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老式热水瓶、一个黑色双肩包、一只泡沫箱、一个水杯………就这样带着全身家当,王某(化名)在他改装后的哈啰单车上安了家,开始四处流动的生活。但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私自改装单车并居为己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图中被改装后的哈啰单车车锁已被人为拆卸
共享单车变“房车” 骑着去流浪
6月26日晚12时许已是凌晨时分,白天喧闹的东阳吴宁东路的好乐多购物广场褪去浮华归于宁静,但哈啰单车的调度司机陈师傅和车辆运营付晨阳还在路面争分夺秒清运着车辆,他们要在明天早高峰到来前把这批车辆调度到城市的各个热点骑行区域供市民骑行。就当在快收工时,陈师傅看到前方迎面骑来一辆哈啰单车,也正是王某改装后的单车。
被哈啰工作人员拦下时,单车上还放着王某(化名)的各式“家当”
出于职业的条件性反射,对于路面上自家的单车陈师傅总会多关注两眼。而就这两眼,陈师傅便看出了不对劲,这辆哈啰单车的车锁已经“不翼而飞”,车身明显有人为改装的痕迹,后座及车筐满载着大箱小包,看着都危险。
不做多想,陈师傅上前拦下了王某。“你好,我是哈啰的工作人员,这是我们公司的单车,你这辆车车锁坏了,我们要收回公司维修。”陈师傅向王某表明了来意,希望对方能配合归还这辆车锁被拆卸的单车,并打算连夜将车辆带回仓库好好整修一番。
拒不归还单车 被判行政拘留12日
“这辆车是我的,我自己的。”面对陈师傅的劝导王某却显得极其不配合,反复表示这辆车是他个人的,坐在单车上没有任何归还的意味,甚至还若无其事地抽起了烟,拒绝进一步的沟通,无奈陈师傅选择了报警。当警方赶到现场时,王某依旧不愿从单车上下来。最终,王某连人带车被带进了警局。
当警察赶到时,王某(化名)依旧不愿归还单车
后东阳市警方根据调查结果,对王某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进行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该《条例》明确规定: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行为人如果采用破坏二维码、数码锁等非法手段,使共享单车公司失去了所有权、收益权时,则构成盗窃行为。当行为人涉案数额较小时,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盗窃行为,应处以治安处罚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时,构成盗窃犯罪。在金华东阳市各大建设工地,除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外,共享单车被恶意破坏占为私用的现象屡有发生。
工地上被人为破坏的哈啰单车
以哈啰单车为例,众多单车车锁被暴力砸毁或被“占为己有”不再共享。建设工地的工人大都是由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正常扫码用车,仅图方便就破坏单车的智能锁,从而造成单车的严重损坏。由于工地没有摄像头,取证难度很大,抓到单车破坏人员的概率也非常小。
被恶意私占上私锁的哈啰单车
当前天气日渐转暖,单车骑行需求上涨,工地单车破坏、私占问题日趋严重,哈啰出行也呼吁公众能够爱护单车,让共享单车真正发挥出共享的价值。
来源:浙江电视台《周哥视角》记者周建仕 通讯员苏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