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垃圾分类立法 2020年底青岛将建成垃圾分类体系

7月15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上介绍到,2015年-2018年全省共产生生活垃圾约1亿吨(2015年2258万吨,2016年2421万吨,2017年2585万吨,2018年预估约2700 万吨),每年增长约7%,日均产生约7.5万吨,15天就可以填满一个大明湖,“垃圾围城”近在眼前,科学分类处理迫在眉睫。

山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局长杨建武介绍,“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后端处理,都存在短板,亟需补齐。” 7月1日,上海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除此之外,包括厦门、宁波、杭州在内,全国多所城市针对单位或居民“不分类”、企业“混收混运”等问题,依法采取了拒绝收运、罚款等约束性措施。但是,山东出台的大多都是政策文件,没有专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制定或出台法规规章,强制性不足。 为此,山东将加快垃圾分类立法,编制专项规划和标准规范。 加快立法进程。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加强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统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布局; 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规范指导,研究制定《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制肥等标准和相关技术导则。 “2020年底,济南、青岛、泰安3个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体系,2025年其余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体系,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率合计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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