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申请破产,然后以公司净资产来偿还债务。偿还是有顺序要求的,首先是员工工资、其次是国家税金、然后是债务。

网友咨询:

一个公司同时欠工人工资,银行贷款,供应商的货款,民间借贷,多家法院起诉。破产清算以后工人工资和银行贷款肯定排在前面,供应商的货款和民间借贷哪个优先拿到破产分配款。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侯国晖律师解答:

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侯国晖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

其内容包括: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总之公司是法人组织,破产后的资产由公司资产承担,直接责任人是企业法人,当欠债数额过大,无力偿还债务时,可通过法院申请破产,对企业资产进行抵押,当抵押后还是债款不能完全抵消,可通过对自身财产进行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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