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到122毫米火箭炮的未来时,很多人认为122毫米火箭弹的口径太小,其精度、威力、射程的挖潜空间较为有限,所以在未来应该由220/227毫米火箭炮将其替代。
诚然、单论火箭弹来说220/227毫米火箭弹的弹体空间充裕,精度、威力、射程的挖潜空间巨大,是比122毫米火箭弹有优势。不过,如果上升到火箭炮整体的高度来看,220/227毫米火箭炮之于122毫米火箭炮的优势就不那么明显了。
首先、火箭炮是一种面杀伤武器,需要对一定面积的目标进行有效的覆盖和毁伤。122毫米火箭炮一次可以齐射40发火箭弹,而220/227毫米火箭炮一次只能发射12发火箭弹。前者使用整体战斗部杀伤爆破榴弹便可以达到目标,而后者则需要使用双用途子母弹。在投射效率上,两者并无太大差异。如果从机动性方面来讲,40联装的122毫米火箭炮是可以做到20吨以下的,而220/227毫米火箭炮如果要做的20吨以下则必须要缩减发射管的数量。6联装的美国M142高机动火箭炮的覆盖效率是铁定比不上我们的122毫米箱式火箭炮的。过去我们总会惯性的认为,火箭弹增程就是加长火箭发动机的长度,减小战斗部的长度。然而现实中30公里、40公里和50公里级的122毫米火箭弹弹长是越来越长,并且火箭弹的战斗部也是越来越大的。反倒是美国人M270的火箭弹的弹长不变,战斗部的空间随着火箭弹射程的增加而减小。
其次、在过去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惯性测量和控制机构的尺寸不能做的太小,220/227毫米以及300毫米口径的火箭弹更容易实现简易制导和修正。然而在电子元件小型化之后基于GPS/INS体制的,采用鸭式空气舵的简易制导修正机构可以做到非常小的空间之内,所以122毫米火箭弹在精度方面与220/227毫米火箭弹并没有什么差距。比如我国的火龙-40火箭弹的精度小于CEP25米,而美国M270的M30制导火箭弹的精度也就是CEP50米而已。至于精度小于CEP10米的M270火箭炮的M31制导火箭弹和精度小于CEP3米的火龙220毫米火箭弹都是需要在原先简易制导修正的基础上增加末制导的。如果需要的话,在122毫米火箭弹上增加末制导和携带末敏弹也是可以的。不过我们都有了各种末制导的炮弹,又何至于此呢?
第三、目前122毫米火箭炮已经有了50公里级射程的弹药,而美国M270最常用的M30制导火箭弹的射程也就60公里,两者之间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况且我们在122毫米火箭炮之上还有300远火,我们与其纠结122毫米的射程与220/227毫米火箭炮之间的差距,还不如把更远射程的需求交给上级的300远火。本来在过去前苏联的体系内,122毫米火箭炮配属于摩步师炮兵团,而220毫米火箭炮则是配属集团军火箭炮团。在300毫米远火出现之后,220毫米火箭炮的地位逐渐被前者取代。对于美国人来说M270在70公里以内射程用火箭弹时效果很好,但是超过70公里后,一车两枚的ATAMS的火力密度是铁定没有一车12发300/8发370毫米火箭弹效果好的。
综上所述,122毫米火箭炮与220/227毫米火箭弹的发展潜力差距并不是很大,既然我们已经形成了122毫米和300毫米火箭炮的装备体系了,再搞一种220/227毫米火箭炮的意义就不大了。况且在箱火的概念出现之后,在122毫米火箭炮之上可以集成巡飞弹或者其他末制导弹药来弥补122毫米火箭炮和300毫米火箭炮之间的火力空白。
口径即是正义,但是抛开了其他光谈口径就成歪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