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无理由退换货”,很多人会想到京东,它是京东快速崛起的一个利器。早在2004年,居然之家就率先推出了“一个月无理由退换货”,那年京东多媒体网(京东商城前身)才刚刚开通。“无理由退换”承诺,居然之家比京东早了十多年。
盘点居然之家20年20事,最值得大书特书的第四件事就是推出“一个月无理由退换”,让客户堂堂正正地“后悔”,由此损失的巨大利益却是居然之家自己承受。这项现在的商业界司空见惯的规则,在十几年前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惊天承诺。
这不仅是居然之家对自身服务的升级,更培育了一种先进的消费理念,推动家居行业,甚至整个商业界新秩序的建立。
如果说2000年推出“先行赔付”让消费者对居然之家建立了信任,那么“一个月无理由退换”则让消费者对居然之家增添了更多好感。“先行赔付是建立在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商户和消费者的纠纷难以解决基础之上的,现在看来早已不再时新。”居然之家掌门人汪林朋认为,当一个服务标准已经成为共识的时候,一个领先的企业就必须去确立新的标准。”《北京商报》2004年在报道居然之家率先推出“一个月内无理由退换”服务时,做出这样的背景描述。
15年前的家居行业,没有全屋设计,也没有实现“所见即所得”的各种软件,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家居产品时觉得喜欢,搬回家之后却发现尺寸不合适,或者与家居装修风格不搭配,越看越不顺眼,产品质量又没有问题,没理由找厂商退换货。居然之家“一个月无理由退换”的推出,让消费者大为惊喜,更加放心地走进居然之家选购家居产品。
有些商家喊出“无理由退换”,但设置了重重门槛,让货难退,甚至退不掉,居然之家却在不断降低消费者退换货的门槛。2005年,居然之家再次立下新规矩:多处购买,统一退换。在同一个城市内,不论你从哪个店购买,不论买的是家具、建材还是家居用品,也不论是不喜欢还是装修后剩下的尾货,装上车集中拉到任何一家店,就可以统一退换。居然之家北京四家店均在醒目位置设立“统一退换货处”,让人们知道,居然之家的“无理由退换”不是玩儿虚的,只要需要,不论是产品质量问题还是非质量问题,一个月之内随时来退,免除往返波折。
此后,市场进化,消费成熟,“无理由退换”成为一种共识。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7日无理由退货(后悔权)”被写入法律条文,此时距居然之家首次承诺“一个月无理由退换”已经整整十个年头。
在利益的天平上,“无理由退换”是一项不易坚持的服务,因“无理由退换货”人性化政策赢得众多消费者青睐的京东,曾多次调整退换货政策。2017年7月,京东取消了“挖矿显卡”产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后来又取消了耳机、显卡等产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而居然之家的“一个月无理由退换”始终未变。
有人在变,有人不变。居然之家执行“一个月无理由退换”已经15年,至今官网上仍然公示着:“在商品验收后一个月内,在商品无任何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消费者由于喜好等原因发生变化,可以随时要求换货退货(定制产品和专门为甲方订购的进口产品除外)。”
“一个月无理由退换”服务推行15载,倒逼入驻家居厂商注重品质与服务,由此带动了整个家居行业服务水平的提升,让家居行业的服务在商业大潮中不是跟随者,而是领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