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系统的六大功能

“听觉”具有两个层次的涵义。第一层次是指对声音的感知,即对声音的接受能力,这种能力先天具有,主要与听觉系统发育是否完整和健全,即听觉系统及相关结构在组织学、解剖学以及生理学上是否正常发育有关。临床上常用的纯音测听可以反映的是这一层次的功能。第二层次是指对声音的认知,即对声音的理解能力,是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之上,经过各级听觉核团的加工处理以及听觉中枢水平的综合作用其中包括理解、记忆等复杂的心理过程,因此需要后天学习才能获得。语测试可以反映这一层次的功能。某些中枢性病变可以表现为纯音听阈正常,但言语测试为低得分,说明声音的感知觉正常,而声音的认知觉异常,称为中枢性听觉障碍。从生理学上讲,位于耳蜗内的、特殊的机械性感受器接受到声波引起的机械性振动,并将其换能为载有声音信息的神经电活动,以神经冲动的不同频率和组合形式对声音信息进行编码,再经各级中继神经元的再编码,传送至听中枢,便产生了听觉。听觉生理学即是研究和解释听觉产生过程中的各种生理现象和机制的科学。

为了便于对听觉生理学的学习和理解,以及为了应用听觉生理学的相关知识,对听力学检 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和有助于听力损伤的定位诊断,在此将听觉系统从外周到中枢大致分为六功能结构单元。

传声单元:包括外耳部分的耳郭、外耳道、鼓膜,中耳部分的听骨链、咽鼓管及内耳部分的内外淋巴液。该功能单元将声波机械性地传导至内耳,并通过生物物理学方式改变后传至内耳声波的声学特性,便于内耳感受。该单元的损伤或病变,将引起声音传导障碍,在临床上表为传导性听力减退,如先天性外耳道闭锁、各类急慢性中耳炎、耳硬化症等。

感音单元:柯替器及其相关结构,即听觉感受器。它起着换能器作用,将声音的物理性振动换能为听觉神经生物电信号。该部分的病变会引起声音感觉的障碍,导致感音性听力减退如梅尼埃病、噪声性听力下降等。

听神经传导单元:即第八对颅神经(位听神经),包括支配前庭的神经和支配耳蜗的神经,前者的神经元胞体为前庭神经节位于内听道底,后者的神经元胞体即螺旋神经节,位于蜗轴内,两者在内听道合并为位听神经,经小脑桥脑角,进入脑干分别与前庭神经核和耳蜗神经核联系。耳蜗神经的作用是将同侧听觉感受器换能和初步编码的声音信息以神经冲动的方式传向更高一级神经元(特指耳蜗神经)。螺旋神经节的退行性改变,内听道或小脑桥脑角的占位性病变等均可引起同侧神经性听力减退,同时可能会伴有前庭损害症状和体征,如老年性听障、听神经瘤等。

中枢神经传导单元:指从脑干的耳蜗核到中枢听皮层的所有与听觉有关的神经核团和神经联系,包括各级听觉中继神经核团及神经传导纤维。该功能单元的特点为双侧性、多重交叉性联系,与听觉有关的各种反射关系密切。该功能单元的病变可导致双侧听力减退,语言分辨率下降,以及相应的脑干诱发电位、眼震电图、镫骨肌声反射等检查结果的异常。多发性硬化、脱髓鞘病变、肿瘤、外伤等均可造成该单元的损害。

听觉中枢:指与听觉相关的皮层。它是将各类声音信号转变为有意义的主观听感觉的最高级中枢,并且通过听觉传出系统对各级听觉中继单元以及听觉末梢进行调控以保证正常听觉活动实施。听觉皮层的生理特点为对侧耳感觉占优势,一侧的听觉皮层损伤表现为对侧的听力障碍。听觉皮层损伤可以表现为纯音听力正常,而对复杂声的分辨能力以及语言理解能力明显下降。头部外伤、大脑皮层的肿瘤压迫以及脑血管意外等均可引起中枢性听觉功能障碍。

听觉传出系统:前述的五个单元均属听觉传入系统。听觉传出系统是指听觉皮层传向各级听觉中继单元与听觉末梢以及各级上位单元传向下位单元的传出神经元和神经纤维。下行系统体现着上位听觉单元对下位单元与听觉末梢的反馈性调控作用,使听觉感受更有效、特异性更高,并且在一些听觉反射中起重要作用。听觉传入与传出系统相互伴行,但不混合。临床上某些听觉功能障碍,尤其是蜗后性的听觉功能障碍可能伴有听觉传出系统的异常。听觉传出系统在听觉上的作用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相信在此领域的研究突破将不仅能推动听觉生理性的发展,而且将会极大地推动听力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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