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乡村,树木成林、农田成片,沟渠交错、阡陌纵横,村民的住宅漂亮得宛如童话,偶尔见到风车在田野中转动,洋溢着宁静悠闲、舒适清雅的情趣,构成一幅神奇绝妙的田园风光图。
欧洲有许多带有童话色彩的小镇,
总是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牵引着你的脚步,
荷兰的羊角村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里的每一座房子都像艺术品,
小桥、流水、狭窄的河道、小船……
坐落在自然保护区内的羊角村,
安然祥和得有如世外桃源。
一座座如同大蘑菇的民居点缀在河道两岸,
简约的木制小桥通往每一家民居,
没有围墙的院落一直延伸到水边,
或紫或白恣意开放的鲜花环绕窗前。
在这个小村子里
没有标志性的景点,
最大看点是悠然的乡村生活。
村民们悠闲地生活在这里,
养花种草牧羊赶牛,
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没事的时候,
他们会在院子里晒晒太阳,
顺便修剪修剪花草,
装饰下自己的院子。
普通的小院,
被村民们搭配上各种雕塑、摆件,
就美得不像样。
家里的陶罐,或者旧铁桶、废弃水管,
都能在村民们的手中获得新生。
除了淳朴的乡情,
这里更不缺自然的气息:
野鸭毫不客气地上岸到人家后院草坪,
鸟儿飞累了就落到藤椅上小憩,
周边的牧场里晃荡着奶牛和小马驹。
人和动物,
都能在这里悠然自得。
小桥流水人家,
绿树游船鲜花,
孩童在草地上看书玩耍,
大人们在院子里植草种花。
关于乡村的所有想象,
羊角村都能满足你。
① 沟渠交错、阡陌纵横
② 荷兰的乡村与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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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的乡村景观规划与土地整理
在荷兰,乡村景观规划与土地整理过程紧密联系,息息相关。从1940年开始,荷兰的风景园林师开始逐渐参与到乡村工程、土地改善和水管理的项目中;1950年之后,国家林业部门、尤其是园林部门鼓励风景园林师和园林咨询人员参与到乡村区域的改造中。在鼎盛时期,大约有30—40个风景园林设计师活跃在乡村景观规划的领域[1]。
荷兰土地整理的背景
荷兰传统乡村景观由于不同的土壤、水文条件以及历史时期特定的开垦方式,呈现出多样性。泥炭圩田、滨海圩田和湖床圩田是最具有荷兰特征的乡村景观,占了荷兰国土的约一半面积[2]。
荷兰的圩田
荷兰土地整理的历程
为了适应大规模的农业机械生产,20世纪初,荷兰政府在乡村地区开始了较大规模的土地整理。
荷兰上艾瑟尔省早期的乡村整治规划
① Walcheren 岛规划平面图
② Walcheren 岛卫星图像
风景园林设计师对河流的自然进程也非常关注,注重空间规划、水管理和自然保护之间的新关系。奥伊瓦尔计划(Ooievaar Plan)是伊欧伟杰斯基金会(Eo Wijers)于1986组织的竞赛的获胜方案,为穿越荷兰东西方向的莱茵河和默兹河(Meuse)流域的土地利用和河流系统提出了新的结构和水管理方式。规划通过可自我调节的空间策略框架,创造新的自然区域来改善自然的进程,恢复河漫滩地带的自然状态,使得自然植物、野生植被以及各种动物包括黑鹳回归到河漫滩地带。在河漫滩地区重点关注自然发展和休闲的同时,管理流域内的农业。策略具有灵活性,建立了两种水系统(高低水位),使得农民能够管理每块田地的地下水以适应不同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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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公园田园社区—荷兰羊角村
羊角村(Giethoorn)隶属于上艾瑟尔省(Overijssel)的斯滕韦克兰(Steenwijkerland)自治市,距阿姆斯特丹约120km,是位于荷兰东北部的著名历史村庄。
荷兰羊角村区位及卫星图
“羊角村”这个名称得于当时一群挖煤矿的工人定居在那里,他们的挖掘工作使得当地形成了大小不一的水道及湖泊。而在每日的挖掘过程中,除了煤,他们还在地下挖出许多“羊角”,经过监定确认这些羊角应该是一批生活在1170年左右的野山羊。因此,他们便将那里称作羊角村,该名称一直保留至今。
羊角村土地开发规划
羊角村土地开发规划综合了农业生产、自然景观保护、旅游休闲等多个方面,由于规划理念与方法得当,使其成为荷兰乡村地区规划的经典案例,并促使其成功转型为荷兰著名旅游景点,自然景观保护和旅游休闲业的价值进一步得到显现。
荷兰羊角村土地开发规划
荷兰羊角村美丽的乡村景观
Number3
对“美丽乡村”的建设启示
荷兰的乡村规划积极追求:提供广阔的农业空间,兼顾生态、游憩和居住的发展,同时延续场地的历史文脉。
功能主义与历史文脉
乡村景观兼有实用性和美观性,是居民生产、生活和区域生态的统一,相关的规划设计需要考虑功能性和文化性的结合。特别着重研究土壤特征、聚落历史和土地形态、水管理模式,要求规划表达潜在的景观结构,并努力降低新开发对原有景观的冲击[9]。
自然进程与生态网络
设计师在进行乡村规划时,特别关注自然的进程。为维护地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会划定出一定的自然保护区或大片的森林区;在更大尺度的区域中,还会依据景观生态学的理论,规划区域整体的生态网络,并运用灵活的弹性策略对乡村景观的发展加以调控,提高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整体生态网络中既包含自然核心保护区域,也包含户外休闲、森林、淡水水库等其他形式的土地利用方式。
空间规划与完善立法
荷兰中央层面的空间规划政策——全国空间规划(Planning core decision)对乡村地区的保护,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各时期的全国空间规划报告中。 从 1965 年的《空间规划法》(Spatial Planning Act)开始,荷兰国土规划体系从传统的侧重于城市—区域领域的空间规划,开始逐步渗透到乡村规划领域中,体现出城乡统筹一体的积极理念转向。
荷兰近乎百年的乡村规划历程中颁布的相关法规对各时期的乡村规划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及时根据实际效果加以修正,从单一关注农业发展,到农业优先,直到关注生态、景观、文化等各个方面。 农业生产不再是乡村规划的主要目的,非农化的多种土地利用方式得到重视,从以土地整理为主的规划方式转变为综合性土地开发为主的规划方式。
1960年代后荷兰国家空间规划政策对乡村的保护[10]
乡村规划师、风景园林师
20世纪,特别是二战之后,荷兰风景园林设计师逐渐参与到乡村工程、土地改善和水管理的项目中,从事乡村地区的景观规划,以改善以农业为单一目标的乡村发展状况。风景园林设计师在荷兰的乡村景观规划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借鉴荷兰的乡村规划,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就乡村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改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乡村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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