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是具有地域性的,在申请的过程中,企业最好遵循“三地申请”的原则,具体是哪“三地”请继续往下看。
“三地申请”分别是:
(1)企业所在地申请。
(2)产品销售地申请。
(3)竞争对手所在地申请。
企业一般会在其所在地申请专利。《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之前,我国要求企业在提出国外申请之前,首先在中国申请专利。2008年修改后的《专利法》定,在向外申请专利之前需要经过一个“保密审查”的程序,而无需在国内首先申请专利。而且,一般企业所在地也是专利产品的生产地在生产地拥有专利权可以有效遏制竞争对手。
在产品销售地申请专利也是必要的,因为专利权有禁止侵权者销售专利产品的权能。在竞争对手所在地申请专利主要是为了遏制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带有防御性。当竞争者的所在地和活动地不局限于单一国家时,有必要从全球进行专利部署,以便为自己的发展铺平道路,为对手设下障碍。
为了应对跨国企业的挑战,我国有实力的企业也应当考虑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申请国外专利应当考虑产品的生产地、销售地、竞争对手活动地和未来市场拓展方向等因素。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战略选择需要进入的国家。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且美国专利相对容易取得,审查效率较高,专利保护较为严密,对于意图进入该国的企业,可以考虑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
如果企业想在欧洲获得专利,可以向欧洲专利局申请欧洲专利。欧洲专利授权之后是许多成员国专利的集合,企业可以指定特定的欧洲国家成为授权后的保护国,根据该国的法律来处理相关的侵权和无效的事宜。 英国是欧盟进出口的门户,并且,一项专利申请在英国获得授权,即可通过到英联邦所属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香港、新加坡等登记而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享有专利权;德国发明专利具有世界性权威,获准授权后在科技、学术与宣传上具有极高的价值;日本是中国第一大出口国,贸易总额大,作为产品销售地,日本也是我国企业申请专利的目的国。 当企业需在多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时,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也是一种选择。依照《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专利,可以在最初仅提交一份中文申请就在所有《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确定申请日(优先权日)。企业仅缴纳一笔较低的费用就能够获得国际检索报告和初步审查报告,这可以赢得筹备经费或者调查国外市场的时间。在充分调研检索报告、审查报告之后,企业可以减少专利申请最终要进入国家的数量。 编辑:一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