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会出动“水炮车”?香港警方列出三条件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警方今日(16日)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主要回应周末游行集会安排方面的问题。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警方今日(16日)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主要回应周末游行集会安排方面的问题。

有记者问到,警方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俗称“水炮车”)已完成路试,并请议员及媒体前往观摩,那么水炮车何时会出动?

警方表示,水炮车的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指引,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出动:1,出现严重伤亡情况;2,有财物被大肆破坏;3,交通干道受到干扰。

警方补充,即使列明的三个条件出现,警方也可以选择不使用水炮车来应付有关情况。

港警水炮车候命 随时出更平暴

“停止冲击,否则喷水,将你哋驱散!”俗称“水炮车”的警方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已完成测试,随时可出动协助镇暴平乱。警方近日安排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议员及传媒到机动部队总部参观示范,水压调到最高时,重逾200磅的假人可被轻易推动。有机动部队教官称,受训时曾亲身体验水炮威力,测试伤害程度,而水炮车配备的催泪水剂,与防暴警现时使用的催泪水剂成分一样,不含有毒物质。

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8月12日在记者会回应大公报记者提问称,暴徒有否使用汽油弹,并非出动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唯一因素;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表明,只有在严重伤亡、财产被大肆破坏、通过占用主干道扰乱或非法堵塞交通,对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重大影响时至少一种情况才会考虑出动,强调在和平无暴力的活动,无可能使用水炮车,当使用时会发出警告。

最低武力是相对不是绝对

机动部队副校长陈健国高级警司表示,操作时会依足指引,瞄向目标的下肢,最低水压不等如最低武力,警方使用的最低武力不是绝对,而是相对,视乎现场示威者的武力作出决定,“不是掉一两个垃圾桶就要出动(水炮车)”。

陈健国称,每名负责训练的同事都曾亲身试过不同水压和距离,“我哋都要convince(说服)到自己,究竟对人有几大伤害”,如要出动“水炮车”,必须由总警司级的指挥官,向助理处长(行动)寻求取得批准。

机动部队(训练)署理警司叶卓凡称,水炮车左身的缸可载催泪溶液,车顶的两枝水炮设有雾(fog)、喷射(pulsed jet)、流水(stream)三种喷水模式,以及录影功能的镜头。当受到近攻或汽油弹攻击,可启动自我保护模式,车头花洒喷出水帘保护车身。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认为,“水炮车”可为警方与示威者之间制造相对安全距离,避免冲击,为警方人群管理工作提供多一个选项;成员郭伟强关注,如此大架的水炮车在现场容易被围堵,增加警方工作困难,又担心水炮车射湿路面后,警员上前追逐有困难,陈健国回应称,被射湿的路面与下雨后地面没有分别,不成问题。成员马逢国认为警方操作时克制及依足程序,除非发生暴力冲击,不希望警方出动水炮车。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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