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4年多审理,2019年8月12日,清华海归博士孙夕庆终于拿到了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此案经一审判决,之后发回重审。庭审笔录显示,此案4年来经历114次庭审。多名律师都表示,这在其执业生涯中“史无前例”。
对于孙夕庆而言,这份不起诉决定有若千钧。尽管这还是一份存疑不起诉决定,但从法律效力上却丝毫不逊色,不仅还给这位海归创业博士一个清白无罪的身份,也让他能据此申请一定的国家赔偿。
——欧阳晨雨(学者)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个案子经历这么多庭审回合的,确实是少之又少。事实上,孙夕庆所涉及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也不是多么“难啃”的案件种类。
那么,在这四年间的114次庭审,当事人孙夕庆到底经历了什么?
清华博士涉案 企业被掏成空壳公司
美国戴芝公司是由孙夕庆与姜辉昌等人在美国设立的外国公司,孙夕庆是美国戴芝公司的大股东,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和法定代表人。2004年11月13日美国戴芝公司在山东潍坊市设立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即“潍坊中微”),孙夕庆担任潍坊中微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最初的董事为孙夕庆、姜辉昌、邵桂红。经过两次变更,至2014年6月,潍坊中微的执行董事变更为孙夕庆、姜文宁、张彦伟三人。

2014年7月26日,潍坊中微发生“内部股权”纷争。知情人士称,姜辉昌及另外几名董事借召开董事会的机会,召集人员控制了公司,甚至发生冲突导致员工受伤。派出所迟迟不出警,后来大批武警到来后局势才得以控制,孙夕庆趁机脱身。人走了,但跟公司相关的股权文件等重要凭证却没带出来,潍坊中微被姜辉昌等人彻底控制,孙夕庆无法在潍坊中微正常履行职责。
为了转移、侵占潍坊中微的财产,实现对潍坊中微的绝对控制,姜辉昌等人又以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举报孙夕庆,致使孙夕庆于2015年2月被刑事拘留。在被羁押和取保候审的四年三个月的时间里历经114次庭审,但最后时刻检察院突然撤诉,让这一案件再次“悬了”起来。
虽然孙夕庆于2018年8月2日取保候审,但潍坊中微已经成了“空壳公司”,有价值的资产包括资金、债权、厂房、土地、专利、业务、人员等已全部被姜辉昌等人转移给了其新成立的且将孙夕庆排除在外的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
114次庭审:“不放弃每一次辩护机会”
2015年11月,孙夕庆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被指控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
高新区检察院指控:孙夕庆在担任潍坊中微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转账、报销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财产共1292万余元;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孙夕庆和乐成文串通,为常州中微分两次虚开3683万余元发票,用于抵扣税款535万余元。
孙夕庆、乐成文在庭审时均表示,上述指控不存在,并逐条进行了自我辩护。孙夕庆辩护律师王学明回顾,从一审第一次开庭,控辩双方就对指控罪名、在案证据等内容进行了激烈辩论。在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又陆续提交了不少新证据,这些证据都进行了各方质证。
庭审笔录显示,该案一审进行了28次开庭。
2017年7月11日,潍坊高新区法院对孙夕庆、乐成文案作出一审判决。关于公诉机关指控孙夕庆构成职务侵占的事实,高新区法院不予认定。法院认为,五笔指控的职务侵占款项中,有的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有的事实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故认为指控不成立。
一审法院认定,潍坊中微和常州中微以尚不存在的金坛项目、上海室内灯项目虚开发票1346万元,常州中微将上述税款195万元用于抵扣。作为两公司的负责人,孙夕庆和乐成文均参与了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高新区法院认定孙夕庆、乐成文均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孙夕庆、乐成文对一审判决均不服提出上诉。高新区检察院也对一审提出抗诉。
二审开庭一天后,2017年11月22日,潍坊中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违法,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8年5月,该案重审一审在高新区法院开庭。8月,已被羁押3年6个月的孙夕庆、乐成文先后获法院批准取保候审。
直至2019年4月4日,法院召开重审第85次庭审,随后宣布休庭。加上一审和二审庭审,该案前后经历了114次庭审。
孙夕庆辩护律师司徒一平认为,庭审持续时间如此之久的主要原因,是被告人和辩护人在庭审中提交了大量新证据。特别是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后,又搜集了大量自证无罪的证据。
司徒一平说,这个案件中的两名被告人都有高学历,很重视自我辩护的机会。几乎在每一项证据上,都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经历了“马拉松式”庭审,孙夕庆觉得自己好像从一个工程师成了“半个律师”,整个脑子都是案子,“我从内心确信自己没有犯罪,不会放弃每一次辩护的机会。
股东纠纷引发刑案:“把事儿推给孙夕庆”
2015年2月3日,孙夕庆被潍坊高新区公安带走。5天后,潍坊中微占股的常州中微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中微”)总经理乐成文,作为同案犯也被高新区公安带走。
和孙夕庆一样,乐成文在看守所被羁押了3年6个月。
2019年5月11日,同样被检方撤回起诉的乐成文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孙夕庆被带走后,潍坊中微的几名股东曾与他多次联系,目的是让他配合公安,“把事儿推给孙夕庆”。
乐成文回忆,2015年2月6日上午,他突然接到潍坊中微董事张彦伟电话。张彦伟是2003年同孙夕庆一同回国的海归博士,曾任公司副总裁。
“在电话里,他说等下安排朋友过来,你配合一下公安取证,涉及到孙夕庆职务犯罪的事情。有事就推说是孙夕庆干的,和你无关。”乐成文回忆。
当天中午,来自潍坊市高新区公安局的两名民警和一名律师来到乐成文公司调查取证。后来乐成文才知道,参与的律师是由潍坊中微董事委托的刘新亭律师。
乐成文说,当时在律师主导、两个民警参与下,让他按要求做笔录,指控孙夕庆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乐成文做完笔录后被带到潍坊,随后被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刑拘。“你们公司股东之间的内部矛盾,为什么要扯上我?”乐成文至今觉得自己很冤。
乐成文妻子程芹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说,乐成文被带走一段时间后,潍坊中微的董事张彦伟等人还找到乐成文家人商讨案件情况,希望家属帮忙和乐成文沟通,“把事儿推给孙夕庆”。
在电话录音中,潍坊中微原资本管理部部长张连山说,当初公司股东只是跟孙夕庆有纠纷,本来只是想对付孙夕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给乐总也带进去了”“局面失控了”。
乐成文及家人说法在庭审中获得证实。一审庭审中,乐成文辩护人提交了常州中微的公司监控录像,以及家属和潍坊中微董事的沟通录音。
一审时,法院未对上述录音真实性提出异议,同时将乐成文2015年2月6日、7日所作的三份笔录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法院认为,“经查,无法排除律师在制作笔录现场出入的可能性。”
股东会决议竟然公然造假
2019年7月,孙夕庆及其律师在对潍坊中微近几年的人员、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时,才发现了美国戴芝公司2014年8月6日9时30分的《股东会特别会议决议(一)》《股东会特别会议决议(二)》及后续相关的《决议》《任免书》《章程修正案》等文件。
经对相关材料核实,孙夕庆发现2014年8月6的两份《股东会特别会议决议》均存在诸多法定不成立的情形。他列举了四点:第一,当日的股东会特别会议并未依法提前通知孙夕庆及其他公司股东参加,孙夕庆及部分其他股东对该会议毫不知情。第二,从两份决议内容上看,当日并未对决议事项进行实际表决。第三,从决议上参加人员的签字情况看,有部分人员并非美国戴芝公司的股东,其不具备参会及表决的主体资格,而孙夕庆等享有主要表决权的几位股东却并未被通知参加该重要会议。第四,据调查,《决议》所记载的开会地点与实际签到地点并不符,《决议》内容系提前拟好。类似的疑点,还有很多。因此,孙夕庆认为这些决议严重“造假”,这些假证明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比起行政违法导致职务被夺公司被抢更让孙夕庆无奈的是,就是凭借这些假材料,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竟然批复变更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法人。正是这一系列莫名其妙的行政批复,孙夕庆在潍坊中微的公司董事长、总裁及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剥夺,并导致公司失控,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潍坊中微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外资企业,所持有的批准证书为商外资鲁府潍字(2004)3047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潍坊中微的公司章程修改的审批机关应该在省级,潍坊高新区经发局并不具备批准外资企业章程修改的资格,但却越级行使了职权。同时,高新区经发局没有查清事实,仅凭借公司职员的签字文件,就在2014年8月做出了在孙夕庆等多名原任董事还在正常履职的情况下,将《董事会决议》关于解聘孙夕庆的公司总裁职务这一无效的材料予以批准,显然是事实不清,且违反法定程序。潍坊中微企业章程中明确约定,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而当时孙夕庆作为董事并未得到通知出席。
公诉人出示关键证据 宣判前一日检方撤诉
检方对于孙夕庆的指控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存在的争议最大。孙夕庆多次在庭审上表示,检方指控的三项虚开发票行为,实际上已经在税务局足额缴纳过税款,并要求向税务部门调取相应证据。但该证据一直未获调取。
2019年3月27日,离重审第一次庭审已过去近一年时间,关键证据出现了。
当天, 在审判长的要求下,公诉人调取并出示了两份记账凭证 :潍坊中微公司2013年1月15日编号“55376”的记账凭证和2014年2月28日编号“00163”的记账凭证原件,两份记账凭证附有完税证明: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由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这两份“完税证明”所对应的应纳税额,与潍坊中微分别于 2013年1月9日和2014年3月7日足额缴纳一致。也就是说,“完税证明”证实,潍坊中微已经向税务机关就涉嫌“虚开”的两笔增值税发票进行了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了增值税款。
对于公诉人提交的这份证据,孙夕庆辩护律师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孙夕庆辩护律师王学明表示不解:“ 这么重要的证据,本可以直接证明当事人不构罪的证据,为何迟迟不调取、不提供? ”公诉人未对此作回应。
2019年4月4日,法院休庭。5月6日,孙夕庆、乐成文及其辩护律师均接到法院通知,将于5月10日对该案宣判。
“对于当天的判决,不管是有罪还是无罪,我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孙夕庆说。
5月10日,高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刑事裁定书显示,5月9日,高新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单位潍坊中微、被告人孙夕庆、乐成文的起诉。
潍坊高新区法院认为,高新区检察院在判决宣告以前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其撤回起诉。
不少参与旁听者都为孙夕庆高兴,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他却感觉“很不是滋味”,“ 开了这么久的庭,只是以撤诉收尾?那我们被关了三年半,每天在这里辩论的意义何在? ”
不服撤诉,提出上诉请求
孙夕庆接受采访。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图
55岁,戴着银色半框眼镜,穿着齐整的细格子衬衣的孙夕庆,和9个月前刚获取保候审时相比,多了一份镇定。
当年他刚被押入看守所时,很难适应失去自由的生活,夜里睡觉经常突然惊醒,这种状态持续了一年。
看守所来了个清华博士,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段时间后,不少管教民警、嫌犯,开始向这位博士交流、请教。嫌犯中有的请教如何开商铺,有的请教如何搞营销,民警则多向他请教子女教育问题。
孙夕庆说,在看守所里,除了准备庭审,其他闲暇时间,他给身边人教英语、讲经济、谈教育,“不管怎么样,也算对身边人做了点贡献。”
走出看守所后,孙夕庆又要重新适应新的生活。“在里面,只有几个色调,而出来则眼花缭乱。”孙夕庆说,刚出来的日子,发现自己表达方式也变了,没有了“高度概括性”,说话更啰嗦了。他觉得,或许是和在看守所时身边人的交流习惯引起的。
谈到过去四年多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孙夕庆说:“对生活、生命更加珍惜,以前的经历都比较顺利,处理问题更多的是从顺境考量,而现在会拿出相当的份额,来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
对于检察院在宣判前一天撤诉,孙夕庆仍然不服,“我希望要一份无罪判决”。
2019年5月15日,他与另一被告人乐成文向潍坊市中院提交上诉申请。2个月后,潍坊市中院驳回了两人的请求,决定维持原裁定。
孙夕庆向澎湃新闻介绍,2019年8月12日下午3点半左右,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决定书中称:“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对孙夕庆不起诉。”
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刚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存疑不起诉,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因此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这种因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案件,属于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那一刻,心里还是挺平静的,也可以说是麻木了。”孙夕庆说,从2015年2月被羁押,到现在已经4年半,身心俱疲,原有的事业也都毁了,“社会各界的支持才能让我走到今天,等到这个结果,由衷的感谢。”
孙夕庆表示,将会在近期向相关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对于今后的事业,孙夕庆仍打算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发展。他正在探索建设一种平台——在原来传统灯杆的位置上打造一个集合5G通讯基站、智能交通监控、AI物体识别等技术的智慧平台。他介绍,目前已经组建新的团队,正在执行该方案。
结语
就这起“清华海归博士”案来说,当事人孙夕庆身陷诉讼马拉松,“从2015年2月被羁押,到现在已经4年半,身心俱疲,原有的事业也都毁了”,对诉讼程序规定的突破,在事实证据上“先天不足”,很难说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
这种一案出现上百次庭审的情况,“史无前例”,似乎说明了个案的复杂性。问题是,当一起案件因为过于“难办”,以致办案明显超过审理期限时,是应当坚持“办成铁案”,大打持久战,还是坚持“疑罪从无”,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早撤销案件,或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等,及早还给当事人一个清白,作为具有专业技能的办案机关,从法治精神与以人为本理念的角度出发,应当有一个更理性、更果断的选择。
——欧阳晨雨(学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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