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可以和亲生子女有一样的遗产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组成新的家庭,那么在继父母过世后,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如果有,是和继父母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吗?

网友咨询:父亲再婚,继母有一个孩子,现在父亲去世了,留下的遗产继母的孩子和亲生的有一样的继承权吗?

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隆万花律师解答:

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有抚养关系。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隆万花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在处理养子女继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还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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