艾伦·卡尔松 | 伯林特:一元化美学的要求

《自然与景观》 作者:艾伦·卡尔松 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作者 艾伦·卡尔松(加拿大阿尔伯达大

《自然与景观》

作者:艾伦·卡尔松
出版社: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作者 艾伦·卡尔松(加拿大阿尔伯达大学哲学教授,美国密歇根州大学哲学博士

翻译 陈李波


关于萨利尔、赞格威尔还有海德等人所主张的自然审美欣赏的观点,都有着或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有着这样一种动机:对艺术美学和自然美学两者使用同一种通适的诠释方式,并且在诠释中,不会在例如“美”或“欣赏”这样关键的美学范畴上含糊不清。尽管这些观点与如同自然般加以限定这一必要条件互相冲突,但是这种动机却令人钦佩。事实上,这样一种一元化美学不仅在自然美学中很关键,而且是美学学科自身所要求的。在自然美学的语境中,阿诺德·伯林特将这样一种观念清晰地予以阐明,因而我将其称之为伯林特的一元化美学的要求(Berleant’s Unified Aesthetics Requirement)。伯林特认为,美学所需要的不是这种“允许两种相异类型现象并置的境况,一种关乎艺术,而另一种则关乎自然”,而是涵盖艺术和自然两者的一种普适美学。在这种美学中“艺术和自然两者事实上只包含着一种类型的体验,因此需要一种综合全面的理论去适应它。”

如上所述,赞格威尔试图复兴形式主义,来达成艺术和自然的一元化美学。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无论是来自古典形式主义者如克莱夫·贝尔,还是来自新形式主义者赞格威尔,这种形式主义观点所具有的吸引力,在相当一大部分是因为依据线条、形状与色彩它能够给予审美欣赏一个简洁的解释,这似乎不仅适用于艺术和自然,甚至适用于任何事物。进而,尽管形式主义存在着一些非常明显的缺陷,如其审美欣赏常停留在对象的表层,但之所以形式主义仍然持续具有着吸引力,其原因就在于它在相当程度上吻合一元化美学的要求。那些在时间上处于贝尔与赞格威尔之间的美学理论,如表现主义以及所谓的“文化”美学理论,则与一元化美学的要求相冲突,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自然美学存在问题。以表现主义理论为例,在对艺术审美欣赏的解释中,该理论将艺术家的情感表现置于核心地位,但明显的是,将这运用在自然的审美欣赏中却并不容易。同样的,乔治·迪基(George Dickie)的习俗理论以及肯德尔·瓦尔顿(Kendall Walton)的艺术范畴,这些文化解释就自身而言,都未能与一元化美学的要求相吻合。迪基认为自然物体不具备那些“只有艺术作品的美学层面上才具有,并且依照习俗而赋予的〔艺术〕地位”的特征,因而在欣赏这些物体时,与欣赏艺术不同,“我们能够满足于任何方式对自然物体进行组合而成的视觉图案的欣赏。”瓦尔顿甚至将艺术欣赏与自然欣赏之间的隔阂搞得更大,他认为我们对艺术的审美判断,判断自身就具有客观性,而我们对自然的审美判断,判断的客观与否则相对于我们欣赏自然的方式。

就自然的审美欣赏而言,迪基与瓦尔顿的观点在这里只捎带提及。但是,这里有着时间更近一些、概括更为全面的解释,它们同样地未能与一元化美学的要求相吻合。在这些观点中,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自然的审美欣赏有着在艺术欣赏中更多程度的自由。这一观念被罗·摩尔(Ron Moore)所暗示出。并且在布德和约翰·安德鲁·费希尔那里得到充分展开。布德主张自然的审美欣赏,即便它必须按照自然般来进行欣赏,但是自然本身去“赋予(我们在)艺术欣赏中所没有的自由,”因为“在某种程度而言,在自然世界中,我们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喜好去设定画框,可以设定观赏自然的任何视点,可以调整观赏的任何角度,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是何种气候条件之下,我们都可以运用着我们所有的感官形式(去欣赏),”并且,这样的观赏无论如何都“不会招致责难。”费希尔则为另外一个与布德不同的观点进行着辩护,尽管他仅在“自然的声音”这一层面将这种自由欣赏途径加以展开。他主张声音的复杂性应该与人类“聆听声音方式”的多样性相互结合,从而允许我们以多种适当的方式去审美欣赏它们。因此在对自然声音欣赏中,费希尔信奉一种完完全全地、不受任何约束的欣赏自由,因为这,如他所说,“只不过产生出聆听它们的一些更丰富的方式。”尽管布德和费希尔的观点颇具着吸引力,但它们仍将审美欣赏拆分成两个相互隔离的领域,因此单从直觉层面而言,它们也未能满足一元化美学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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