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婚礼摄影师壶图,水壶的壶,图画的图,没有什么特别爱好,就喜欢将自己丢到婚礼上去,哈哈。
今天推荐一个我喜欢的街头摄影师,布鲁斯·吉尔登,马格南成员,就是那个喜欢一手拿着相机一手拿着闪光灯对着路人直闪的家伙,对他来说,闪光灯街拍是制造暗对比以及区分前中后景别画面效果的一个方式,当然,他自身工作现场的情形就很有冲突和争议性。
喜欢他照片中看似非偶然却又非常戏剧性的画面。在他眼中,街头就是一个超大的剧场,来来往往的路人便是各色各样的角儿。
有句老话形容:有种人“头上长疮,脚底流脓,踹寡妇门,挖绝户坟”。记住上面这张脸,这是会在炎热夏季在你家窗下撒尿,一旦被你发现会跪地喊“爷爷”的脸,这个人叫:Bruce Gilden。纽约混混。
因为在这个混混(对不起,找不到更文雅的词来描述这个未进化彻底的东西)的眼里人类是这样的:
或者是这样的:
一个混混是可以混进马格南图片社的。虽然卡帕被诟病不检点,但他的拍摄行为却是英雄的、充满正义感的。这位混混不同,他的拍摄行为最突出的是瞬间跪地求饶装怂,并以此躲过暴击,当然,这样的场面在面对比他强悍的对象时才会出现。在弱小的对象面前,这混混喷着含糊不清的布鲁克林口音,象苍蝇一样绕着你嗡嗡,冷不防叮你一下,留给你一阵子恶心。
我不能阻止任何人喜欢这个混混,就像任何人不能阻止我喜欢揍这个混混一样。
最晚在汤里发现一只死苍蝇,不爽,准备去趟纽约,揍这混混一顿,顺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