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式”首次实战,击毙挟持人质的行凶者,这一场营救亮点颇多

18岁男子南宁地铁站持刀劫持人质,被狙击手当场击毙。 前不久,在南宁地铁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

18岁男子南宁地铁站持刀劫持人质,被狙击手当场击毙。

前不久,在南宁地铁发生一起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持刀挟持一名女子,警方劝说无效,嫌疑人欲伤害无辜时,警方狙击手将其击毙。

这则新闻出现了一张监控截图,显示警方狙击手在地铁另外一侧瞄准。

这张模糊的截图有许多亮点。

T恤、裤衩、洞洞鞋,这个狙击手实在是太接地气了。

首先,和我们常见的警察训练照片不同,现场狙击手身穿短裤和T恤,脚上踩着凉鞋,完全是街边大叔的打扮。

这主要是为了分散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力,假如狙击手身着警服进入案发现场,肯定会引起对方怀疑。

其次,狙击手选择的射击阵地相当讲究,除了利用地铁的墙面做遮挡,尽可能的隐藏起了自己,还利用另外一名便衣警察的身体做掩护,正面也基本上被遮挡住,只露出枪口和瞄准镜,对方较难发现。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狙击手使用的枪械,是一支CS/LS4狙击步枪,也就是军迷们口中的“26式”。

“26式”步枪及其子弹。

这种狙击步枪使用的是7.62×51毫米子弹,即北约标准的步枪子弹,在国产枪械中独树一帜。

它的射击精度在100米时散布范围为29毫米,比一元的硬币还小。其精度在国产狙击步枪中属于一流,曾经在国际狙击大赛中夺冠。

结果也不负众望,警方顺利拯救人质,完成了任务。

我军射手在“爱尔纳-突击”比赛用88式狙击步枪射击。

如无意外,这应该是CS/LS4在公众面前的首次实战亮相。在此之前,警方狙击手使用的是85式、88式等狙击步枪,这说明CS/LS4高精狙已经比较普及,使用较为成熟。当然,“26式”的外号现在也已经过时,因为随着产量的提升,CS/LS4的价格直线下降,据说目前已经只需数万元一支。

说起来,在轻武器方面,国内的军用警用装备很多都不分家,比如部队装备的95式自动步枪,特警也同样有;军用92式手枪也是警方的制式手枪,狙击步枪也是如此。

图为第九届警博会上展出的XY9mm精准步枪,其有效射程100米,精度1MOA,重量4公斤,全枪长度小于850毫米,弹匣容弹量15发。

之前我们曾经介绍过一款国内厂家研发的警用狙击步枪,使用的是9毫米手枪弹,相当特殊。不过这支步枪并未正式列装,此外像79式轻型冲锋枪也曾经客串过狙击步枪,因为它在近距离精度较高,尺寸短小容易隐蔽。

事实上,狙击领域分为军用和警用两大类,它们无论从装备还是战术上,既有相通的地方,也有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就简单地谈一谈。

先讲讲相通的地方,那就是不管军警,狙击都是精准射击,是优秀的射击技术和精良枪械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所以一支性能良好威力适中的狙击步枪,给军队使用就是军用狙击步枪,给警察用就是警用狙击步枪。

图为中国特警狙击手。

两者的区别则来自许多方面。

首先,战术目的不同。警方狙击手的任务是拯救,通常是在人质劫持事件,绑架案件中出手。而军队狙击手的战斗任务是击杀敌人,不管是敌方士兵还是恐怖分子,射杀敌人是唯一目的。

这就带来两者的第二个不同,射击的精准度不同。

警用狙击对于射击的要求十分严格,在精度上要求极高,必须做到首发命中,而且要一枪就让目标失去行动能力。

否则不管是打偏还是击伤罪犯,都可能导致人质被杀、炸药被引爆等严重后果,警用枪械威力还要适度,不能使用大口径弹药或者穿甲弹,以免造成附加伤害。

我们常说的“狙击手只有开一枪的机会”,一般指的就是警方狙击手。

军方狙击手在射击时,不追求命中敌人头部,采取的原则是瞄准人体面积最大的部分,也就是躯干部位。因为军用狙击步枪通常使用全威力弹药,在射程内威力巨大。

不同型7.62 NATO弹对钢板的侵彻表现。

以7.62NATO步枪弹为例子,它的枪口动能超过3300焦耳,5.56NATO弹的动能仅仅1700多焦耳,即便是AK47也才2000焦耳,所以只要命中目标躯干中心线部位基本上可以认定为射杀。

而7.62NATO只是军用狙击步枪的入门弹药,像.300win,.338 lapua,.50等弹药,威力一个比一个大。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看,军队的狙击手更“肆无忌惮”一些,在枪械的选择上范围更广,可以使用大威力弹药,反器材步枪也经常拿来对付人体目标。

这里要解释一下,在网上流传甚广的什么国际公约禁止使用巴雷特打人,都是谣言,巴雷特和M2重机枪使用同一种弹药,既然允许使用重机枪,就没理由禁用巴雷特。

但是巴雷特使用的Mk 211穿甲弹目前还有争议,因为这种子弹内部除了有穿甲弹芯,还有高爆炸药,穿甲爆破燃烧瞬间发生,因此属于爆炸性弹头。在《圣彼得堡宣言》中,禁止在战争中使用轻于400克的爆炸性子弹,不过由于当时签署国较少,并且年代久远。在实际战争中,使用爆炸性子弹仍然是一条潜规则。

穿墙狙杀的镜头,当然这是纯电影拍摄手法,并非真实场面。

美军就大量使用Mk 211,曾经在伊拉克创下穿墙后一枪击毙三人的纪录,主要杀伤效果就是来自弹头爆炸后产生的碎片。

还有一点军队狙击手的射击距离远远超过警方狙击手,警用狙击的射击距离很少超过100米,因为警方狙击手要保证射击精度,距离目标不能太远,同时也没有前线作战时的外部限制。

军队狙击手常常都是隐藏在远离战场的地方,默默放枪。

军队狙击手只要在步枪的有效射程内都可以打,事实上军队狙击手总是尽量远离目标,因为距离越远射击时声光烟就越难被敌人发现,随着枪械和瞄准镜技术的不断进步,狙杀距离也越来越远。早年能在千米距离打中敌人已经是神乎其技,现在只能算是普通的一击。当然,超过2000米之外的狙击还是大部分要靠运气。

最后一点,军队狙击手和警察狙击手谁的技术更牛?

这个问题差不多各个军事论坛都讨论过,目前比较一致的结论是,在近距离的精准度上,警方的狙击手更占优势,因为这主要考验的是射手的心理素质,警方狙击手基本上是照着犯罪嫌疑人的脸开火,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是不行的。

美军的第一狙击手查克·马威尼,曾创下30秒16枪狙杀16人的记录。

军队狙击手相对而言,心理压力要更小,这分两方面讲,第一是看不到目标的脸,美军越战第一狙击手查克·马威尼狙杀了300多越共士兵,但几乎没看清过目标的脸。唯一一次看到敌人的表情,是一次在300码距离上的射击,他还打偏了。

第二,军队狙击手即便打偏了,也不会被追责,补枪就行。警方狙击手如果打偏,那后果会很严重,不管是人质被害还是误伤人质,都是一辈子的污点,所以真的是压力山大。

在远距离上,警方狙击手那就拍马也追不上军队的同行了,原因很简单,警察根本不练远距离狙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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