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史
公元1928年,民国十七年,裁嘉陵道。
公元1930年,民国十九年,县知事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
公元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6月,红四方面军11师建立了阆中三庙乡苏维埃政府。
阆中古城门楼上的红军标语
公元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阆中大旱,饥荒严重。
公元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阆中发生大旱灾、雹灾,饥民食草根树皮、观音泥
公元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2月12日,四川蚕丝改良场在阆中创办蚕种场,生产改良蚕种。
阆中蚕丝场
阆中蚕种场始建于1938年2月。
抗日战争时期,江、浙、鲁、皖、鄂等重点蚕区相继沦陷,不少爱国志士来到四川发展丝绸,建立蚕种。民国27年(1938年)元月,国民政府实业部蚕丝改良委员会派员来阆,在南充蚕丝改良场筹备的基础上,租佃菀城临济堂街肖姓户舍为场址,于2月12日正式成立了阆中蚕种场。同年3月,由四川丝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办并派钱幼琢为场长,旋即从江浙引进改良蚕种,在农村购买桑叶繁殖推广普通种。至此打破了阆中市几千年来由农民自繁自养土种(黄茧)的局面,变一季养蚕为两季或多季养蚕。改良蚕种产茧量高、茧质好、丝质优,既增加了农民收益,又提高了丝厂经济效益,为支持抗日战争筹集资金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深受当地茧丝业主及广大蚕农的欢迎。为扩大制种满足农村和缫丝业主的需要,民国31年(1942年),阆中县财委会将陕西会馆总价20.2万元,赎卖给四川丝业公司阆中蚕种场,直至解放。现陕西会馆是阆中蚕种场的办公大院。
现在,阆中蚕种场已是全国大型的蚕种生产基地,隶属四川省农业厅。有九个生产作业点,原种、普种生产分场隔江而制。现有职工612人,其中在职329人,技术人员86人(含研究员1人,高级农艺师22人,中初级职称63人),拥有固定资产2269万元,土地面积2132亩(其中桑园面积1760亩)房屋4.7896万平方米。冷、浸、检、保成龙配套,设备先进,技术实力雄厚,率先在全国蚕种行业通过IS09001:2000国际质量认证,是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定点单位。原种销量占全省近60%。原种的成品检验、补正检查、纯度调查历年合格率均为100%,普种销量占全省12%。原种、普种还远销重庆、江苏、河南、陕西、云南等省、市,具有全国蚕种余缺调剂之能力,在四川蚕业界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先后选育出了“阆桑201”马驰一号、“锦菀X绫州”等6个桑蚕新品种。其中“保坎61号叶果兼用桑”93年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94年获联合国科技发明创新奖。“家蚕夏秋用品种锦5、6×7532湘晖”,获四川省丝绸公司一等奖。“家蚕双限性品种锦15.8140×绫8.3my”属国内首创,居世界领先水平。参与“桑叶浸消防微与推广”,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并参与“家蚕病源性孢子虫类研究与防治”,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所产蚕种被中国北京国际农博会评为“名牌产品”。
阆中蚕种场利用自身的优势,大力开发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的科研与推广。其中雄蚕蛾醋、桑葚醋双双获得四川省优秀新产品三等奖,桑葚醋、蚕砂枕芯获国家专利。目前已开发上市的桑葚红酒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产品正在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
阆中蚕种场是我省桑、蚕优良品种遗传资源保护单位,阆中蚕种场是“全国先进蚕种场”、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王少伯
王少伯,男,现年49岁,四川省阆中蚕种场场长,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四川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王少伯主持、参与研究的多项蚕桑新品种选育及新技术,分别获得联合国中国分部科技发明创新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省政府星火科技三等奖、省蚕业技术进步三等奖、省丝绸公司蚕业进步一等奖。他利用所学到的蚕桑科学知识多年来致力于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的研究,大力推广叶果兼用桑德普及与提高,研制生产的雄蚕蛾醋、桑葚醋、蚕砂枕芯分别获国家外观专利和发明专利。雄蚕蛾醋、桑葚醋被中国调味品协会称为“中国醋宛双娇”,2002年又被省府评为优秀新产品成果三等奖。目前,由他主持研发的桑葚红酒已投放上市。该产品的研制成功将大大延伸我国桑蚕生产产业链,促进蚕桑资源的整合,改善我国蚕农千年以来栽桑只养蚕的单一产业结构,达到桑叶养蚕、桑果卖钱,收到了企业增效、蚕农增收的显著效果,对我国调整蚕桑产业结构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王少伯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载誉归来
公元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实行新县制。
秋,实行“新县制”。县政府改各科翻号名称为职掌名称,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社会六科和秘书,军事、警佐、会计、户籍、合作六室,同时,改27联保为21乡镇。
公元1941年,民国三十年,日本飞机四次轰炸阆中县城。
1941年7月27日,日军飞机27架第一次轰炸阆中县城,死16人,伤35人。8月16日,日军飞机27驾再次轰炸县城,并用机枪扫射,死158人,伤210人。8月29日,日军飞机36架第三次轰炸县城及城郊地带,死43人,伤75人。三次轰炸共毁房屋11321间。8月31日,日军飞机4架,低空扫射阆中县城。
公元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调整县政府机构,改建设科为第四科。
5月15日凌晨,县府办公地点起火,烧毁了财、教、军、社四科及优委会全部档案。
公元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驻阆国民党军队和地方武装宣布起义。阆中人民政府成立。
12月25日,魏文引、徐是辉敦促县长贺德府,召集国民党驻阆军队首领和阆中知名人士会议。会上,贺德府被迫表示顺应历史潮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驻阆国民党军队和地方武装宣布起义。
12月27日,中共阆中地下组织将各起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川北独立师”,下辖四个团,魏文引任师长兼政委。
12月29日,阆中县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肖毅安任主席,徐是辉任副主席,阆中和平解放。接着,全县21个乡镇相继成立解放委员会。
12月31日,剑阁专署批准阆中县人民政府成立,王大文任县长。
(王大文手令)
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布告(阆中市档案馆保存)(此图请阆中档案馆补)
南充晚报报道
公元1950年,3月27日,召开阆中县各界人民第一届第一次代表会议,选举李原为阆中县人民政府县长。
是年,开始对现成主要街道进行改造。修建人民市场(即今第一农贸市场),面积5319平方米。
拆除月城,其后四门及城墙,均先后拆除。现南段、西段城墙部分遗址尚存。
公元1952年的阆中古城范围
1952年1月13日,长江水利委员会上游工程局第二测量队完成的阆中古城勘测并作出阆中古城晒图。图如下:
图:1952年测绘阆中古城图
该图显示:当时的阆中城墙十分完整,有几道城门。该图所绘的阆中城四周围有城墙,城墙范围为:郎家拐、大东街以西;上新街、下新街以北;通济渠、新村路以南及以上范围内的嘉陵江以东。该图显示,当时的古城有6道城门,分别在今日的东门口、北门猪市坝及嘉艺广场等处。而当年的阆中县政府则设在今天的学道街川北兵备广场旁。
1952年根据川北人民行政公署民政厅指示,与邻县对相互嵌插的飞地作进一步调整。
公元1953年,2月4日,召开阆中县第四届第一次各届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李峰为县长。
3月10日,根据省政府命令撤销剑阁专员公署,阆中隶属南充专员公署。
6月30日24时,为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标准时间。普查结果:阆中全县总人口532754人,其中男性268551人,女性264203人。在人口普查中结合进行了选民登记及普选。
公元1954年7月2日,召开阆中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21人组成县人民委员会,李峰为县长。选出省首届人民代表4人。
公元1955年,阆中县人民政府改称阆中县人民委员会。
公元1956年,阆中发生大水灾。
6月24日,县内发生大水灾,保宁镇水位360.91米,洪枯差10.88米,18条街巷被淹,沿河10个场(镇)进水。受灾27810余人,损失达120余万元。
公元1958年,嘉陵江涨洪水,保宁镇十条街巷被淹。
8月20日,嘉陵江涨洪水,保宁镇10条街巷被淹,水位357.82米,洪枯差7.79米。
同年,《阆中县地方志略》编纂成稿。
公元1962年,古城南城门及相连接火巷子的一段城端的明代石城端被拆毁。
公元1964年,阆中人口普查为59万人。
6月30日24时,为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标准时间。普查结果;全县总人口为595015人。其中,男299400人,女295615人。
冬,全县城乡出现名目繁多的“战斗兵团”、“战斗队”、“指挥部”、“司令部”等“造反组织”,各级党政机关受到冲击,领导干部“靠边站”,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公元1967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大量名胜古迹、文物遭到破坏。
3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红卫兵 “破四旧”。张飞庙、巴巴寺、清真寺、观音寺、铁塔寺、永安寺、大佛寺、奎星楼和白塔等古建筑和文物,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华光楼险些被拆
位于阆中市大东街南端的华光楼(又名古镇江楼、南楼),始建于唐,曾历经几次火焚,最后一次火灾发生在清道光年间,该楼被彻底烧掉,在同治六年(1867年)修复,保存至今,成为“阆苑十二楼”中的一枝独秀。
据王德培先生回忆,文化大革命开始,“红卫兵”造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被打成“走资派”,遭批斗,靠边站。一时间,县上的党政军大权掌握在时任阆中县人民武装部政委的郎义国(俗称郎麻子)的手中。文革破除“四旧”,郎是得力干将。他先是毁掉张飞庙门前的一对铁狮子和原文化馆中的一座铁塔。随后就是拆掉凤凰楼、魁星楼、白塔周围的护房和大佛寺的三层摩岩楼等古建筑。
当时的保宁镇不知何故需用一批水泥,便打来一个报告,说华光楼楼基严重开裂,有垮塌危险等等,需要多少多少吨水泥进行维修。而当时的水泥、木材、钢材等建筑材料,都是由县计划部门掌控,按计划分配的。单位要用这些材料得先打报告,由单位层层审批,最后送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由计划部门给划拨有限的指标。当这个报告送到郎麻子手中时,郎麻子看了把脸一皱,说 “那就干脆把它拆了”。
为了慎重起见,县革委生产指挥组又派人去华光楼作了具体查看了解。调查后反馈回来的情况是:华光楼因年久失修,楼顶、屋脊等处有垮漏,楼基处有开裂属实,但也并非报告中所说的那么严重。这才给这座千年古楼留下了一条“性命”。
公元1973年,阆中绸厂扩建车间,拆掉了阆中古城的西城墙和石匮阁。阆苑十景的“石匮凌云”不复存在。
公元1979年11月25日,成立阆中县革命委员会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县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县计委秘书周有德兼管。
公元1980年,阆中取消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同年,阆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
11月11日,成立阆中县建设局,周有德任局长。
12月12日至17日,召开阆中县第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选举常思九为县长。选举17人组成阆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后增补2人),孙福传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有德与阆中古城的故事
1981年,刚平反恢复党籍两年的周有德,被分配到刚刚成立的县城建局挡局长。他参加工作31年,此刻,面对一大堆问题,才真正感到了双肩的压力。城建局长,意味着什么呢?他深深思索着……
下雨了,雨点打在玻璃上。不一会儿,窗外不时传来了行人的叫骂声:
“当官的小车坐得安逸,不来看看这路烂成什么样子了!”
“哪个吧阆中城里走路的问题解决了,就选他当县长!”
……
其实,这个埋怨声,周有德早就听到过。不过,今天听来,太刺耳了。他坐不住了,抓起一把旧油布伞,钻进了茫茫雨雾中。
毛家巷街、白果树街、三陈街几条土路,是县城居民区医院的主要通道。晴天,人们戏谑地称它为“洋灰路”;雨天,则是名副其实的“水泥路”。半尺深的泥水中,人们扶老携幼艰难地跋涉着。
周有德来到这里。他站在泥水中,玉碎把他淋得透湿。作为城建局场,他看着污水遍地流淌,群众行路艰难,内心负疚不已。
回到局里,他在给县里的汇报中写道:“先把注意力集中在旧城的基础设施上,解决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三难’——行路难、吃水难、排水难”。
几条主要街道路面经过修整,面貌大为改观,群众很满意。紧接着,自来水厂施工勘测也开始了。这时,周有德却因劳累过度昏倒了,左脸摔了一条寸多长的口子,送到医院缝了4针。他左眼通红,严重充血,视力也从1.5降到0.4。可就在这时,省上的专家也到了,马上要去现场勘测,周有德要去,医生警告他,如果一遇冷风,当心左眼会瞎。县委领导也劝他别去,他口头“嗯、嗯”直答应,却左脸左眼蒙着厚厚的纱布出现在工地……
如今,阆中县城的“三难”解决了,可周有德双眼的视力,却再也没有恢复。
周有德对古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总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经常对局里的同志说:“古阆中,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我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建设好古城。”因此,他对那些出现在古城乱占乱建的人和事,是绝不容忍的。
一次,县城一个单位修建贸易大厅,这时古城内的一座临街建筑,按城建规划,撤旧房后移1.8米。可这个单位不愿撤,并要就城建局“松绑”。周有德坚决不同意:“那不明摆着破坏了古城统一规划原则吗?”这个单位在周有德面前碰了壁,又找着县上一位领导主持召开了计委、银行、公安和城建等单位参加的会议,要求贸易大厅工程马上施工,市级上是要城建局让步。
“不行”周有德一下子火了,“谁要是破坏古城风貌乱占乱建,对不起,你今天修,我明天撤,明天修,明天撤!”结果,会议不欢而散。
事后,那位领导怒气冲冲地找着周有德:“你是听党的,还是依你的?”
“正确的我就听,不正确的我就坚决不听!何况你个人不完全代表党。”
一些好心的同志劝他:“别那么认真,难道1958年的苦头还没有吃够吗?”
周有德却说:“我在职一天,就要负责一天,否则,会留下千古骂名的”。他想得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无所畏惧地尽职尽责,无论如何要对得起党,对得起生他养他的阆中人民。
在他的坚持下,贸易大厅按城建规划施工了。
周有德在担任局长的短短几年时间里,从保护、建设古城出发、修整了古城87条街的路面和排水系统,修建了一条长4.8公里长30米宽的东西干道,还修复了华光楼、张飞庙、白塔、唐代大佛等古迹和著名的锦屏山公园,使这座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变得更美更美了。
(摘自中共四川省委《党的建设》1987年)
公元1981年3月30日,阆中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出了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建议。
7月14日至8月24日,本县先后遭受洪灾四次,以7月14日最为严重,县城42条街巷,46个单位进水,最大淹深5.18米。保宁镇水位达360.69米,洪枯差13.3米。全县因洪灾冲毁房屋51244间,因灾死亡16人,损失人民币6128万元。
保宁镇华光楼水位360.69米,洪枯差13.3米,县城保宁镇42条街巷和46个单位进水,街道最大淹没深度为5.18米。沿河场(镇)受灾甚重,农村山洪暴发、滑坡、塌方。全县受灾人口为319300余人,损失粮食达4227万公斤,冲毁房屋51244间,造成经济损失6218万元,因灾死亡16人,伤805人。
公元1982年4月29日,阆中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明确列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
5月7日,阆中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县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城镇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布告。该办法共10章72条。规定阆中县城内外列入文物保护的单位和古建筑有:白塔,大佛寺石刻,巴巴寺,华光楼,张飞庙,文庙大殿建筑,观音寺建筑群,清真寺,基督教礼拜堂,铜钟,锦屏山石刻,兰家坝新石器时代遗址等。上列诸文物及古建筑在进行修缮保养时,必须严格遵守恢复原状或者保持原状的原则。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筑工程的规定。
7月1日零时,为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标准时间。普查结果:全县总人口为822995人。其中,男419583人,女403412人。
公元1983年1月,李慎宽调任阆中市委书记,开始修复张飞庙、华光楼等古文物。
1983年开始,阆中县建设委员会重建锦屏山公园、东山园林、滕王阁、将相堂、奎星楼、香城宫,培修华光楼、桓侯祠墓、永安寺、五龙庙等。杨林由先生认为,这是自唐迄今,阆中古城第四次大的开发和营建,“历时十余年,踵事增华,远胜畴昔。”
公元1984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阆中为四川省历史文化古城。
公元1985年,开始拓宽改造张飞大道,修葺大佛寺。
阆中县人民政府自元公元1985年始,重建大佛寺、大像精舍、增建皇家亭子、诗圣堂、佛云阁等,名曰“东山园林”。1991年3月。四川省政府公布东山摩崖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阆中张飞大道(东风路)(换阆中拍摄照片)
公元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批准阆中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阆中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过
1984年5月,四川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规划处副处长、工程师杨明宁、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樊丙庚和工程师宋德勋、熊仕尧、张定轩来阆中审查《阆中县城总体规划》时,认为:阆中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境内文物极为丰富,特别是县城格局和民居院落仍保留着唐、宋风貌,提出计划将阆中列为“四川省历史文化古城”。
公元1984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文化部要求各省推荐上报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城建厅规划处副处长杨明宁立即通知阆中城建局,在20天内抓紧搜集着呢管理阆中历史风貌、文物、风景名胜等文字资料和图片,向省政府和国务院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阆中县城建局长周有德在县政协主席蒋长富、 副主席侯泽周、李文密,副秘书长戴哲民的帮助支持下,在政协召开了两次县内知名人士座谈会,收集古城情况和资料,并随即编写铅印了《古城阆中历史概述》,同时,在县委办公室主任李炽昌、副主任杨承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马正经、县党史办公室副主任苟文俊、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王德培、县防疫站站长白永生等的帮助下,摄制了两套城建、风光和文物照片,按时完成了向省府、国务院申报名称工作。
公元1985年6月27日,全国政协文化组、经济建设组全体成员审查同意了建设部规划局、文化部文物局提出的“确定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则,并公布了各省、市、自治区上报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为85个城市,其中四川省政府上报13个城市。”
公元1985年9月17日,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文化部在北京联合举行了专家、学者论证会,确定提出了40余座城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候选对象,交建设部、文化部党组选定。
专家论证会后,公元1985年10月21日-25日,建设部规划局王景慧处长、文化部文物局郭旃处长专程到阆中实地考察。在察看了阆中的历史风貌、文化遗存、风景名胜、传统产业等以后,考察组认为,阆中基本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称的条件。
公元1986年2月,建设部规划局和文化部文物局在专家与部领导的意见基础上,对第二批国家文化名称名单做了进一步研究,初步列入30余座城市报请国务院审批。
公元1986年12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1986】104号文件,即《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通知》,正式批准了上海、天津、沈阳、武汉、南昌、重庆、保定、平遥、呼和浩特、镇江、常熟、徐州、淮安、宁波、歙县、寿县、毫州、福州、漳州、济南、安阳、南阳、商丘(县)、襄樊、潮州、阆中、宜宾、自贡、镇远、丽江、日喀则、韩城、榆林、武威、张掖、敦煌、银川、喀什等38个城市为全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称。
阆中名城申报并不顺利
原阆中县建委主任冯仕元回忆,对照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上报资料的要求,申报城市不仅要有详细的古城文字资料,还要有丰富的图片佐证。这一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支持,仅靠县建委的力量是不够的。
1984年,李慎宽任阆中县委书记表态: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必须抓紧办好!申报工作就此全面进行。阆中组织了两套班子,分别负责文字和图片资料收集。“此项工作几乎集中了阆中当时所有此方面的人才。”邓仕元说,一周后,有关阆中历史文化文字和图片资料面世。仅照片就用了30多个胶卷。照片冲洗出来后,经过精选,近70幅有代表性的照片纳入申报资料。公元1984年6月,阆中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料经省上转送到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文化部。然而半年时间过去,申报工作似乎没有进展。
李慎宽找到县建委负责人问过情况后,要该委派人赴京打探消息。邓仕元受命后只身赴京, 8月,他径直找到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不料,门岗连大门都没让他进。他只好找到在《经济日报》工作的阆中老乡。这位老乡一位同窗在国务院体改委理论宣传司工作,也是位阆中人。听过邓仕元的来意后,这位老乡向他引荐了时任国家文物局文物处副研究员、副处长郭旃(音:zhān)。郭旃建议阆中县县长亲自到趟北京。
听了邓仕元的情况报告,李慎宽认为县长郭历权有必要走趟北京。当年10月,郭历权带上邓仕元等,到北京面见郭旃。郭旃道出:申报工作并非国家文物局能够定夺,“你们最好是找一下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规划司规划处的王处长。”让郭历权一行没想到的是,这位王处长还没听完汇报,就不冷不热道:申报不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你们省上也可以批保宁镇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当时阆中县城所在地为保宁镇)。随后,这位处长再加上一句,你们何必要找部里批全国名城。
得知情况,阆中的几位老乡出点子:你们回去干脆以阆中县政府的名义,邀请这位处长和郭旃一同来阆中考察。“人家对阆中根本就不了解,你凭口空说还是有点问题。”
1985年9月,郭旃利用在洛阳开会时间,专程来阆中考察七天,回到北京后,他在《中国文化报》载文,从文物专家的视角详细介绍阆中历史文化,对阆中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持肯定态度。
申报工作仍不风顺。郭旃(音:zhān)说,申报城市能不能成功入围,最终得通过全国政协文物组评审。“这个组的几十号成员全是国内业界权威人物,而组长是一个名叫罗哲文的文物专家。”郭旃说,阆中的知名度太低了。你们那个“阆”字,好多人都认不得。他建议阆中在此关键时刻要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经济日报》那位老乡联合他在新华社工作的弟弟,为阆中在中央级媒体上刊登专题文章出谋划策。为使文章涉及的内容史料准确,阆中派出县文化馆馆长前往北京,与邓仕元一道撰写文章。两天后,7000余字的全面反映阆中历史文化的专题文章《阆苑千葩映玉宸》初稿面世。两位新闻界兄弟看过后认为,文章过长,建议删到5000字即可。在李慎宽支持下,此文刊登在《经济日报》三版。阆中买下100份载有此文的报纸,分送全国政协文物组各位专家。
公元1986年,国务院公布阆中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后来方知,那篇文章连同阆中古城的本色,真的打动了全国政协文物组的专家,在最终的评审中,面对同样来自四川的两座知名度和竞争力都远远超过阆中的乐山和都江堰市,他们将赞同票最终投给阆中。
(此段历史回忆人:阆中市市原建委退休干部邓仕元)
南充晚报
公元1987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学术讨论会在阆中召开
11月22日至25日,建设部城市规划局、文化部文物局和中国青年出版社联合在阆中召开《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编辑讨论会。全国62个历史文化名城的代表参加会议。
11月28日至12月2日,建设部,文化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学会联合在阆中召开"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学术讨论会"。
郭旃笔下的阆中古城
1989年4月20日,国家文物局文物处副处长、副研究员郭旃先生在北京国际历史文化名域保护工作交流会上发言,对阆中古城作了如下描述:
——我们来到了这座古色古香的川北重镇。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座南方风韵十足的小城。这里气候湿润、温暖,没有北方的干燥、风沙与严寒。清澈的嘉陵江水从东、南、西三面环绕着古城,江上舟楫往来,渔人出没。古城伸向江边的突出部分,大约有一平方公里,一律是黑瓦顶、青砖墙的古旧建筑,组合成一个个别具特色的院落。这些院落或为单一的四合院,或由几座四合院和附属建筑勾连而成,雕窗月门,曲径回廊,幽静而又雅致。木雕和砖雕以花、鸟、动物为图案,制做得十分精美。街上的道路还都是古代的石板路。路旁的店铺里摆放着当地的名产:有数十种滋补药物调制的醇美的红色压酒,全国三大名醋之一的保宁醋,外黑里红、鲜美爽口的张飞牛肉,以及琳琅满目的丝织品等。这片古城区的中心是华光楼,高四层、三十六米,三重檐,歇山式屋顶,飞檐翘角,顶部覆盖绿色琉璃瓦,楼内雕梁画栋,把这片古城区点缀得十分生动。
——阆中城旧有92条街道,目前仍有五分之一的街道保持着唐宋古貌。临街房屋出檐数尺,供行人遮阳避雨。院内回廊曲径相通,花卉鱼池交映,恰似南方园林。一座座古建筑色彩古朴,形状秀丽,别具一格。
——与阆中城隔江相对的是马鞍形的锦屏山。山上茶林、柑橘林郁郁葱葱,林木深处有道家仙洞、佛门古像。山东有秀丽挺拔的白色古塔,与阆中县城构成如画的人间胜境。宋代大文豪苏东坡(1037-1101年)曾有诗赞到:“阆苑千葩映玉寰,人间只有此花心”。今天,在这里仍然可见诗人当年描绘的意境。
——在实践过程中,阆中的决策人坚决保护包含大片传统民居的古城原有格局及古建筑原状,界线分明地使新建筑避开古城区。这一安排看似简单,实际上十分高明,并需要很大的决心与魄力。北京、杭州等大名城恰恰在这一点上无可挽回地失误了。这一作法的影响极其久远。
——山、水、城溶为一体的阆中古城为我们保留了一部实物构成的编年史,现代的阆中人为展现和延续这部历史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很多专家已经给予阆中以上等的评价。愿更多的中外友人去光顾它。
公元1988年,阆中皮影在奥地利维也纳演出。
6月7日至20日,副县长、县皮影艺术研究会会长吴自成,副会长王文坤率阆中皮影演出队随四川省皮影艺术访问团一行6人,对奥地利进行为期14天的访问。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演出皮影12场。
公元1990年,阆中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划定阆中古城保护范围。
8月8日,阆中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阆中县城市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古城北至太平寺街、内东街、北街、迎恩街,南至嘉陵江边,西至西街、锦屏街、双棚子街,东至东坛井街、寿山寺街等地区为古城格局和风貌保护区。其中以华光楼为中心,左右两侧大片旧民居,旧街巷和沿江两岸等外观风貌保护区。对这些地段要做到保护当头,规划领先,发扬传统,精心营建。凡挂牌的重点保护院落的居住着,需维修房屋的,需由本人申请,经县建委实地查看审核批准后,指导修建。
公元1990年,阆中重建三陈书院中的将相堂、紫薇亭、捧砚亭、长廊和瑞莲池等
插图
换图
换图
公元1991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阆中县,设立阆中市。
补资料
阆中建市庆祝大会现场(资料图片)
公元1992年6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阆中市被列为对外开放城市。
公元1992年,重建香城宫于白塔之后。
香城宫
香城宫在城东南塔子山上。民国十五年《阆中县志》谓:“香城宫在县北隅,其地今为太清观”。
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阆州通判赵宗尧撰《香城宫碑记》云:“香城气象,由陈氏书岩分岭下,高大峥嵘,形势岌粜,突坐于嘉陵江上。而大像崇冈,偃蹇对峙,若领若袖,四伏盘僻;西望锦屏,相为表里”。又云:“郡之东山,有香城宫”。是知香城宫在今塔子山上,塔子山是东山即大像山一脉,由读书岩左侧分支北走江边者,碑记谓:香城宫肇造于东晋,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赐额,仍名香城。仁宗庆历中(公元1041—1048年)焚为灰烬。后虽有造作,不过草屋数间而已。徽宗政和五年乙未(公元1115年),道人毕善晖、罗少明重建。香城宫本为道观,但传善晖母康氏尝夜梦一士被发袖衣倚门日:吾香城罗汉也。因孕生晖。故重建时添塑五百罗汉。后又圮毁。
清咸丰《阆中县志》始载白塔、白塔寺、塔子山之名,并谓白塔不知建自何时。查砌塔之砖,与其旁明代古墓之砖,形制相同,可推知白塔建于明末。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壬午科举人黎原豫有《春日同杨甥巽一、张子梅平登东山白塔》诗,可证在乾隆初已有白塔了。
民国时,白塔寺有僧二人,民舍数家。“文化革命”中,寺圮毁。塔身曾遭雷击,1992年,重建香城官于塔后。
公元1993年11月11日,市政府决定恢复阆中境内的“皇柏道”,与剑阁的“皇柏大道”接连。
公元1994年,5月,阆中市保宁醋再度获国际博览会金奖。
公元1995年,重建长青寺
长青寺位于城东南十里,今七里新城之西山麓。建寺年代未详,《阆中县志》载清宣统三年时名“长庆寺”,曾设为初级小学。寺于文革中全毁,1995年重建。
公元1998年,阆中市政府决定拓宽改造内环线。
9月3日,阆中市人民政府发出内环线拓宽改造的通知(阆府发【1998】67号)。规定内环线拓宽改造范围为:内东街,武庙街,北街,盐市口街,状元街,以及净圣庵街,南街,米粮寺街,双栅子街,白花庵街,良牧街,西街,学道街,锦屏街,田家巷,崔家巷,火药局街的部分地段。该范围内的房屋都属于拆迁改造对象,具体拆迁范围见市建委拆迁公告。其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局依照法律程序,先予收回。同时规定参与内环线拓宽改造建设的单位,享受下列优惠政策:(1)土地采取划拨方式,一般办理划拨手续,免收土地划拨费。(2)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3)免收项目前期费。(4)免收消防设施配套费。(5)免收投资方向调节税。(6)降低代组织拆迁,规划设计费标准。(7)原有水,电,气,闭路电视,电话等,保留其户头,按移户移机处理,不再收取初装费和其他费用。
10月31日,国家建设部规划司司长王景慧,国家计委投资司等领导和专家先后前往锦屏山、张飞庙、巴巴寺及华光楼街区,对阆中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城风貌和名城保护规划工作进行了考察。
公元1999年3月27日,阆中市委书记蒋辅义决定,停止内环线拓宽改造,保护古城。
3月27日上午,阆中市委书记蒋辅义主持城建,交通现场办公会议。会议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大及专家教授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停止内环线拓宽改造工程,把“保护古城、建设新区”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要求市建委要于当日下午发出停止内环线改造的通告,并向社会各界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要求邮电局至盐市口,古莲池街至北街口,新村路口至古莲池,火药局街口,盐市口至卫校一线和合壁井巷,继续按计划实施改造。
被悄悄抹去的三陈街和寺山寺街
1998年大规模拆迁,涉及古城区武庙街、西街、北街等几条主要街道,拆迁的前期工作就绪,许多户居民已与政府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拆掉老宅后腾出来的地方,按照规划是要拓宽街道修建“内环线”,同时在街道两旁建二楼一底仿古建筑。这个工程实施后,阆中古城将只剩华光楼一带的历史街区。
这个计划虽然最终没能实施,但古城仍然节节败退。内东街、东坛井街、官菜园街、合璧井街
一个个充满了历史气息的街道名称,先后被从古城的地图上抹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三陈街与寿山寺街。
三陈街是阆中古城最有代表的性的老街之一。北宋时,从这条街走出了陈尧叟、陈尧咨、陈尧佑三兄弟。显赫的历史和街上密布的老宅,使得这条街在古城占有重要地位。而寿山寺街上著名的孙家大院,则是阆中唯一一座“多”字型院落。它的几重天井不在同一轴线上,而是呈“多”字形,寓意“多子多福”,它院子串院子,内有房逾百间,是古城老宅中的经典。
这条街上的众多古院包括经典的孙家大院、樊家大院、陈家大院等明清时期的豪宅大院,连同它们的历史一道被彻底铲平。只有几座劫后余生的院落还孤零零地夹杂在高楼的缝隙里。(摘自阆中在线—古城家园)
公元2000年,中共四川省委要求在2010年前,将阆中古城建成世界级旅游精品。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决议》。(川委发【2000】48号)要求:在2005年前,将阆中建成全国著名旅游城市。在2010年前,将阆中古城建成世界级旅游精品。”
1月6日,阆中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成立。
9月25日,阆中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阆中市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古城范围、文物古迹、保护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公元2001年3月16日,阆中市邀请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对阆中古城保护提出意见。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是我们的一种责任,是一种光荣。古城只要保护好了,利用好了,经济效益也就上去了。周庄只有0.4平方公里,3000人,年财政收入3.2亿,门票收入3000万元,旅游给他们带来了经济实惠。现在看来阆中名城这一块保护是不够好的,问题很多,大量的是90年代房地产开发破坏的。历史遗产是不能再生的。我们现在损失的太多,不是保护多了,而是保护少了。保护了阆中古城,就是保护了四川文明的一部分,中华文明的一部分!丽江古城1.85平方公里,平遥古城2平方公里,你们不知怎么搞的,古城却越来越少。要拆必须经过批准,是县级(文物)要经过县批准,是省级要经过省批准,是国家级要经过中央批准。你们为啥不经批准就乱拆?是法大还是权大?你们要申报世界遗产,我看不像,面积太小了,至少在等10年看行不行。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建设部原司长王晶惠:
——阆中古城是我们先人留下的,是精品,现在要大声疾呼:不准蚕食!不准破坏!不准乱拆乱建!你们的古街古院不是保护多了,而是保护少了。对古城不要急急忙忙去搞开发,财力有限就放一放,何必那么着急?开发商在古城搞房地产开发,是引狼入室。环境才能表现古城。如果古城四周高楼林立,那成何体统,太不应该了。只有保护好古城的周边环境,才能体现古城的文化内涵。有人说,“这些地方都是危房,基础设施很差,你们保留这些地方,是不是让老百姓继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要想保护它,是不是应该花大钱对他们进行改造?但是政府没有钱。”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这些历史建筑有没有价值不在于他们是不是危房,危房还可以去维修,就和我们自己家里的老人一样,我们得好好地照顾他们,而决不能因为他老了就……。所以危不危,不是拆的一种必要性,主要看它的历史价值。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罗哲文:
——建议你们眼光要放长远一些,古城保护范围再扩大一些。在古城区拆古建筑,建水泥建筑,是非常错误的。从长远看,古建筑将逐年增值,新建筑将逐年折旧,折旧完了就完了。你们应该跳出古城,找一个比较远的地方去发展新城。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朱自煊:
——现在的阆中古城区传统风貌已经少了许多,不协调的高层建筑都应逐步拆除。在江北这一片再不要建高楼了,一建就不协调了,就使古城显得有缩小感、压抑感。高层建筑在这里既影响环境,又影响视线。我坚决反对在南苑小区建高层建筑。如果这样搞下去,就破坏了古城格局,最好在那里搞成绿地。
(阆中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奎(前排右二)和市人大代表视察古建筑)
公元2002年3月29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修编后的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6月4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对市政府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审议意见要求,将南苑小区建成绿草坪,或休闲广场。不得建高层建筑物。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对南苑小区高层建筑放线。要求以张飞庙为中心,建集文物展览,景物观赏,休闲为一体的城市园林式公园。锦屏公园公路入口坡陡路弯,影响安全,应加以整改。
南苑小区
南苑小区在1993年制定的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绿地。1999年初,南苑小区开发实施规划中,规划绿地面积也达百分之七十。但在2000年初制定的开发规划中,仅留有一条十米宽的绿化带。在四川省建科院提交的实施方案中,仅有的十米宽的绿化带也取消了,全是高层建筑。
任晓春(照片出处:文汇报)
公元2003年,阆中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任晓春结束山西、云南古城保护考察后,决定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请求立法保护。
4月,阆中古城部分老街改造就绪。从3月份开始,阆中市投入资金500万元,对古城区的内东街、五庙街、状元街、南街、机房街、镇江寺街灯6条古街道,全长14000多米,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采用天然石板和仿古预制板进行了重新铺设,并对其街道管、杆、线予以地埋。
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南苑小区规划
5月7日,阆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苑小区规划建设的汇报。认为南苑小区现行规划建设,违背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阆中市城市整体规划》以及《阆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与总体规划不相符的南苑小区规划,并作出了决议。
(图题?)
阆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胥仕勋和代表视察古城不协调建筑
阆中古城保护立法的经过
8月,阆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派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胥仕勋、何元福前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汇报。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朱明龙向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文通报了阆中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诉求。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文主持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开华、副主任赵肖东、法工委二处吴泓、城环资委办公室何洪安、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康文晋与阆中市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就立法诉求报送程序进行了商议,决定根据行政隶属关系由南充市人大常委会转报。
8月21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元福签发阆人 [2003] 33号文,向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关于请求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保护阆中古城有关情况的报告》。恳请南充市人大常委会转报省人大常委会将“阆中古城保护”纳入立法计划,并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参考稿。
9月10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送《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请求立法保护阆中古城有关情况的报告》(南人发 [2003] 18号文),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阆中古城保护工作纳入近期立法规划,以促进阆中古城的保护和开发。
10月,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寅逵、牟绪珩的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城乡环境资源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就通过地方立法保护阆中古城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四个委员会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起草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法规起草中涉及各方面的问题进行协调。
11月,《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小组成立,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学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肖东、法工委二处肖萍、吴泓、卿泳、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康文晋、省人大城环资委员会何洪安、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主任赵学宽、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元福、阆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曹顺宗等为立法起草小组成员,省建设厅、省文物局等多家单位派员参加。立法起草小组在成都召开第一次会议,商定了条例起草工作的安排和进度。
12月,《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小组两次赴阆中市,就立法的可行性和古城保护的具体措施等问题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小组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原住民,分别召开了有古城居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人大代表参加的三个座谈会。参会各界人士一致认为,立法保护阆中古城非常必要,希望尽早立法,加强保护,并对立法保护阆中古城提出了具体意见。起草小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初稿 。
市民 文化局 政协
2月 2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川人办【2004】16号文发出通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立法计划》,确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提案机关。
(图题名)
2月27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议案,决定提交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月4日至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副主任刘永顺、敬中春、陈德玉、陶晞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唐公昭、陈开华、徐学元、赵希文、罗松柏、陈历伟、刘庆来、李慎宽等在阆中古城实地考察,听取阆中市委书记任晓春关于古城保护工作汇报和阆中市政协原副主席黄河基关于古城保护情况介绍,并进行了讨论。
四川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在阆中听取古城保护工作汇报
3月5日下午,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在阆中市桃源宾馆会议室召开立法专题听证会,就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中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题听证。听证人员有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唐公昭,副主任委员徐学元、赵希文;法工委赵肖东、肖萍;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胥仕勋。阆中市政府有关部门、古城区居民房主代表10人参加了会议。
公元2004年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
4月13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四川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赵肖东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重点阐述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依据、古城区保护的范围和主要规范的内容。明确古城保护区面积为1.78平方公里,其中重点保护区为0.63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区面积为1.15平方公里。古城保护区区域的确定,注重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历史环境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议就立法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
5月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义方一行就四川省人大立法保护阆中古城进行工作调研。
5月10日-11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黄寅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恩美等一行到阆中进行立法调研。
中共阆中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任晓春陪同四川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在阆中古城
5月31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继续审议《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学元作审议结果的报告。有的委员提出,阆中是国务院1986年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但条例名称中却是“阆中古城”,建议条例名称应与国务院批准的名称相一致。法制委员会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较宽,包含的区域范围更广泛。不仅仅包括古城区,还包括阆中城市新区和其他风景名胜区等。如果均纳入条例调整范畴,不利于解决阆中目前存在的古城乱拆乱建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在批准阆中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报告中曾多次提及“阆中古城”,因而“阆中古城”的提法是有依据的。法制委员会建议原条例名称及调整范围不作变动。
7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学元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作关于《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
公元2005年1月8日,阆中市被国家旅游局授牌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月16日,阆中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沙溪代表团任益等十四名代表提出的,在古城保护区禁止饲养屠宰牲畜的议案列为议案的决议。
11月2日,四川省文物考古院副院长,研究院李昭一行对阆中市遗存的明代河堤及王家嘴、兰家坝遗址进行实地考察。
前国家建设部规划司司长王景惠(中)来阆中考察
王景惠(中)来阆中考察
“一域、一江、六区”发展方略
12月1日,阆中市提出了着力构造“一城、一江、六区”三大旅游板块的发展方略。“一城”,即以恢复古建筑、开发古院落、打造古街区的“三古”工程为重点,着力打造“风水古城”。“一江”,即以锦屏山、滕王阁景区和东山园林唐代大佛为重心,以嘉陵江金沙湖为纽带,进一步挖掘阆中风水文化,开设旅游休闲项目,凸显上水城和谐相融的完美格局,努力打造千里嘉陵“第一江山”。“六区”及古城为中心,以周边国家级或省重点文保景点为补充,建设天宫院旅游区、五龙庙旅游区、永安寺旅游区、圆觉寺旅游区、云台观旅游区、老观镇旅游区。
文庙修缮
县文庙位于北街西侧。阆中县文庙始建唐代,现存建筑建于清代,明嘉靖《保宁府志》谓:旧在白沙坝,后迁于府署东,明孝宗弘治九年(1491年)建寿王府时,迁至北门外旧演武厅。嘉靖十年(1531年),迁于县治东。清道光《保宁府志》、咸丰《阆中县志》渭:崇祯间旧址重建。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知县潘云贵增修。据咸丰《阆中县志》载:“县圣庙在东城外,传言旧庙本在城内,因改作武庙移建于此。”嘉靖十四年(1809年)知县黄泰续修。其地即县学坝(华光楼东)。然历来阆中县文庙皆甚简陋,至咸丰元年(1851年)知县徐继镛始从东门外移建于北街今址。其制式与府文庙基本相同。
县文庙建筑坐北朝南。原垣墙环固,前有圣城、贤关牌坊,入门上有泮池,石拱桥三道。中为大成殿,后为崇圣祠,桂柏错杂,林阴掩映。
多年来已为看守所,建筑多被改造,唯盖疏璃瓦之大成殿犹存。
(文庙规划图)
公元2006年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展开立法效果评估。
8月14日,中共阆中市委、阆中市人民政府,将古城不协调现代建筑一期拆迁督办工作分解落实。要求督办工程于2008年完成。
拆除阆中原电厂与古城不协调建筑
11月,《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立法效果评估课题完成。
2007年1月3日,阆中被联合国地名研究机构正式命名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
6月,华光楼维修加固。
9月,四川省贡院修缮完工。工程总投资1000多万元。
10月25日,阆中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元2008年3月,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古城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
阆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五处违法建设工程之一的杜家客栈检查
3月27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古城重点保护区多处古民居院落被违法拆建,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古城保护区五处违法建设工程整改的意见。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项整治。
修葺天宫院
天宫院,在城南五十余里天宫乡。传唐袁天纲,李淳风在此择地观天,故建寺以为纪念。寺内原有万年台、牛王亭、正殿、观音殿、行主殿、药王殿、吕祖殿等。始建于唐,重建于明英宗天顺三年(1459),宪宗成化年间续修。清雍正四年(1726)书“光澄慧镜”匾额。光绪二年(1876),续修山门亭子楼。
天宫院在红山、庙山、兰家山、观稼山、烟筒山、马鞍山、五里山等九山环拱之中心,俗称“九龙捧圣”。李淳风墓在五里山,碑题“唐太史令李淳风之墓”。袁天纲墓在观稼山,遥遥相对。
阆中市区西南25公里处的天宫乡,天宫院相传始建于唐,代有兴替。现存主殿、后殿系明清建筑,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一带盛传“金针插钱孔”故事。据说两位大师自择的灵爽归依之地同在此处,后在此建纪念院,取天上星垣之义,称“天宫院”。袁天纲墓、李淳风墓则在院之附近,遥相朝望。
公元2009年5月,阆中市古城区张家小院获国家注册商标,这是阆中市取得国家注册商标的首家古院落。
张家小院主人张建勇
公元2010年1月,修复在5.12大地震中毁损的阆中明代白塔。
受“5·12”汶川大地震影响,阆中明代白塔被震垮六层。地震后几小时,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播出新华社通稿,人民网及国内数十家媒体向全世界刊播了白塔“腰折”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尽快修复白塔,还原阆中古城风水坐标"的呼声很高,在全国各地的阆中籍乡友哭了。阆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黎艳光说。“得知白塔‘震断’的几天内,仅北京的乡友就捐了67万元恢复款项。”
修缮中的明代白塔
白塔灾后重生
修复的白塔
(资料来源: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
公元2010年重新装修抚按行台、学院行署。
阆中永安寺
公元2010年6月20日,阆中古城实行步行街管理。
阆中市委书记蒲芝龙在古城实行步行街管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讲话
古城实行步行街动员大会会场一角
附录:
阆中县历代政区隶属表
朝 代 公元年代 隶 属 秦 惠文王后元十一年~ 秦二世三年 前314~ 前207 巴郡 西汉 高祖元年~ 孺子婴初始元年 前207~ 公元8 益州巴郡 新 始建国元年~ 地皇四年 9~ 23 益州巴郡 蜀王 更始二年~ 更始三年 24~ 25 益州巴郡 成家 龙兴元年~ 龙兴十二年 25~ 36 巴郡 东汉 建武十三年~ 建安六年 37~ 201 益州巴郡 东汉 建安六年~ 建安二十五年 201~ 220 益州巴西郡 三国蜀 章武元年~ 炎兴元年 221~ 263 益州巴西郡 三国魏 景元四年~ 咸熙二年 263~ 265 梁州巴西郡 西晋 泰始元年~ 太安二年 265~ 303 梁州巴西郡 成汉 建初元年~ 玉恒三年 303~ 337 梁州巴西郡 成汉 汉兴元年~ 嘉宁二年 338~ 347 梁州巴西郡 东晋 永和三年~ 元熙二年 347~ 420 梁州北巴西郡 南朝宋 永初元年~ 升明三年 420~ 479 梁州北巴西郡 南朝齐 建元元年~ 中兴二年 479~ 502 梁州北巴西郡 南朝梁 天监元年~ 承圣二年 502~ 553 南梁北巴州 西魏 废帝二年~ 恭帝三年 553~ 557 隆州盘龙郡 北周 闵帝元年~ 大定元年 557~ 581 隆州盘龙郡 隋 开皇元年~ 大业三年 581~ 607 隆州 隋 大业三年~ 大业十四年 607~ 618 巴西郡 唐 武德元年~ 开元元年 618~ 713 剑南道隆州 唐 开元元年~ 天宝元年 713~ 742 山南西道阆州 唐 天宝元年~ 乾元元年 742~ 758 山甫西道阆中郡 唐 乾元元年~ 天祐四年 758~ 907 山南西遭阆州 五代前蜀 天复元年~ 咸康元年 907~ 925 阆州 五代唐 同光三年~ 长兴四年 925~ 933 阆州 五代后蜀 明德元年~ 广政二十八年 934~ 965 阆州 宋 乾德三年~ 宝枯六年 965~ 1258 利州路阆州 元 惠宗八年~ 至元十三年 1258~ 1276 阆州 元 至元十三年~ 至正十七年 1276~ 1357 四川行中书省 广元路保宁府 天完 治平七年~ 天统元年 1357~ 1362 保宁府 夏 天统元年~ 开熙六年 1362~ 1371 保宁府 明 洪武四年~ 崇祯十七年 1371~ 1644 四川承宣布政司 川北道保宁府 大西 天顺元年~ 天顺四年 1644~ 1647 保宁府 清 顺治四年~ 顺治五年 1647~ 1648 保宁府 南明 永历二年~ 水历五年 1648~ 1651 保宁府 清 顺治八年~ 宣统三年 1651~ 1911 四川省川北道保宁府 中华民国 元年~ 2年 1912~ 1913 四川省川北宣慰 使署保宁府 中华民国 2年~ 3年 1913~ 1914 四川省川北观察使署 中华民国 3年~ 17年 1914~ 1928 四川省嘉陵遭 中华民国 17年~ 24年 1928~ 1935 四川省 中华民国 24年~ 38年 1935~ 1949 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 1952 川北行署剑阁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53~ 1993 四川省南充地区 阆中古遗址的分布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