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阿里、腾讯、京东10年反腐成绩单梳理

前有BATJ(百度、阿里、腾讯、京东,下同),后有美团点评、小米公司、360公司、滴滴出行等公司,纷

前有BATJ(百度、阿里、腾讯、京东,下同),后有美团点评、小米公司、360公司、滴滴出行等公司,纷纷加入了反腐败大军。从过往通报/判决案例来看,不管是前车之鉴中最重的“有期徒刑X年”,抑或是“刑拘”“辞退”,反腐虽处重压之下,但仍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态。

以BATJ为首的互联网公司,近些年逐渐在反腐败领域形成了各自的治理体系。

法眼商业以BATJ为例,根据公开资料,梳理了近10年BATJ通报/裁判文书的相关案例,从贪腐金额、贪腐人数、处理结果等维度看其反腐力度。

百度:55人曾因虚假报销被开除

2018年12月29日,百度发布内部信称,推荐技术平台部王某,富媒体业务部张某,度秘事业部徐某某等55名员工,通过微信群接受不法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获得票面金额高于实际打车金额的发票,回公司报销,侵占差额据为己有。公司职业道德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涉案55名违纪员工全部予以辞退。

这并非百度首次因虚假报销对员工做出辞退。

早在2016年9月18日的一则通报中,百度就对虚假报销的原糯米华东区扬州城市总监许某做出开除的决定。

法眼商业梳理近十年百度内部通报发现:

百度近十年内部通报9起案例,涉及员工114人,其中职级最高的为副总裁,包括时任百度副总裁兼百度糯米总经理曾良、时任百度副总裁李明远、时任副总裁王湛等人。

在百度,有“职业道德委员会”来预防和治理贪腐,由2011年成立的百度职业道德建设部演变而来,是百度规范员工行为、强化价值观建设的专职机构。职业道德委员会是百度高层议事机构。

阿里巴巴:反腐波及7名副总裁

法眼商业梳理发现,2009年至今,阿里巴巴共有包括阿里影业原总裁杨伟东、阿里原CEO卫哲、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阿里原人力资源部副总裁王凯、前阿里副总裁刘春宁、前合一集团(优酷土豆)副总裁卢梵溪、前阿里影业副总裁孔奇等7名副总裁在反腐中受到波及。

其中,刘春宁的案发源自在腾讯任职期间涉嫌商业贿赂,后被腾讯起诉,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刘春宁与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

除此之外,上千家平台商家店铺,在10年反腐浪潮中被永久关闭。

阿里在反腐败领域所投入的资源,堪称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典范:

2009年,阿里出台《商业行为准则》;次年,淘宝率先设立廉正部门,重点查处、打击员工违规行为。2012年设立集团一级部门“廉正合规部”。2015年,阿里又增设了“阿里首席平台治理官”一职,由阿里合伙人郑俊芳担任,郑俊芳也是女性,花名“灭绝师太”。与此同时,阿里设立了平台治理部,负责电商平台的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打假、打击信用炒作等管理事宜。

腾讯:前员工涉案金额达1529万,获刑12年

事实上,腾讯在反腐败领域声量不多。

此前,刘春宁案收到外界的广泛关注,但刘春宁案的最终结果由双方继续履行《保密与不竞争承诺协议书》而告终。

来自裁判文书网的(2017)沪0104刑初890号判决书显示:

被告人万某在担任腾讯公司SNG社交网络事业群企业产品部渠道销售中心副总监、总监期间,单独或伙同公司下属员工、被告人金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以炮制公司资金支出名目,骗取公司领导信任,将公司资金通过特定经销商账户“走账”,事后套取资金的方式侵吞本单位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在案的证人证言、银行交易材料、腾讯公司提供的报案材料、鉴定意见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足以认定万勇侵占腾讯公司资金1,139万元及受贿390余万元的事实,万勇及其辩护人当庭对侵占、受贿数额提出异议,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根据法眼商业梳理,近10年腾讯反腐波及的人数虽为BATJ中最少,但单笔涉案金额最多。

在反腐败治理方面,2014年起,腾讯公司内部已对全体员工进一步强化普及由HR、内审、企业文化部共同制定的《员工阳光行为准则》,对员工行为指引做了更具体的要求,重点对高压线进行升级。

京东:员工收受价值400元香烟被辞退

法眼商业梳理发现,京东的反腐败集中在2016年,这一年,京东集中通报了大约12余起员工贪腐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对涉嫌贪腐的员工,在其官方微信号“廉洁京东”披露,而在2016年10月24日的“京东集团反腐败公告”中,京东首次实名通报了13名员工,相较于以往非实名通报,此次实名制通报,亦展现出京东对腐败的“零容忍”。

在法眼商业梳理的15起官方通报中,有一起值得关注:2017年1月16日,武汉某园区入库负责人姜某,因私自受受价值400元的香烟一条而遭到辞退。

BATJ通报的反腐案例中,涉案金额从400元到1529万,亦可看出互联网公司对腐败的态度。

事实上,不管是腾讯《员工阳光行为准则》、阿里巴巴《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京东《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百度“职业道德委员会”,这些都将成为互联网企业反腐败的标本。

从BATJ,再到近日的美团点评、滴滴出行、小米公司、360公司,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反腐败大军。

外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商业贿赂罪、职务侵占罪等均做了相应的规定。

腐败形成的原因是多样的,尤其在互联网公司,预防和治理反腐败,除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外,在执行层面,仍需继续探索。

毕竟,权力会滋生腐败。

附:近10年BATJ反腐案例梳理(不完全统计)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眼商业”;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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