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王朝,地方诸侯、藩镇造反的事情常有发生,西汉有七国之乱,李唐有安史之乱。就是皇权高度集中的明代,也发生过藩王作乱造反。可到了清代,除了清初的三藩之乱外,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地方反叛中央的事情了。
清沿明制采取分封制,只不过最高统治者吸取了历史教训,将皇室宗亲分封的同时,却将他们限制在京城。因此,宗室反叛的事情从清初开始就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不过地方上督抚势大,为何也没有出现过起兵造反的现象呢?
我们知道,清代地方封疆大吏掌管军政、民政大事,握有重兵。但这些其实都是表象,清代的督抚实际上真正的权力并不大,朝廷对他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为了防止他们尾大不掉,还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控制。
其一,分散军权,多层节制
清初统一中原后,便将八旗兵分为两部分,一半禁卫京城,一半驻防地方。地方八旗驻防军由将军、都统、副都统统管,不受督抚节制。从实际效果来看,八旗驻守地方其本质也是为了防止汉人作乱。
绿营兵则遍设于全国各省,而且在省下分散布设,这与明代的卫所军、镇戍军不一样。明代的每一个驻防点,军队数量都较大,驻防点不像清代这么多,清代实行的是化整为散。
需要注意的是,督抚以下的几级统兵大员各自都有自己的地盘,而又逐级节制。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几级大员都有自己的直辖营兵,形成各自镇戍区,互不重合。
通常情况下,总督、巡抚驻在省城,提督驻扎不与督抚同在一地(只有四川提督驻扎在省城成都,其他省都不驻省城),而是驻守在重镇要冲,比如直隶提督驻古北口,陕西提督驻固原,等等。
总兵是省之下的分镇驻兵的长官,有自己的直辖绿营兵,不与督抚、提督驻在同一个地方,这是清代绿营官兵设置的一个特点。在节制权上,总兵由提督或巡抚节制,提督、巡抚由总督节制,总督既可以节制提督、巡抚,也可以节制总兵。
可见,各省绿营官兵既布设分散,形成了各个分散的独立小军区,又层层节制,无法形成反叛势力。这反映出清廷对地方汉人军队的设置煞费苦心,颇具心计。
另外,地方军队的动用,严格规定要上报中央经皇帝批准,若非紧急而擅调官军者“罢职、发边远充军”,用兵时则临时派遣统帅,战事结束解职。所以大将军、将军、经略这些都是领兵统帅,不是常设的,这是对地方军权的集权与控制。
其二,集财权于中央,严格限制地方
凡用兵,不管是抵抗外敌还是地方自立,根源都在钱上。清代对地方财政收支掌控甚严,钱粮在地方上存留很少,这是因为清初时财政拮据一再削减,以后成为定制。
明代地方存留本来就不多,清代比明代更少。再有,中央严格控制地方使用各省司库所备的钱粮,如果督抚不经请示汇报私自动用,一律论斩。清代的奏销制度十分严格,其中规定常例之外,动用三百两要经督抚报户部批示,超过五百两要报皇帝批示。
这种限制有利也有弊,利就是中央可以严格控制地方的财权,弊就地方的经费少、存留少,再加上清代的低薪制,逼得地方官不得不加征。这种奏销制度在晚清被破坏,不过这都是后话。
其三,以奏折掌控地方
康熙时期为了更好的了解各地的情况,康熙帝赋予某些地方官特权,可以秘密上奏,内容包括军政、民政、文化等方方面面。雍正即位后,将奏折制度进一步扩大,凡地方大员基本都有密奏权,甚至连雍正帝十分信任的中下级官员有时也有这样的权力。
奏折制度为皇帝编织了一道道严密的监视网,地方督抚不敢造次,别说是起兵造反,就是普通的事件也不敢对朝廷隐瞒,生怕有人提前告状,耽误了自己前程。
可以想象,在军权、财权严重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外加层层的监督,地方督抚根本没有对抗朝廷的实力。尽管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地方督抚手握实权,但反叛朝廷胜算依然很小,即便是像曾国藩那样的实权派大佬,也不能保证有必胜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