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十二缘起(12)缘起差别(6)爱差别、取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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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略说

佛陀大传

五停心观

弥陀要解

天台五时

天台八教

大象

心愚

二傻

亲近善友

归依三宝

供养三宝

然妙

皆仁

无用

乐乐

亦合

续祥

靓仔

观诸法如

菩萨戒

沙门庄严

修行障碍

《瑜伽师地论》

十二缘起(12)

缘起差别(6)

爱差别、取差别

《瑜伽师地论》卷第

四、二、八、爱差别

四、二、八、一、欲爱

欲爱云何?谓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欲界苦果。

释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下):「差别」中,解:七引因支讫。自下:解五能生、所生支。爱支:体唯烦恼中贪。此:虽通缘内外二果,诸论多取:缘外境爱。因迷外境、增上果愚,缘境界受、所发生故。

先解释欲界的爱。欲爱是什么?「谓欲界诸行为缘所生」,欲界的爱是怎么生起的呢?「诸行为缘所生」,触对欲界的五蕴等诸行生受为缘所生,随顺心所欲的,就会生起爱。

「于欲界行,染污希求」,生出来这种爱,是一种系缚的境界,所以叫做「染污」。染污系缚的爱的心情生起了以后,还生起来希求的心情,希求更多。一方面是染着系缚,一方面不知足。

「由此能生欲界苦果」,这样的心情生起了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能生欲界的苦果。染污的希求,用合理的或者是合法的行为,五戒十善这一类的,生出人天的果;若是非法的,就做种种恶事了,生出三恶道的果。三恶道是苦果,人天也是苦果,所以「由此能生欲界苦果」,叫做「欲爱」。

四、二、八、二、色爱

色爱云何?谓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色界苦果。

色界天的爱是怎么样的呢?「谓色界诸行为缘所生」,触对色界的五蕴等诸行生受为缘所生,「于色界行,染污希求」,对于禅悦的境界,产生爱着,为禅悦的境界所系缚,所以也是「染污」。有顺心的境界,继续地希求。

「由此能生色界苦果」,因为有这样的情形了,也就会引出来色界的苦果。

四、二、八、三、无色爱

无色爱云何?谓无色界诸行为缘所生。于无色界行,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无色界苦果。

无色爱是什么?「谓无色界诸行为缘所生」,无色界没有色,只有受想行识,触对无色界的受等四蕴等诸行生受为缘所生,生出来染着心,爱、见、慢等烦恼的境界。

「于无色界行染污希求」,于无色界定产生染污希求。「由此能生无色界」的「苦果」。

韩清净《披寻记》:「爱无者:此中三,各有三相。一者、因相,二者、自相,三者、果相。言因相者,谓爱境界受生,故三界为缘。言自相者,希求相是相,故;或有是而非染污,希求胜解,及依善而舍余为简彼故,于三界行染污希求。言果相者,若彼彼处诸爱,即彼彼功能前,能生后有,故能生三界苦果。三,如文可知。

「此中三爱,各有三相。一者、因相,二者、自相,三者、果相。」三种爱各有三相,一者、因相,二者、自相,三者、果相。

「言因相者,谓爱由缘境界受生,故说三界诸行为缘。」因相,是爱烦恼由缘境界受而生,缘受有爱,因此说三界诸行为缘。

「言自相者,希求相是爱相,谓能发起诸取业故;或有是爱而非染污,谓希求胜解脱,及依善爱而舍余爱。为简彼故,说于三界诸行染污希求。」自相,是希求相就是爱着相,有贪爱以后,就会产生种种的行动想要取得它,能发动诸取业故;或是有一种爱不是染污心相应,不与无明相应的,就是出离的爱,希求殊胜的解脱,出家修行,对于三界的爱就不再爱着,依善爱而弃舍其余的爱。为了简别希求胜解脱及善爱,而说对于三界诸行染污希求的爱。

「言果相者,若彼彼处诸爱未断,即彼彼处功能现前,能生后有,故说能生三界苦果。三爱差别,如文可知。」果相,三界诸处的爱烦恼没有断除,爱种子还在阿赖耶识中,因缘具足时,在三界诸处功能现前,能生出后有的果报体。如果爱着欲界的境界,会得到欲界的苦果;爱着色界的境界,会得到色界的苦果;爱着无色界的境界,会得到无色界的苦果。三种爱的差别,如文所说可知。

四、二、九、取差别

四、二、九、一、辨相

四、二、九、一、一、欲取

欲取云何?谓于诸欲所有欲贪。

释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下):取支:通以一切烦恼以为自体。四取之体,如前已说。此支:唯以能所取全。「所为取」中,[取]:随顺烦恼,不取:余法。〈五十九〉云:当言: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相续。爱既唯贪,故「取」通摄诸烦恼尽。然此中说:缘四取贪为取支者,与《十地经》同。彼云:爱增上,名:取。《成唯识》说:于润业位,爱力偏增,说爱如水,能滋润故,要数溉灌,方生有芽。且依初后、分爱取二。虽取支中、摄诸烦恼,而爱润胜,说是爱增。故彼此文、不相乖返。爱取二支:通现及种,俱能润故。爱望于取、成因缘故。

什么叫做「欲取」呢?「谓于诸欲所有欲贪」,对于五欲有所贪求、有所贪着、有所贪恋,那么就叫做「欲取」。当然这是一般的凡夫境界。

爱也是欲,「爱」增长,名「取」。爱欲心比以前强烈了,叫做「取」。欲是所贪,贪是能贪。

四、二、九、一、二、见取

见取云何?谓除萨迦耶见,于所余见所有欲贪。

「见取云何?」「见取」是聪明的凡夫,就是佛教以外、其它的宗教徒,心里面有有一套的思想,感觉到满意,所以叫做「取」。「见」是所取,见是他的所取。

「谓除萨迦耶见。于所余见,所有欲贪」,「萨迦耶见」就是我见、我所见。除了萨迦耶见,其余的断见、或者是边见,各式各样的邪知邪见。有那样的「见」的时候,对于有那样的看法,非常的欢喜、爱着,叫做「见取」。

爱着也叫做「欲贪」。欲取的欲贪,是指色声香味触,散乱的境界,一般的、平常的境界。「见取」,「见」有一点智慧的性质,有特别的见地。对见地非常的「欲」,非常的欢喜,叫做「见取」。

四、二、九、一、三、戒禁取

戒禁取云何?谓于邪愿所起戒禁所有欲贪。

释遁伦集撰《瑜伽论记》卷第三(之下): (景云) 「邪愿求」者:求上界身、以为涅盘、受于禁戒,是名:邪愿。于戒起贪,名戒:禁取。此文正出:贪为四取。

问:上二界、有何戒禁、缘之起贪?解云:外道亦于色界身语、执戒禁。无色意思、假立身语、亦执为戒。

「戒禁取」,戒禁取是什么呢?「谓于邪愿所起戒禁,所有欲贪」,「谓于邪愿」,就是不正当的希望。譬如说是持牛狗戒,希望生天,这是不合道理的愿望,就叫做「邪愿」。修种种的苦行,会能得解脱,不合道理,这都叫做「邪愿」。「邪愿」,所生起来的「戒禁取」,「邪愿」是他的希望,他要有所行动,才能够满足他的愿,那个行动叫做「戒禁」。要守牛戒、守狗戒,或者是晒太阳,周围点上火,五热炙身,用这种行动,说是能够生天,能得解脱,那么各式各样的一种行动,叫做「戒禁」。

别立戒禁取见的理由: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四十八:问:何故五见中,四见合立为见取,一见别立为戒禁取耶?胁尊者言:「佛知诸法性相势用,若于见中堪别立者则别立之。若不尔者便总建立,故不应责。」复次,前说以二事故名取,谓能炽然业及行相猛利。五趣有情,由戒禁取,炽然诸业等余四见,故别立取。尊者妙音作如是说:「五趣有情,由戒禁取炽然诸业,势用速疾,尤重亲近,过余四见,故别立取。」复次,以戒禁取,违逆圣道,远离解脱,故别立取。违逆圣道者:由戒禁取舍真圣道,妄计种种非理苦行能得清净。如断饮食、卧灰、卧杵、面随日转、服气、服水或唯噉果,或但食菜,或着弊衣或全露体。执如是等能得清净。远离解脱者:如如修行苦行邪道,如是如是远离解脱。复次,以戒禁取欺诳内外二道,故别立取。欺诳内道者:如执洗净,受持十二杜多功德能证清净;欺诳外道者:如执种种即前所说非理苦行能得清净。尊者妙音亦作是说:「此戒禁取,现见生苦如炎炽火,欺诳二道如惑婴儿,故别立取。」

四、二、九、一、四、我语取

我语取云何?谓于萨迦耶见所有欲贪。

「我语取云何?谓于萨迦耶见所有欲贪」,我语取是什么?对于自身随假言说,起于我执,随执取着,所有的欲贪。有情对于所执着的我,这就叫做「欲贪」。「我语」只有这么一句话,只有这么一句空话,说是「我」、有我,实在是没有我的,我的体性是没有的。

「欲贪、欲取」是一般的人,欲界一般的人都有这种欲取。「见取、戒禁取」,外道才有这种思想,有这种爱着。「我语取」,是通于一切众生的,不管是不是外道,所有的凡夫都有这种「我语取」。「欲取」,只是在欲界;「见取、戒禁取、我语取」,是通于三界的。

韩清净《披寻记》:「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者:当知此中若所取、若能取、若所为取,如是一切总说为取。问:何所取?答:欲、见、戒禁、我语是所取。问:何能取?答:四种欲贪是能取。问:何所为取?答:为得诸欲及为受用,故起初取。由贪利养及以恭敬增上力故,或为诘责他所立论,或为免脱他所征难,起第二取。奢摩他支为所依止为所建立,为欲往趣世间离欲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三摩钵底,起第三取。为欲随说分别所计作业受果所有士夫及为随说流转还灭士夫之相,起我语取。如下摄事分说(陵本八十九卷十页)。今于此中略说所取、能取,如文可知。无所为取,然义定有,故应准释。分别俱贪名为欲贪,唯烦恼欲名为欲故,由是欲贪通三界有。

「当知此中若所取、若能取、若所为取,如是一切总说为取。」若所取的境界,能取的心,能取的就是欲贪,若所为取就是取的目的,这一切总说为取。

「问:何所取?答:欲、见、戒禁、我语是所取。」问:什么是欲贪所取的对象?答: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这四种是所取。

「问:何能取?答:四种欲贪是能取。」问:什么是能取?答:于四种所取的境界产生的欲贪是能取。

「问:何所为取?答:为得诸欲及为受用,故起初取。」问:什么是所为取?答:为了得到种种色声香味触男女诸欲,及为了受用这些境界,生起欲取。

「由贪利养及以恭敬增上力故,或为诘责他所立论,或为免脱他所征难,起第二取。」由于贪着利养及恭敬等增上力的原因,或是为了诘责难问他人所安立的言论,或是为了免于他人所难问,生起第二种的见取。

「奢摩他支为所依止为所建立,为欲往趣世间离欲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三摩钵底,起第三取。」依止奢摩他支所建立的禅定,为了要往趣世间离欲的色界定乃至无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处的三摩钵底,生起第三种戒禁取。

「为欲随说分别所计作业受果所有士夫及为随说流转还灭士夫之相,起我语取。如下摄事分说(陵本八十九卷十页)。」为了要随顺世间人所说而分别计度执着造业受果所有的人,及为随顺所说流转还灭圣者的相貌,生起第四种我语取。如《瑜伽师地论》卷第八十九所说。

「今于此中略说所取、能取,如文可知。无所为取,然义定有,故应准释。」现在于此处要略说明所取、能取,如文中所说可以知道。虽然其中没有明白的说所取的内容,然而其中一定是有的,所以应该准照那里的解释。

「分别俱贪名为欲贪,唯烦恼欲名为欲故,由是欲贪通三界有。」能分别的心与贪烦恼同时活动,名为欲贪,但唯是有烦恼欲才名为欲,不是指事欲,因此说欲贪通三界有。

《瑜伽师地论》卷第八十九:「复次,当知依于二品,建立四取:一、在家品,二、外道法中诸出家品。当知此中,若所取、若能取、若所为取、如是一切总说为取。问:何所取?答:欲、见、戒禁、我语是所取。问:何能取?答:四种欲贪是能取。问:何所为取?答:为得诸欲及为受用,故起初取。由贪利养及以恭敬增上力故,或为诘责他所立论,或为免脱他所征难,起第二取。奢摩他支为所依止、为所建立,为欲往趣世间离欲,乃至非想非非想处三摩钵底,起第三取。为欲随说分别所计作业受果所有士夫,及为随说流转还灭士夫之相,起我语取。如是四取,依于二品:谓受用欲诸在家品,及恶说法毘奈耶中诸出家品。由佛世尊每自称言,我为诸取遍知、永断正论大师,故于此法誓修行者,虽带烦恼身坏命终,而不于彼建立诸取。所以者何?彼于诸欲无所顾恋而出家故,于见、戒禁及以我语无执受故。

恶说法者有二差别:一、于见爱展转发起怨诤论者。二、能证入世间定者。依于见爱展转发起怨诤论者,建立见取。依能证入世间定者,立戒禁取。二品为依,执着我语,故依俱品立我语取。此中,见者,谓六十二,如前应知。邪分别见之所受持,身护、语护,说名为。随此所受形服、饮食、威仪行相,说名为。谛故、住故,论说有我,名为我语。执有实物,说名谛故。执可安立,说名住故。又于此中,欲爱为缘,建立欲取;依止智论,利养恭敬等爱为缘,建立见取。定爱为缘,立戒禁取;有、无有爱为缘,立我语取。」

立我语取的理由: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四十八:「:何故名我语取?为以行相?为以所缘?若以行相,萨迦耶见应名我语取,我行相转故。若以所缘,诸法无我,如何可说我语取耶?答:不以行相(名我语取),不以所缘名我语取,有前失故。然欲界烦恼,除见立欲取;色、无色界烦恼,除见立我语取。问:何故尔耶?答:欲界烦恼,依淫欲转、依境界转、依众具转、依他身转,故立欲取;色、无色界烦恼与彼(依淫欲转等)相违,依内(自身)起故,立我语取。复次,欲界烦恼感内身时,须淫欲、须境界、须众具、须第二(旧译:因他故生乐),故立欲取;色、无色界烦恼感内身时,与彼相违故,立我语取。复次,欲界烦恼感内身时,唯依非定(非定地),多因外门、外事,故立欲取;色、无色界烦恼感自身时,唯依于定,多因内门、内事故,立我语取。复次,欲界烦恼,不能感得广大身形长久寿量,故立欲取;色、无色界烦恼能感得广大身形。如色究竟天,身长万六千踰缮那。亦能感得长久寿量,如非想非非想处,寿八万大劫。故彼烦恼立我语取。」

四、二、九、二、料简

初唯能生欲界苦果,余三通生三界苦果。

「初唯能生欲界苦果」,若是有欲取的话,它只能够使令引「生欲界的苦恼」,欲界的、或者人天的苦果、或是到三恶道的苦果。「余三通生三界苦果」,其余三个取,戒禁取、见取、我语取,使令人得到三界的苦果。

韩清净《披寻记》:「初唯能生欲界苦果等者:初一欲取唯欲界有,故说唯生欲界苦果。所余三取通三界有,故说通生三界苦果。」第一种欲取只有欲界才有,因此说唯生欲界苦果。其它见取、戒禁取、我语取三种取,通于三界,所以说通生三界苦果。

取的名与义: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四十八:「问:何故名取?答:以三事故说名为取。一执持故,二收采故,三选择故。又以二事故名为取。一能炽然业,二行相猛利。能炽然业者:取令五趣有情业火恒炽然故。行相猛利者:诸取行相极勇捷故。问:取是何义?答:薪义是取义。如缘薪故火得炽然。有情亦尔,烦恼为缘,业得炽盛。复次,缠裹义是取义。如蚕作茧自缠自裹,乃至于中而自取死。有情亦尔,起诸烦恼自缠自裹而于其中伤失慧命,展转乃至堕诸恶趣。复次,伤害义是取义。如利毒刺,数刺其身身便损坏。有情亦尔,烦恼毒刺数刺法身,法身便坏。」

无明与四取关系: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四十八:如契经说:「如是四取,无明为因,无明为集,是无明类,从无明生。」问:余经皆说:「爱为取缘(爱缘取)」,此(契)经何故作如是说?答:依近因故说爱为取缘;依远因故说无明为取。因等,如近因、远因,在此、在彼,现前、不现前,此众同分、余众同分应知亦尔。复次,依同类因,故说爱为取缘;依同类遍行因(无明为遍行惑),故说无明为取因等。复次,为破外道虚妄僻执,故说无明为取因等。谓诸外道虽舍居家,无取无积勤修苦行,而由无智着诸见趣,堕险恶道无有出期,故说无明为取因等。

爱与取之关系: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四十八:「问:爱即摄在欲取等中,何故乃说爱为取缘?答:即贪随眠初起名爱,后增名取,故不相违。复次,即贪随眠下品名爱,中上名取,故不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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