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格辨证:合煞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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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煞留官的命例出自《子平真诠》论正官一节中的李参政命造,书中认为:

“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杂,乙以合之,合煞而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对于这个命例的认定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子平真诠》中认为的正官格中的合煞留官。如上面所说。

二是认为此造是七煞格。认为是劫财合煞或认为是以印化煞。如徐乐吾认为:

“李造酉为庚金旺地,乙庚之合,缓其相克之势,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变为吉兆是也。’甲木通根,子辰相合,财化为印,以印化煞,用亦在印,特官有财之生、印之化,气势流转,格局因合而清,此即所谓取清也。”

李参政命例的格局判断其实不难,但因为原局里面包含了天干相合、地支三合及用神变化等问题,使得这个命例易被不理解《真诠》中用神概念的人误判。本文即对此造的格局作一下简单说明。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论述,一为乙庚相合的问题。二为子辰相合的问题。三为此命例是否七煞格的问题。四为此造的格局和相神问题。

首先分析一下乙庚相合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能不能相合,能不能合化,化成什么的问题。此造中乙庚之间紧贴且没有间隔,乙庚之间能相合。乙庚合化的条件在前面文章中论述过,因为乙庚紧贴、乙有根且乙庚生于酉月,因此二者肯定得化。至于二者化成什么的问题,因为乙庚合化发生在酉月,酉月是由辛气主导的环境,因此化为辛。不明白的读者,可参看作者前面的文章《天干合化后的五行,按五行体论,还是分阴阳?》一文。

再说一下子辰相合的问题。按前面徐乐吾的说法,此造中子辰化水为印,而实际情况呢?酉月的子辰并不能化水。此造中子辰之间并无间隔,二者肯定能合,但却不能化。原因有两个。

其一、地支代表自然环境,地支之合是环境之合,地支之化也是环境之化。子辰紧贴无间隔,二者自然能合;但是酉月的环境已不是由水气主导,而是由金气主导,因此酉月子辰化不成水。这其实和现在的化学反应有点类似,不明白的读者可以根据化学反应的情况来理解。

其二,此造中天干有戊,戊能克水,化气受制岂能得化?子辰不能合化之势渐明。

再次说一下此造是否七煞格的问题。作者在前面文章说过,《子平真诠》中的月令用神一般指的是月令中所藏,不是月令中所藏的肯定不是月令用神,而也正是因为月令中所藏不一,用神随有变化。比如亥中藏壬水甲木,壬和甲都为月令用神,而癸和乙不是月令中所藏,因此,癸和乙都不是亥的月令用神。明白了这个道理,此造中月令酉藏辛透庚时的用神变化就明白了。此种情况时,辛为月令用神而庚不是月令用神,藏辛透庚时不能取庚,因此,此造肯定不能定为七煞格。

最后分析一此造的格局和相神问题。作者在前面文章中说过,《子平真诠》中的用神和现代命理理论中的用神截然不同,二者千差万别,因此千万不能以现代的用神理论来理解《真诠》中的用神。《子平真诠》中说的很楚:

“用神既主月令,然月令所藏不一,用神随有变化。”

这句话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月令本气就是本来的用神,二是《子平真诠》中的月令用神一般指的是月令中所藏,不是月令中所藏的肯定不是月令用神,而也正是因为月令中所藏不一,用神随有变化。显然此造中酉中辛金为月令用神。在一般情况下,《真诠》中以用神定格局,既然辛金为用神,此造的格局肯定就是正官格了。

弄清楚了此造的格局问题,再看一下其中的相神。

作者在前面文章中说过,相神是用神的辅助者,是辅助用神成格的;用神弱,相神生之;用神强,相神泄之;用神成,相神和之;用神败,相神救之,诸如此类。相神在原局中是坚决站在用神一边并且维护用神的,用神不能做的事都要有相神来处理。此造中藏辛透庚,官煞混杂,乙又透出,乙庚相合,合煞留官,格局清,乙木在此造中起到了护官取清的作用,因此乙肯定是相神。

但还有一个问题,即此造中官还有没有其它的辅助者?此造中合煞留官,格局虽清了,但谁来助官呢?这里的助官指的是生官和护官,若官无财印相助时肯定就是孤官无辅了,因此还得找到助官的另一个相神。此造中有戊财,而财能生官,显然戊财是辅助辛官的,因此,戊也是相神。经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此造中的相神有两个,一是乙,二是戊。

对于此造相神的问题,要注意两点:一是相神有时不仅仅一个,可以有两个,这一点在《真诠》中有说明;二是,找另一个相神戊是判断此造格局的最大难点。

最后特别说明两点。

其一,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此造的格局应为正官格,合煞留官中的财生官。

其二,对于此造的异议还有很多,但有些不具代表性,不再一一论述。另外,此文适合有一定古代格局理论知识功底的人阅读,不适合初学者阅读,否则会越读越糊涂,易引起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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