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d leaves ! 30年前,叶帅决定那刻,命运就此注定

抄袭菌从今年2月27开始发过很多篇关于国内艺术圈著名老炮抄袭30年的文章,没有看过的筒子们可以先回顾

自从发出第一篇文章后,剧情就开始跌宕起伏,各大艺术家、评论家也悉数发声,N多相关利益者站台洗地,真可谓是风云变幻,现在几个月过后却有点悄无声息的赶脚,毕竟每天的热点那么多,毕竟不如双宋离婚热闹,人们也不可能一直持续在这个上面。

不过叶帅已然成为一种现象——划时代的现象,他仅只身一人就瓦解了中国当代艺术的30年辉煌历史,实在是功不可没矣!

抄袭菌至今尤清晰地记得,在各大展览现场、门外、饭桌前,无不在相互聊起、调侃那次事件,虽随着时间渐渐过去,但是那些音容笑貌依然还映在抄袭菌的脑海中。

今天,抄袭菌附上一篇西尔万的文字来开始今天的文章:

(西尔万原文见上图 以下为中文翻译)

今年三月以来,我得到了来自中国网民的支持, 这让我很感动,也给了我维权的信心。

谢谢大家!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微信公众号“抄袭的艺术”,是他们的报道让中国社会了解此事。我还要感谢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的吴涛律师,感谢他几个月以来给我的无偿法律援助,我在此正式委托吴涛律师代理我在中国的维权,他将代表我协助四川美院调查及代理后续诉讼事宜。

几个月中,我收到了太多邮件,询问维权的进展,也有对我本人的好奇。不能一一回复,深表歉意,借此开通微信公众号,让关心此事的朋友了解进展。我的助手Julie De Bleeckere和刘玥将帮助我管理此号,我对她们一直以来的帮助和支持不胜感激。

— 西尔万

在西尔万先生的要求下抄袭菌一并附上

叶永青VS西尔万作品对比图 (部分)

(以供川美调查小组参考)

毕竟3月7日发布声明后

3月7日

4月7日

5月7日

6月7日

7月7日

8月7日

距今近5个月了仍然没有消息

声明里说到的

“将根据核查进度,及时公布相关情况”

不知道有谁看到了吗?

反正抄袭菌只看到了3月8日的“困难”

以后。。。。。。

就没有了以后

不过证据还是要看的

万一成为呈堂证供了呢

还有这些发黄的老照片儿

都记录着当年挥汗如雨的激情

下面是对比证据

温馨提示:

这些对比证据图

川美请拿好!~

对比了这一小部分的画作之后

我们不仅惊讶于叶帅的执着与勤奋

更重要的是30年如一日的爱❤️

这是一种大爱

遥想当年一本残卷

竟练成了独步天下的敛财神功

确实是比如来神掌✋还要厉害的武功呀

我们在之前一期的内容中讲过这本画册

叶帅:拒不道歉!西尔万:去特么的!

现在再翻出来给大家看下

正是这本神书

是它是它就是它

(西尔万1990年画册封面)

(页二)

(页二:扫描件,中文为翻译文字)

这些年叶帅都没有联系到西尔万先生

实在是太遗憾了

因为翻开封皮就是西尔万当年代理画廊的电话☎️

可能叶帅只顾着练功

没看到第一页的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吧

再翻开一页就是西尔万帅气的头像

(画册内页扫描件)

也就是说每当叶帅想要抄袭的时候

都会先在这一双迷人的大眼睛的注视下

寻求能量的连接和恩赐

叶帅的心理素质想必是相当过关的

呸,何止是过关,那是过五关斩六将啊

客官,您要是问

这本打通叶帅任督二脉的秘籍

这本打通叶帅任督二脉的秘籍

这本打通叶帅任督二脉的秘籍

的封面肯定也非常了得了吧

那您还真是问对了!~

秘籍的封面就是这张画

(西尔万展览画册封面所用作品图)

而这张画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

(封底扫描图局部,中文为翻译文字)

我们来看一下这幅作品的名字

Les feuilles mortes

这好像是一句法语

我们翻译成英语看一下

Dead leaves

翻译成中文就是

落叶

当然你也可以翻译成

枯叶,死叶

没有生命的叶子

死亡的叶子

不能永青的叶子

衰叶。。。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可惜的是,确实真是这样!)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

就在30年前叶帅手握此秘籍

一笔笔行传移摹写之礼时

命运早已悄悄埋下伏笔

30年后的落叶

或许能为叶衰找到最好的归宿

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是叶衰本人

预言了他自己30年后的命运

抄袭菌差点忘了说一件事

原来4月份叶帅的律师曾跑到比利时

见过西尔万在当地的律师

原本等待叶帅道歉的西尔万

万万没想到

等来的却是对方口中神奇的

“让西尔万向叶帅公开道歉”

最后公布一下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在中国区的律师代理

吴涛律师

吴律师拥有超过18年的法律专业经验,其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业务、涉外法律业务、争议解决业务等。吴律师曾先后任职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暨涉外审判庭,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并曾担任香港上市企业宏华集团首席法务官;现任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吴律师在知识产权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复杂的大型诉讼及交易,委托人涵盖个人,高科技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和成长型的公司;领域广布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范围;吴律师不仅熟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与政策性规定,还代理过大量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其中不少是国内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

在争议解决方面,吴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实用并富有建设性的争议解决方案;吴律师尤其擅长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或者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自2008年从事律师行业以来,吴律师曾为多家跨国公司、高新科技企业、上市企业代理重大诉讼案件。

工作经历

2018-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7-2018 四川泽实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14-2016 宏华集团(HK00196) 首席法务官

2009-2013 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 部门主管律师

2008-2009 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高级律师

2000-2007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暨涉外审判庭)法官

教育背景

2004-2005曼彻斯特大学 国际商法 硕士 (获英外交部志奋领奖学金公费留学)

1996-2000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英文学士

获得奖项和职称

2019年 6月 成都市政府金牛区 知识产权调解员

2018年8月 中国司法部 千名涉外律师人才

2018年1月 成都市律师协会 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2004年8月 英国外交部 志奋领奖学金

2004年12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级法官

代表业绩

吴律师曾为下列公司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类法律服务

德国路易坡(Luitpold)制药公司

美国标准仪器公司(Specified ComponentsCorporation)

美国Moldex Metric, Inc公司

轩尼诗(上海)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苹果股份有限公司(Apple Inc)

以色列OTI公司

欧米茄国际集团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阿文美驰(ArvinMeritor)汽车工业公司

雷迪波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索尔思光电有限公司

吴律师曾为下列客户提供知识产权非争议类法律服务:

武田制药Takeda Pharmaceutical CorporationLtd

富士通公司 Fujitsu Ltd

ABB(中国)有限公司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迪士尼股份有限公司 Disney Enterprises,Inc

易趣网 E-BAY

美国应用材料公司 APPLIED MATERIALInc.

相信吴律师必能给西尔万、

能给我们一个公正且对中国艺术版权有着深远影响力的维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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