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广核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离职保留账户转入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公告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中国广核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制度》和《中国广核集团年金代管协议》,中国广核集团拟调整离职人员保留账户管理方式,将中国广核集团企业年金计划下的保留账户转移至受托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养老)发起的国寿永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进行管理。具体调整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详情可登录中国广核集团及国寿养老官方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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