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刘晓博说财经
对于深圳、青岛和苏州来说,7月24日都是一个大日子。
在规格极高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深圳和青岛都收获了一个大利好;而房价一路上涨的苏州,在7月24日晚上出台了全面收紧限购、限售的“楼市新政”。
1、深圳和青岛的利好,到底有多大
在过去一年时间里,深圳和青岛都在等利好。
去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今年是深圳建市40周年,明年是深圳建特区40周年。深圳民间普遍有“利好要来”的预感,但到7月24日之前,实质性的利好只有“深汕合作区”从行政管理上划归深圳。
此次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对于深圳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因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都是面向全国的重大政策,极少给一个城市的发展“背书”。而当这种“背书”发生时,一定是因为这个城市有全国性的意义。
我仔细阅读了新华社的通稿,以及深圳本地官方媒体今天的报道、评论,都没有能看到新出台“意见”包含哪些具体措施。新华社通稿是这样说的:
会议强调,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城市范例。
这实际上给深圳了两个“头衔”或者“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城市范例”。
或许有读者会问:这到底是什么含义呢?是否意味着深圳会扩容,或者会升格?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因为目前尚无任何具体举措披露。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上述两个“头衔(目标)”的“政治含金量”非常高,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市是什么样,未来就要看深圳了,这就是“先行示范区”和“城市范例”的含义。
这充分说明中央对深圳是另眼相看的,也意味着中央认可深圳最近几年取得的成就——比如GDP跃居全国第三,经济发展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孕育了一大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等等。
有了“双范”的定位(示范区、城市范例),获得一系列具体的政策利好肯定不在话下。至于深圳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发展空间不足”能不能得到解决,尚有待观察。但深圳一定会在“高质量发展”上、在创新驱动上、在深港合作上有一系列大动作。
前几天,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及了广东主要城市的定位:
强化珠三角核心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广州、深圳“双核”驱动作用。
推动广州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加快珠海经济特区发展,将珠海培育成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
支持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重要节点城市发挥自身优势、突出产业特色、提升综合实力,加快形成分工有序、功能互补、高效协同的区域城市体系。
加强汕头、湛江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赋予其部分省级管理权限,增强支撑引领区域发展能力。
可以看出,在这个广东主要城市“定位表”里,广深被放在了“双核”地位,珠海、汕头、湛江则是三个副中心。城市定位表述里,深圳已经被定位为“双范”,表述方式也是侧重“政治性”的。其他城市的定位表述,则是传统方式的。
青岛最近一年多也在等利好。比如“国家中心城市”,或者其他的利好。现在,青岛终于等到了,这就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新华社通稿说:
会议指出,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旨在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合作、商旅文化交流等领域合作,更好发挥青岛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加强我国同上合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
也就是说,在青岛要搞一个“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它同时还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有了这个示范区,意味着在“欧亚大陆桥”中国几个桥头堡里(天津、大连、连云港、秦皇岛等),青岛获得了先机。
对此,《青岛日报》发表的评论称:“青岛前所未有地在国家战略层面被委以重任”,这是一个“战略机遇”,“推动青岛大开放大发展的大势已来!”,意味着青岛将“成为长江以北地区我国纵深开放新的重要战略支点”。
《青岛日报》的评论还透露:上合示范区不同于传统物理意义上的有形园区。它的核心区位于境内的胶州市,而境外园区则分布在上合组织多个国家。也就是说,上合示范区一头连着中国,一头连着上合组织国家,是一个跨越国境、双向合作的新平台。
而早在2018年4月,商务部复函山东省人民政府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支持青岛在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区创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区”就在青岛下面的胶州市。(见上图)
此前我曾在分析青岛的文章里讲过,胶州未来可能是青岛的一个突破口,改市为区的可能性很大,因为青岛要建设“环胶州湾城市”,现在“上合示范区”被高度重视,这种可能性将大增。
此外,青岛媒体还对青岛和深圳“同框”出现在国家最高级别的“改革会议”上,表示了兴奋,因为青岛正在学深圳、追深圳,建设北方深圳。看来国家对这个目标是认可的。
总之,此次深圳和青岛的发展问题登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会议,并形成了专门的文件,对两市发展都是重大利好。
对于青岛来说,未来还有一个悬念:国家中心城市的头衔能不能获得,仍然是个谜。会不会有了这个利好,“国家中心城市”给了济南呢?还是青岛将“双喜临门”?
拭目以待吧。
2、苏州楼市调控,真正的狠招来了!
由于房价涨幅在全国比较突出,7月24日夜,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这是今年5月11日收紧楼市之后,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苏州出台的第二轮调控措施。
跟5月11日的“温柔调控”不同,7月24日“新政”的调控力度明显加大。
5月11日苏州出台的措施没有涉及“限购”,只是在“园区”、“高新区重点区域”搞了新房限售3年,在“园区”搞了二手房限售5年。
7月24日公布的4条新政里,限购和限售都全面收紧。其中在限购方面,之前是“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起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现在变为“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至于限售,则扩展到了苏州市区全域,新房限售3年,二手房限售5年。
或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买二手房反而限售期更长?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希望大家买新房。新房销售带动的产业链条更长,政府的税费链条也更长,对经济拉动作用更大。
我之前在专栏里分析过,今年以来“上海+苏州”这个组团经济增长都不太理想,上海GDP上半年增速是5.9%,跑输了大盘(6.3%),其中上海上半年第二产业增加值下滑了1.6%。
苏州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上半年工业总产值只增长了1%。苏州统计局官网发布了“上半年苏州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稿”,但里面没有透露GDP的具体数值和增速。有媒体报道说,上半年苏州GDP名义增速只有4.81%,但尚未获得官方证实。
截至5月末,苏州汇聚的“资金总量(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3万亿,排在北京(16.7万亿)、上海(13万亿)、深圳(8.05万亿)、广州(5.73万亿)、杭州(4.23万亿)、重庆(3.99万亿)、成都(3.96万亿)、南京(约3.6万亿)之后,天津(3.2万亿)、武汉(2.87万亿)之前,位居内地第九。苏州的家底还是非常殷实的。
苏州这次楼市调控,应该说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限购门槛有了显著提高,虽然在汇聚资金超过3万亿城市里仍然偏低,但毕竟把社保时限翻倍。至于限售方面,力度则比较大。如果辅以贷款政策调整,可以对楼市产生“镇定作用”,抑制住过快上涨的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