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名片
朱群芳,北京物资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受北京市组织部资助的优秀人才。任中国企业资本联盟物流俱乐部副秘书长,民盟通州区工委委员,北京物资学院大运河研究院专家。从事绿色贸易、绿色流通、绿色物流、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素养教育和高校教育等领域理论和双创实践研究。主持和参加42项课题研究,发表论文64篇。出版著作《环境素养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的首都绿色物流发展战略研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概论》《消费心理学》等11部。
保护地理标志 发展区域经济
地理标志是一个国家特色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品牌价值,保护好地理标志产品,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传承文化等都具有积极和重要意义。
北京海淀玉巴达百年杏树 摄影 | 郑禾
玉巴达杏 摄影 | 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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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承载产品质量、声誉等特质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公约中使用的术语。《TRIPS协议(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22条第1款规定:“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的领土或该领土内的一个地区或地方的标记,而该货物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实质上归因于其地理来源。
针对地理标志这一概念在国际上的定义,我国地理标志概念有了明确的定义:按管理体制分为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笔者认为地理标志就是地方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深度融合,凝结着当地劳动人民的智慧和汗水,以挖掘地方独有特产为主体,传承祖辈们的特殊技艺的产品,有一定的美誉度,富有深厚文化底蕴和民间影响力的产品,按着一定的生产标准或非遗技法而生产的历史悠久的并被相关部门认定核准的具有地域独特品质的产品,多是土特产和地方小吃,如茅台酒、普洱茶、平谷大桃、龙井茶、阳澄湖大闸蟹等百姓耳熟能详的产品。
我国地大物博,从南到北,由西向东,地区差异显著。各地独特的自然综合体孕育的全国各地的土特产品不仅丰富,而且品类繁多,成为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潜在资源库。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自1996年启动以来,经过20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截至2018年底,原国家工商总局共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867件,原农业部共注册登记252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原国家质检总局累计批准238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统计,2008至2018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农业部认定的地理标志所占比例分别为49%、21%、30%。以原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注册的3906件地理标志商标为例,分类包括水果(830件)数量最多,占21%,蔬菜(668件)占17%,家禽牲畜(568件)占15%,粮油(470件)占12%,水产品(346件)占9%,茶(315件)占8%,中药材(208件)占5%,工艺品(149件)占4%,其他(352件)占9%。截至2017年12月底,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核准注册390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2007年年底(301件)的12.9倍,截至2019年4月,计5022件。
全国34个省级区域的地理标志平均数为112.2件,在平均数以上的省区有11个,这11个省区拥有地理标志商标的数量占全国总量的70.97%。地理标志商标最多的前5个省份别为:山东省(584件)、福建省(350件)、湖北省(348件)、江苏省(264件)、四川省(244件),这5省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占全国的45.83%。
全国共有379个地市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其中注册量排名前99位的地市共注册2484件,占全国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数量的63.5%。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数量居前5位的地市是江苏省淮安市(120件)、山东省济宁市(119件)、福建省漳州市(110件)、山东省潍坊市(92件)、福建省宁德市(6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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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地理标志产品作为重要的区域特色品牌,一直是各地区域经济的重要抓手,也成为地方经济的一张名片。据统计,经多年培育,我国地理标志总产值已超万亿元规模,在保护民族品牌、传承传统文化、守护原味品质、发展特色产业、助力扶贫增效、确保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地理标志在保护民族品牌方面作用显著。自从2006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与欧盟贸易委员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贸易总司关于地理标志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和欧盟各确定10个地理标志产品予以双边互认,打假保护。中欧地理标志互认试点成功后,中国10个地理标志产品可以在欧盟28国获得等同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严格保护,对产品出口欧盟、提高知名度和附加值,树立中国品牌形象,进而促进中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3月22日,在杭州举行了“中欧地理标志保护论坛”,中国和欧盟各自确定了“10+10”互保试点产品清单。中方“10+10”地理标志互保试点产品清单包括:龙井茶、东山白芦笋、琯溪蜜柚、金乡大蒜、蠡县麻山药、平谷大桃、陕西苹果、盐城龙虾、镇江香醋和龙口粉丝。欧方“10+10”地理标志互保试点产品清单包括:洛克福奶酪、阿让李子干、帕加诺奶酪、帕尔玛火腿、科多瓦橄榄油、马吉娜橄榄油、孔蒂奶酪、斯提尔顿奶酪、苏格兰农家三文鱼和农舍奶酪。
2012年11月,经过中欧双方政府机构、专家和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中国与欧盟各自10个地理标志产品全部获得对方的批准保护,标志着中欧“10+1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项目圆满完成。2015年4月16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中欧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研讨会”,10个获得欧盟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被正式授牌,在中华地理标志品牌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成就。
在中欧“10+10”互保互认后,“陕西苹果”销往欧盟、东盟、阿盟、非洲、北美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镇江香醋”成为我国出口量最大的食醋,已远销到海外60多个国家和地区;“龙口粉丝”年出口量已达40多万吨;“金乡大蒜”出口85万吨,货值6.33亿美元,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2.4%和34.2%,其中出口欧盟产量和货值分别同比增长26.3%和51.3%。
在发展特色产业方面,平谷大桃榜上有名。大桃作为平谷的特色产业,形成了围绕大桃生产举办大规模桃花观赏节和大桃采摘节带动观光休闲旅游业大发展的态势,为平谷带来了人气,促进了地方招商引资,吸引了消费者的眼球,带动了休闲娱乐的消费,搞好了地方经济,增加了品牌效益。
在传承传统文化方面,地理标志也贡献显著。地理标志产品多数是具有百年甚至千年以上历史的品牌。采用古法生产工艺本身就是获得非遗认定的,如我走访过的枣庄的“伏里土陶”就是非遗项目;“郫县豆瓣”的发酵工艺也有非遗认定,具有历史悠久世代相传的特点,凝聚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本身就是对传统文化最好的传承。
原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均是要制定产品生产标准的,无论是采用地方标准还是国家标准,对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及产品的品质实行对标检测,并进行复检,确保其生产过程严格遵循标准进行,产品品质也有很好的保障,因此,其产品的安全性是有制度保障和各级部门监管的,是食品安全工程建设的中坚力量。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按照保护一个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为目标,成为地方经济提质增效的金钥匙。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成为助力民族品牌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区域经济不断壮大的有力抓手。
统计显示,地理标志注册后产品价格平均高了50.11%,来自地理标志产业的收入占产地农民收入的65.94%,就业带动达到1∶3.34;对当地就业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率和影响力超过30%。
2019年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的地理标志项目数达1293个,发布品牌数量为598个,发布的总品牌价值达7.4185万亿元,成为我国品牌发展的有力见证。在2019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贵州茅台酒以2885.75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地理标志区域品牌榜首。郫县豆瓣以650亿元品牌价值评估位居第八位,2004年总产量20万吨,收入总额6亿元,2015总产量1055万吨,收入总额120亿元,从而培育起豆瓣千亿产业,助力发展川菜文化产业。
地理标志作为地方名片,是一个区域的象征,对提升地区知名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地理标志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能优化所在地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结构转型升级;地理标志产品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保护地理标志商标能够促使企业更专注于提升产品品质,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地理标志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特定地区生产者的智慧和劳动及文化,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有利于培育地区品牌,带动新的产业集群发展;地理标志体现了国家文化软实力,承载了当地的人文精神,地理标志产品带动了当地经济和就业,兼具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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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实践中,地理标志保护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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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认定管理,不利于规范地理标志市场秩序
我国逐渐形成的地理标志保护由原农业部、原国家工商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三个部门进行认定、三轨制并存,分别从商标、专门保护、登记制度等不同方面进行保护,但三个部门缺乏完善的保护机制,不能及时制定或调整有关地方标准,导致地理标志保护及确权体系混乱、标准各异、互不相容,造成地理标志的社会认知度与认同度不高,在利益驱动下滥用标识、冒用标识、搭便车,缺乏行业自律和规范监督,呈现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一地多标、影响品牌影响力等现象,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破坏了地理标志的信誉。目前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和管理权归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改革举措有望改变这一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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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外部性,导致地理标志宣传驱力不足
往往一个地理标志授标企业几个或几十个不等,会一起分享地理标志,企业个体就不愿意大规模投入品牌宣传费用。地理标志所有者将地理标志下放到企业,也没有配套资金支持,宣传热情也不高,而企业绩效与所有者没有经济上的关系,也就形成管理部门分兵作战、地方政府投入乏力、企业宣传也小打小闹的现象。地理标志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认知宣传滞后,信息公开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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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鼓励多侧重于申报,致使品牌运营停滞或乏力
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地理标志保护的实质是追求保护增效,此为其最终目的。然而当前时常出现弃用地理标志的真正原因是在认定标准时好大喜功,脱离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未考虑自然环境和物种未来的退化因素,致使县域政府有标准和标识,但是现实中企业难以符合认定标准要求,无法申请标识使用权。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缺乏管理跟进的动力,不能及时制定或调整有关地方标准,用标企业掉入规模小、产量低、成本高、渠道少、管理人员老龄化、用工难、管理能力有限等恶性循环之中,导致影响地理标志品牌增效。
因此,建议形成以原国家质检总局的标准化质量监管办法和申报审核体系为核心,以地理标志保护标识为基础,以证明商标为手段,强化地理标志与企业商标组合的绑定,有利于监管执法操作。对用标品牌效应好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宣传其成功经验,进行样板示范经验推广,发挥其榜样作用。对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或协会等机构在促进地理标志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表现优秀的给予配套奖励。
对 话
地理标志+旅游相得益彰
记者:地理标志产品在发展特色产业,如旅游业方面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无疑对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那么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地理标志产品与非地理标志产品区别有哪些?消费者在市场上如何进行区分?
朱群芳:地理标志产品要求有地方自然、人文环境而生产出的特有品质,有信誉度,有特定生产范围,这也是地理标志产品与其他产品的不同之处。原三大认定系统对地理标志注册或认定的条件各不相同。
原农业部主要登记和管理的是农产品地理标志,针对对象主要是农、林、牧、渔。申请主体是行业协会或事业单位。申报时需提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报告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据了解,原农业部比较重视地理标志产品的历史性、社会认可度和荣誉及社会影响力。经原农业部审核进行登记注册后发放用标使用证书。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称谓由地理区城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3)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和特定的生产方式;(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原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需要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的自然因素;(2)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3)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在原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中,申请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每个产品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属于知识产权,不涉及产品质量。专用标志应与地理标志一同使用,不得单独使用。
现在由于地理标志管理归属权正式划到新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如何整合统一三方认定和实施保护管理还是一个亟须探讨的现实问题。
广大消费者辨别产品的最便捷方式就是看是否有地理标志标识,但是由于地理标志产品的用标不够规范,农产品多为批发,时常使用简易包装,用标率不高,也给消费者分辨地理标志产品带来难度。用标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提高市场认知度,特别是建立固定市场销路后,用标积极性会降低。另外,消费者可以通过地理标志防伪追溯码进行查询来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真伪。也可以查验企业是否有审批证书。
记者:地理标志产品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那么如何抓好这个抓手?
朱群芳:地理标志产品作为地方最亮的一张名片,要按照保护一个产品、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为目标,促其成为地方经济提质增效的金钥匙。地方区域依靠当地特色产品相关优势发展当地的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成为国家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这种发展模式是我国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的实际需要,也是合理开发、整合、传承,保护地方特色文化、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手段。地理标志产品要发挥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把依托地理标志的区域产业化、品牌化作为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化,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发展路径。积极参与国际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工程,发挥地理标志产业在推广中华文化、打造中国品牌,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地方政府如何打好地理标志名片,我认为可以通过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化战略和以质量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强化宣传,实行全员立体式的地理标志宣传,根据地方特点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地理标志+”的发展模式,要以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效应为考核和发展目标,不断丰富地理标志产品系列,增加地理标志的附加值和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排位。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互保“双百”工程建设,扩大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认可度和美誉度。抓住“一带一路”发展契机走出去,扩大对外出口,将品牌价值转化为品牌效应,进一步带动地方经济腾飞,进而成为“招花引蝶”,引领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
记者:毫无疑问,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品牌建设至关重要。那么,地理标志产品要形成一个品牌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朱群芳: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创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合理制定适度的质量标准,便于扩大用标企业数量及规模,根据自然条件退化、环境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质量标准,稳定地理标志生产规模,从而发挥地理标志的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2)政府和管理部门加强地理标志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用标企业也要进行多媒体宣传,使地理标志所有者和地理标志用标企业形成合力。
(3)地理标志品牌建设要找到最适合的发展模式。我在北京物资学院大运河研究院的《京津冀大运河地理标志品牌效应研究》中提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可以采用“地理标志+博物馆、地理标志+非遗技法、地理标志+康养互融、地理标志+体验运营、地理标志+旅游景观、地理标志+认养农场、地理标志+休闲娱乐、地理标志+地标节日、地理标志+农耕文化”的九大模式,有效地促其扬名提效。
(4)用好地理标志标识,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提高地理标志的使用率。充分利用防伪追溯技术增加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信任度,利用大数据监测为地理标志实现市场数量监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不良影响,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精品形象。
记者:地理标志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那么请具体谈谈其与旅游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
朱群芳:地理标志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其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化、品牌化,应该紧紧依靠其特有的文化,有的用标企业就有自建的主题博物馆,这本身就是地方的文旅基地。要更深入地挖掘地理标志的文化内涵,研究地理标志产品与当地其他产业之间存在的联系,携手推进产业共同发展。
在旅游业方面,地理标志特有的品质以及自然条件和人文因素都是刺激游客好奇心的吸引点,地理标志与文化、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可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销量,并且带动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形成多行业联动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新动力,有助于提高地理标志产地以及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品牌知名度。同时,通过地理标志名片有助于人们更加全面了解地方的特色文化、风俗习惯,同时再以游客作为宣传载体,有着良好的宣传作用,对提高地理标志知名度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价值无限。所以,“地理标志+旅游业+体验式+博物馆+……”将成为带动地方经济的最佳模式。(记者 牛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