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礼“洞房花烛”后就结束了吗?非也,还有好多事要忙呢!

《仪礼·士昏礼》记载,至迟在西周时,就确立并实施了合乎礼仪、法律的婚姻礼俗模式。这一模式,因主要核心仪节,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六项礼仪,故被称作“婚姻六礼”。自秦汉迄明清,历代大致传承“婚姻六礼”,或以“婚姻六礼”为核心,再依据时代、地域、民族、宗教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增益减损。有些仪节或内涵,即便在当今社会,也盛行不衰。

即便如此,我们今天的婚礼模式,较之古代,已大为简化。比如,很多地方,在择选的吉日,举行盛大的婚礼后,遵循传统,闹洞房,新郎新娘洗漱后就寝,也就意味着婚礼的基本结束。或许有的新人仿效西方文化,利用婚假,小两口去国内外旅游胜地“度蜜月”;稍微传统一些的,或者家里还有懂得“老规矩”的老人们,会安排新人“回门”,即新郎、新娘一起回到新娘的娘家。新娘父母长辈安排筵席,邀请、款待众亲友。

古代婚姻礼俗中,“洞房花烛”后,婚礼是不是就基本结束了呢?穿越回古代的话,你会发现:“洞房花烛”后,还有很多婚姻礼俗要履行。有的礼俗,如婚礼三个月后的新妇去男家祠庙中,拜祭历代祖先的“庙见”礼,还异乎寻常的重要!当然,不同时代、地域、民族,“洞房花烛”后的婚姻礼俗,也不完全相同。那么,古代“洞房花烛”后,究竟还有哪些婚姻礼俗要履行呢?下面,我们就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逐一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礼的次日

《仪礼·士昏礼》记载,婚礼的第二天一早,新妇要早早起床,精心地梳妆打扮,准备拜见舅、姑(公、婆)。唐朝诗人朱庆余七言绝句《近试上张水部》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眉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就是对一位新娘在婚礼后的第二天早起,梳妆打扮拜见公婆前行为、心理的描写。

新妇拜见公婆的具体仪节是什么呢?《仪礼·士昏礼》记载,天亮后,协助行礼的“赞者”,分别在阼阶(堂下东面的台阶,这也是客人来拜访时,主人上堂和行礼的地方,所以也叫“主阶”。西面上堂的台阶,是客人上堂和行礼的地方,所以也叫“客阶”。)和房外铺好席子,公公坐在铺在阼阶的席子上,婆婆坐在铺在房间外的席子上。

新妇用枣、栗为“贽”(见面礼),拜见公公;用腶修(捣碎加以姜、桂调料的干肉)为“贽”,拜见婆婆。如果新妇拜见至尊,或新妇以妾的身份,拜见丈夫的嫡妻,就要同时用枣、栗、腶修为“贽”。为什么新妇要用枣、栗、腶修呢?古人认为,枣与“早”涵义相同,栗,战栗之意。意思是说,新妇在公公面前,每天要早起,操持家务,不能偷懒;自觉、谨慎自己的行为,对公公始终要有恭敬,乃至畏惧的心态。新妇向婆婆献“腶修”,取其断断修正之意。新妇以此向婆婆表明:自己将谨慎端正;持家后,将具备决断家务的能力。

红枣和栗子作为婚礼的“常客”延续至今

新妇向公、婆献完“贽”后,随之举行新妇盥馈礼。即新妇盥洗手后,将用特豚(猪肉)做成的盛馔,献给公、婆食用。新妇用这种方式,表示对公、婆的尊敬和孝顺。

公、婆象征性地吃完后,一起行飨新妇之礼。他们取杯,斟酒给新妇,表示回敬。然后,公、婆从西阶(宾位)下堂,新妇从阼阶(即东阶,主人之位)上堂。这一礼仪表明,新妇从此要代替公、婆,操持家务。

《仪礼·士昏礼》记载的新妇于婚礼的次日清晨,拜见公、婆,以此方式,取得公、婆对自己的认可,以及从此以后代替公、婆,操持家务的礼仪,被以后历代基本沿承。唐代稍微有所变化,即新妇依礼拜见公、婆后,还要依次拜见婆家尊长和男女老幼一切亲属。

宋代,无论是帝王,还是平民,对婚礼次日的礼俗,又有所变革。婚礼的第二天,皇帝要早早起床梳洗,先去宗庙,拜谒宗庙中悬挂的先帝御容(画像);然后上殿,宴请皇后的族人、大臣。皇族、后族欢聚一堂,饮酒作乐。饮酒过程中,有百戏、角觝、赛马等娱乐项目的演奏,以助酒兴。

宋太祖御容

一般的官员、百姓,在婚礼的第二天五更(凌晨3点—凌晨5点)时,用一张桌子,放上镜子,向“堂”行拜礼,时人叫做“新妇拜堂”。然后,新妇再依次拜见尊长、亲戚。并向他们进献彩段(彩色的绸帛等)、巧作(新妇制作的精致用品,显示新妇的女红功底)、鞋袜等,当时将这一婚俗,叫做“赏贺”。尊长则向新妇回赠一匹彩段,当时叫做“答贺”。

官员或百姓阶层的新婿,如果自家应酬基本结束的话,在征取父母的同意后,可以在这一天,带着新娘,前往妇家,拜见岳父母。这一婚俗,当时称作“拜门”。因为“拜门”婚俗可以在婚礼后的第二、三、七、九天都可举行,所以,宋代人将第二天举行的“拜门”礼俗,叫做“复面拜门”。

元代,婚礼的第二天清晨,新妇拜见公、婆、尊长,新妇若是男家嫡长子之妻,要向公、婆馈赠一些礼物。公、婆设宴款待,作为回礼。新婿则前往新妇家,拜见新妇的父母、新妇家的亲戚们。妇家设宴,款待新婿。

明代,皇帝娶皇后,婚礼次日清晨,皇帝、皇后梳妆打扮后,去拜谒皇太后,行四拜礼。

亲王娶王妃,婚礼次日清晨,二人先去拜见皇帝、皇后;再去东宫,拜见太子、太子妃,行四拜礼。太子坐着受拜礼,不回拜;太子妃要站着,受亲王、王妃二拜礼;然后向二人回拜,行二拜礼。

礼毕,亲王、王妃离开东宫,前往王妃父母家。到达后,王妃的父亲出门迎接。亲王率先进入王妃家,王妃的父亲在后边跟从。到正堂后,亲王、王妃的父母分别站在堂东边、西边。亲王向王妃的父母行四拜礼,王妃的父母站着受二拜礼,再向女婿回拜,行二拜礼。礼毕,亲王坐在正堂中间,王妃的众亲属依次拜见亲王,行四拜礼,亲王坐着受礼,无需起立回拜。然后,王妃进入中堂,向正坐父母行四拜礼;然后与众亲属依辈分、长幼次序,行家人之礼。

清代,皇帝大婚娶皇后,婚礼第二天一早,皇后要向太后行“朝见礼”。具体礼仪是:早晨,皇后梳妆完后,穿着礼服,在太监、宫女随扈下,离开坤宁宫,乘舆至皇太后居住的慈宁宫。皇后先向太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亲自服侍太后盥洗、用早膳。礼毕,皇后乘舆,返回坤宁宫。

坤宁宫东暖阁

汉族百姓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盥洗后,要先到祠堂,叩拜历代祖先;然后叩拜父母、亲戚。行礼结束后,新娘要乘花轿,返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夫家。

二、婚礼后第三日

婚礼后第三天举行的各种婚姻礼俗,大致出现于宋代,元明清历代除传承外,又有创新之处。

宋代,皇帝会在此日设宴,赏赐前来皇宫送亲的皇后的族人。酒过五巡后,皇后族人起身告辞。皇族成员要向后族成员献礼,后族成员则向席中地位尊贵的人行拜礼,以示感谢。

宋代民间则流行“送三朝”的礼俗。婚礼后第三天,女家将冠花(女子头饰)、采段(彩色的绢帛等)、鹅蛋、茶、饼、鹅、羊、果物等,送到男家去。

古代女子头饰

新婿也可以在这天,或婚礼后的第七天、第九天,带着新娘,去拜见岳父母。谓之“拜门”。女家准备隆重的筵席,款待新婿,叫做“会郎”。女家也可以将上述“送三朝”的诸种礼物,交给新婿,一并带回。宴饮结束后,女家准备乐队鼓吹,一路吹拉弹唱,将新婿、新妇送回男家。

南宋大儒朱熹鉴于《仪礼·士昏礼》规定的新妇成婚三个月后,才去宗庙祭拜男家祖先的礼仪(即“庙见”,详见下文),时间太久,所以,在他撰写的《朱子家礼》中,将“庙见”的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三天。

元代、明代,都将朱熹的这一理论革新付诸实践。婚礼后的第三天,新郎、新娘到祠堂去,参拜供奉于其中的历代祖先的神主(牌位)。

祠堂

明朝时,婚礼后第三天的早晨,皇帝穿戴冕服,皇后穿着礼服,一起到皇太后起居的宫内,向皇太后行八拜礼。皇帝、皇后回宫后,皇帝帝改穿皮弁服,到御座上坐下,皇后在宫廷女官的引导下,到皇帝座前,跪下,行八拜礼。然后,皇帝、皇后并坐,接受皇后娘家亲属、宫廷中女官们、宫中各监、局、内使的八拜礼,并诏告天下。

普通民众阶层,新婚夫妻要在这一天,去岳父母家,叫做“归宁”,俗称“回门”。

清代,第三天举行庆贺礼。皇帝率群臣至慈宁宫,向皇太后行礼。礼毕,皇帝至太和殿御座就座,王公百官上贺表,恭祝皇帝大婚。皇帝将大婚的消息诏告天下。女眷们,如公主、亲王福晋、百官命妇等,到坤宁宫,向皇后行礼祝贺。

皇帝在太和殿举行盛大筵宴,宴赏皇后的父亲,及皇后家的男性族人,王公百官陪宴;皇太后在慈宁宫设筵,宴请皇后的母亲,及皇后家的女性亲属。公主、福晋、大臣命妇等陪宴。

三、婚礼后的第四、五、九日

随着婚礼的正式举行,及婚礼后前三天内各项婚礼的陆续举行,婚礼后的各项礼俗,已大致完成了。因此,婚礼三天后,需要举行的婚姻礼俗,就数量、频次而言,较之婚礼,及婚礼后前三天内,已经大为减少了。不过,自宋代至清代,在婚礼举行后的第四、五、九天时,还分别设置了一些婚姻礼俗。

明朝,皇帝、皇后成婚后的第四天早晨,皇帝要穿戴衮冕礼服,到华盖殿接受亲王、百官的进贺礼。皇太后、皇后穿戴礼服,接受亲王及内外命妇的贺礼。

宋朝时,新娘的家人要在婚礼后的九天内,择吉日,携带各种食材去新婿家,借婿家厨房,烧制各色菜肴,置办酒筵,男家、女家的亲属们欢聚饮乐,当时叫这种婚俗为“暖女”。宴饮结束后,女家人带着新娘,返回娘家。同时还将冠花、段匹、果食等送给婿家,此婚俗当时叫“洗头”。

清朝时,皇家的皇子、公主的“归宁”礼(民间俗称“回门”),安排在婚礼后的第九天。这天上午,皇子偕福晋回福晋娘家,拜见福晋的父母;福晋家设盛宴,款待皇子、福晋。筵席一般要在午时(中午12 点)前结束,皇子偕福晋辞别岳父母,返回宫中。公主结婚后,也在这天偕额驸入宫,依次拜见太后、皇帝、皇后等,行谢恩礼。

清代民间流行很多颇有地域特色的婚俗。如清代,今浙江宁波等地区,流行“走仙桥”婚俗。新郎和新娘“回门”返回后,新娘出轿门,不能踩在地上行走,而要在新郎搀扶下,踩着预先用长凳连接起来的“仙桥”,走向“仙桥”的另一端——新房门口。若新娘走得稳当,那么,男家人还要在新房门前的“桥”头处,再叠上一条长凳,并递给新娘一只油包,让她用嘴咬住,走过凳桥。当地人将这一婚俗叫做“鲤鱼跳龙门”。新娘能顺利走完,预示着男家今后将福星高照,新娘会早孕贵子。

四、婚礼后三个月

《仪礼·士昏礼》记载,若举行婚礼时,新婿的父母早就去世了。那么,婚礼次日清晨,新妇拜见公婆的礼仪,就无需举行。成婚三个月后,新妇要到宗庙中,拜祭男家历代祖先,行“庙见”礼。

在周代,“庙见”礼对新娘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她只有行“庙见”礼后,才会被视为男家的正式成员。如果一女子在举行婚礼后,行“庙见”礼前不幸去世,那么,她的棺柩,不能埋在男家的祖茔内,只能送回娘家祖茔内安葬。

或许考虑到自成婚至“庙见”期间间隔较久,因此,南宋大儒朱熹撰写《朱子家礼》时,为便于民间行礼,将“庙见”的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三天。

文史君说

至迟从周代开始,婚礼结束后,人们还在婚礼后的数日、月内,设置了诸如新妇婚礼次日拜见公婆、拜门、回门、庙见等婚姻礼俗。每种礼俗,都蕴含了祝福新人及婚家吉祥如意的蕴意。其中的优秀因素,值得我们和后世传承、发扬。

参考文献

1. (春秋战国)佚名撰、(东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清)阮元校刻:《仪礼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2. 陈鹏:《中国婚姻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3. 陈绍棣、彭卫等:《中国风俗通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

4. 钟敬文主编:《中国民俗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作者:浩然文史·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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