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大汉义军”总司令,汉奸王英的一生(连载之二):依附马福祥发迹,任五原县团总

伪蒙军顾问小浜氏善(右一)、王英(右二)李守信(右三) 民国七、八年间,马福祥作绥远都统时,为了笼络

伪蒙军顾问小浜氏善(右一)、王英(右二)李守信(右三)

民国七、八年间,马福祥作绥远都统时,为了笼络王同春,以便于统治绥西,两人结为异姓兄弟。王同春就把二十六岁的儿子王英送入马家军队。

王英之所以参军,在他父亲和马福祥两方面,都有用意:当时河套五原一带,蒙汉杂处,蒙古姑娘们善于骑马,王英也精于马术,他经常骑上高头大马,东南西北地驰骋于河套平原。每遇到美丽俊秀的蒙古姑娘,就与之赛马,在赛马之际,趁机进行调戏,甚至有非礼举动。这种行为,经常受到蒙古姑娘父母们的诘责告发,由于王同春在河套修渠开地,和当地的蒙古族人士相处得并不好,所以王同春为避免麻烦,很反对王英这么干。但王英是个花花公子,屡教不改,因此把他送入马福祥军队,希望加以约束限制,以期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而在马福祥方面,认为王同春在后套有钱有势,又是“哥老会”的头领,如果通过王英加以联络,对马家统治绥西还是有利的。于是把王英安置在儿子马鸿逵的旅里。为时并不太长,就由排长、连长、营长、升到中校团附。

可是王英经常违犯军纪,尽情玩乐,马鸿遠不但不予过问,反而因为都是富家公子出身,气味相投,有时甚至共同在一起玩乐。这样更助长了王英的胡作非为,这时候后套土匪横行,民国六年绥远都统蒋雁行收抚卢占魁,给了骑兵旅长的职位。王英很是心动,他觉得走“拉大竿,当大官”这一条路是升官的捷径;再说当官军毕竟不如当土匪自在,如果拉起一哨人马,“骑马带响环,海走天涯无人管”,快活享乐自不必说,一旦官家招抚,就能做大官。于是离开马家队伍,回家另谋出路。

1920年, 二十八岁的王英仗着王同春在后套的声望地位,以保护地方为名,以自己的百余名护庄家兵为班底作核心,组成一支地方团队,受马福祥的庇护,正式被委任为五原县保安团总。

为了壮大势力,他在后套招兵买马,不久便扩充到三百余人。保安团编为三个大队,由杨守诚、李三河、袁占鳌分别任队长,枪马齐全,十分气派威风,受到当时五原县的三任县长孙锡纯、刘迪裕、李润琴和地方绅士的重视。所需人马给养、薪饷,服装等项,都由五原民众按地亩摊派负担。

这支武装的建立,变家兵为官兵,为王英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当时扰害绥远地方的土匪头目,绝大部分和王英相识,如杨猴小(杨耀峰)、康存良、金宝山等人,不是出身于王英府上的家兵,便是给他的公中牛犋上揽过长工,所以民国初年以来,后套的土匪、“独立队”虽然扰害的厉害,但王英家的财产,始终来受侵害;其次当时的土匪“独立队”大部分是“哥老会”的成员,而王同春是后套哥老会的龙头,这也是土匪不刁抢他家的另一主要原因。

由于王英这支保安团的成员,成份复杂,纪律涣散,明官暗匪,经常和外来的土匪勾结,劫掠民财,奸淫妇女,民皆怨愤。他这个保安团,徒挂“保安”虚名,实则保民不足、扰民有余。当时五原人民编出一段“顺口溜”,说:

“王英真是个没底据,在后套招下些‘独立队’;独立队进了村,打家劫舍不安宁。”

1922年秋,萨拉齐县(今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的团总侯宪章和王英的情况一样,官匪不分,为害甚烈,民不堪扰,怨声载道,被马福祥所杀。王英因有他父亲的情面,没有治罪而被罢官,免去五原县团总职务。但是马福禅为了拉拢王同春,又让王英担任绥远都统署参议,给了他一个闲散职位。让他留住归绥(今呼和浩特市),怕他闹事,不许回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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