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110”的创建者和传承者
⬜法治周末记者 吴毅文
说起郭韶翔,就不得不提“漳州110”。29年来,他的名字始终和“漳州110”联系在一起,由他创建的“漳州110”成为中国公安系统的一张金字招牌,他本人也因此成为全国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
“对党忠诚,敢为人先,一心为民。”如今64岁,已经退休的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郭韶翔将“漳州110”的精神内涵概括为这三句话。
创立——“漳州110”应运而生
上世纪八十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人财物的流动促使社会治安发生了很大变化,此时的公安机关却缺乏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尽管1985年公安部就发文推广“110”,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较大起色。
1990年5月,漳州市公安局委派郭韶翔到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治安巡逻中队主持工作。在调研中郭韶翔发现,芗城分局在1985年5月设立的“110”报警电话,5年间只有22个电话记录,与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形成强烈的反差。
必须建立一支反应快速的队伍,以快制快来打击犯罪。郭韶翔向芗城分局党委写了请示,请求把“110”电话从分局值班室移到治安巡逻中队,建立快速出警机制。
1990年8月1日,“漳州110”报警台正式亮相。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110”,郭韶翔跑到漳州电视台做广告,向群众广而告之。
拓展——从报警到服务
“漳州110”报警台开通两个月内就接警100多起,现场抓获率达95%以上。
1990年10月23日凌晨,一个孕妇拨打“漳州110”报警电话说她产前羊水破了,丈夫出差不在家,自己孤身一人,请求民警帮助。郭韶翔带领队员们迅速出警将孕妇送到医院。同年11月24日深夜,一名女工打电话到“漳州110”报警台说她下夜班刚出厂门,发现有陌生男子尾随跟踪,请求警察帮助。郭韶翔立即指派一名警察护送她回家。
这两件事使“漳州110”赢得了人们的赞扬,却也在“110”队员中激起了一阵情绪波澜:这种事是警察该干的吗?
这些议论让郭韶翔陷入了深思:警察到底是为治安而管人民还是为人民而管治安?
经过深思熟虑,郭韶翔找到答案:警察必须为人民管好治安。
郭韶翔告诉队友们,每个国家都有警察,但在警察前面加上“人民”二字的,唯有中国。打击犯罪是警察的天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则是人民警察的宗旨,只有以人民的满意为一切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随后,郭韶翔和队里几位党员商定,将“110”报警台更名为“110”报警服务台,并提出了“有警你都必须接、有难你都必须帮、有险你都必须救、有求你都必须应”的“四有四必”要求,由此,“漳州110”正式将功能从打击现行犯罪为主扩大为打击犯罪与服务群众并重,融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影响——从快速到严管
案情瞬息万变,出警贵在快速,快是“110”的生命。“漳州110”创建初期,面对人手少、装备差、经费缺的艰苦条件,郭韶翔建立了“四快”反应机制,即请示报告快、赶赴现场快、开展工作快、处置情况快。
由于“110”报警服务台设在芗城公安分局三楼,为了争分夺秒,郭韶翔花60元到农贸市场选购了两根长长的竹竿,把其中一根立在楼外阳台边,队员出警时就沿竹竿滑下楼,比跑三层楼梯节省了30多秒时间。后来有了经费,竹竿才换成了一根光滑牢固的钢管。
为了夜间快速出警,郭韶翔要求值班民警睡觉“三不脱”,即不脱衣、不脱裤、不脱袜。就是这样的土办法让“漳州110”能在接到电话5分钟内到达市区任何一个现场。
除了快,郭韶翔的另一核心要求就是“严”。1990年郭韶翔给“漳州 110”制定了37条规定,干警着装、上下班考勤、内务卫生等都在约束之列。
1991年正月间,郭韶翔开始加码,对违反规定的民警一次扣30元补贴,而他们当时一个月的补贴才60元。
为了制度的执行,队员扣多少,郭韶翔就陪扣多少。一个月下来,郭韶翔就被扣了360元。这一做法也彻底感动了民警,可以说,没有当初的“陪扣”,就没有现在的“漳州110”。
在廉洁关面前,郭韶翔也经受住了考验。一次,他父亲的一位老战友的儿子因殴打他人被拘留。当晚,父亲问郭韶翔能不能放人。郭韶翔指着被打伤的人,说:“如果被打的人是您的儿子,您会为打人者说情吗?”当晚,郭韶翔找人写下“说情者止步”五个大字贴在办公室门上。
29年来,这支队伍没有一个民警违纪违法。
传承——精神永不褪色
不论此后郭韶翔身居何职,他都保持着淳朴的初心,用他特有的方式传承着“漳州110”精神。
“每逢出差漳州,只要时间允许,他必定会回到大队,看一看队伍面貌;聊一聊工作经验……”曾任“漳州110”第三任大队长的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佳说起“老队长”郭韶翔时仍充满敬意。
许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郭韶翔始终牵挂着“漳州110”烈士张志民遗孤张钊的教育培养,经常过问孩子的就学问题,当张钊考入福建警察学院时,郭韶翔自费送给他一个红包、一支钢笔、一个笔记本,勉励孩子要像父亲那样做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2017年6月30日,已经退休的郭韶翔应邀再次来到“漳州110”讲课,他以“对党忠诚一身浩然正气,为民奉献彰显英雄本色”为主题,讲述了“漳州110”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他希望这面旗帜永远屹立不倒,精神代代传承。
受“老队长”影响,“漳州110”历任领导始终沿袭“严管”、“厚爱”的方式,并传承“漳州110”精神。
2018年7月29日,“漳州110”微服务正式上线运行。群众扫二维码就能进入“漳州110”微信公众号,通过户政、交警、出入境等3大类24项掌上微服务功能,轻松办理相关业务。
“芗里芗亲”APP作为“民间110”,设置了“我要巡逻、群防任务、社会求助、违法举报”等10余项志愿者服务和便民服务项目。综治单位、村(居)委会和民警可通过APP,随时发布社会求助等,志愿者可自主选择感兴趣或者符合自身特长的服务任务,“抢单”接受并完成,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治共享格局。
“29年过去了,‘漳州110’的运作模式一直在顺势而变,但精神内涵却一直没变,‘老队长’把光荣使命传给了我们,我们必将延续这份荣耀。”“漳州110”第五任大队长、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李海宁说。
检察长的“文人”情怀
⬜法治周末记者 答笛
拿起那枚最高检颁发的从检30年“检察荣誉章”,退休多年的答作俊又想起了自己被称为“文人”的那些岁月。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年,答作俊出生在江汉平原上沔阳县排湖边的一个小村子。中学时,他便迷上了写作,假如没有遇到“史无前例”的那十年,这个回族少年或许会像二十年后的许多文学青年那样,在通往缪斯神殿的路上走得更远。
小兵的文学梦
1969年冬天,无书可读的答作俊告别家乡,来到苏北小城参军,物资的缺乏却没有影响答作俊的爱好,他拿起笔杆子,做起了通讯员。
1973年,答作俊退伍后回到湖北,来到鄂城县的一家化工厂。工作之余,他当起了厂里的宣传员,开始在报章杂志上发表文章。
1979年年初,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曾是军人的他写下一首《火红的青春》,发表在《长江日报》上,很快被几家省内大型报章杂志转载。用今天的话说,他写了首“爆款”,成了当地出名的“文人”。此后,县里好几家单位都向答作俊伸出了橄榄枝,其中就有刚恢复重建不久的县检察院。
尽管亲友担心“这个跟坏人打交道的单位会有危险”,但答作俊还是选择了检察院,成为起诉科的一名助理检察员。那时他正与朋友酝酿创作一部长篇侦探小说,正好方便“体验生活”。
不曾想,这一体验就是三十多年。
从“文青”到检察官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检察院,对许多人来说还很陌生。刚到检察院时,答作俊发现这工作和他想象的不一样——讯问,没完没了的笔录,枯燥复杂的法条,不像小说中那样有戏剧性。
但既来之则安之。答作俊把过去对文学的热情和执着,化作对新行业的不懈求知和对工作的热情投入,起早贪黑,学习适应,几件案子办下来,大家对这个曾经的文学青年刮目相看。
有一次,在办理一件农民盗卖粮食指标案件时,答作俊发现被告人属于“好心办了坏事”的法盲,就在办案中做起了被告人的思想工作,使其真心悔过,并在其服刑后买书送给他,鼓励他多学习农业和法律知识。一年后此人刑满释放,成为村里的农业技术骨干,还跟答作俊成了好友。
真正让答作俊在业内出名的,是1988年办理的一件上百万元的特大诈骗案。时任批捕科副科长的他跟同事一起带着一副手铐南下深圳,成功追捕了一名马仔众多的嫌疑犯。三年后,他到北京出差,才发现自己的这段经历在同行那里变成了传说,“听说你在深圳一人独斗30多个打手,两枪镇住群魔?”
办案之余,“文人”答作俊也在坚持创作。他和文友一起创作了多部以案件为主题的小说,发表在《长江文艺》《溪水》等杂志上,还加入了当地的作家协会。
不变的“文人”情怀
1994年,已是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部门负责人的答作俊,来到离市区最远的梁子湖区,担任区检察院检察长。
1996年,十几封匿名举报信寄到梁子湖区检察院,举报时任梁子湖区区委委员、沼山乡党委书记柯某贪污受贿。
柯某当时是市“人大代表”,案子刚开始查,就有不少人为其说情。答作俊在检察长办公会上主动挑起了担子,部署干警依法搜查了柯某住处,当场搜出29万余元的非法所得。
1997年3月,梁子湖区检察院查处了梁子湖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某等人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案。答作俊在办案中发现,王某因为受贿,购进了大量劣质蟹苗,给一些养蟹专业户造成重大损失。他立即建议侦查机关立案追捕涉嫌贩卖劣质蟹苗的犯罪嫌疑人,最终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多万元。
一桩桩案件也让梁子湖区检察院的威信建立了起来。
新千年即将到来之际,答作俊调任为鄂城区检察院检察长。
为弥补当年无书可读的遗憾,答作俊在梁子湖区任职期间就带头报名,参加了函授大学的学习,并鼓励院里干警多参加学习和培训,提高文化业务水平。来到鄂城区检察院后,他还利用业余时间拿到了自考本科文凭。
在检察工作中两次荣获二等功的他,也没有放弃创作。1997年,答作俊针对一桩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写了一篇通讯《纯朴与愚昧交织的悲歌》,发表在《检察日报》上。一位昔日文坛好友读后说,他虽然当了检察长,动起笔来依然是文人作风。
尽管从检三十多年,答作俊内心里还是愿意把自己当做一个“文人”。“三十载,携风云雷电,聚浪淘沙。笑迎罪犯尖刀,以浩浩胸怀斗魔法……”2008年检察院恢复重建30周年时,他又写了首《重建抒怀》。
创作之余,这位文学迷还拾起了少年时的另一个爱好——乒乓球。从2001年担任鄂州市乒协主席至今,答作俊不仅自己积极投入乒乓球运动,还带动院里同事和全市乒乓球爱好者开展活动。
2019年9月6日,在鄂州市举办的第十九届乒乓球赛开幕式上,文人答作俊再次用一首小诗为活动点赞:“挥拍上阵十九载,乒乓竞技搭平台。龙腾虎跃寻乐趣,全民强身创未来。”
一位法学家的多面人生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法学家何家弘的最新身份是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调查庭委员,并且是中国首个进入国际足联担任职务的法学教授。
在此之前,我们更熟悉的是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在国内外多所法学院任客座教授及访问学者的何家弘。
爱好文学、潜心写作的作家身份更是何家弘不可忽视的一面,他曾被评选为“最会写小说的法学家”,获得过第六届全国侦探推理小说大赛特别贡献奖。
除此之外,足球、羽毛球,唱歌、跳舞,他也是样样精通。2018年年初,他还在人民大学举办了演唱会“草原情高山恋”。
何家弘的多面人生就如同他的小说一样,丰富、精彩。
误入法门 矢志不渝
何家弘如今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证据法学专家,但40年前,当他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学习法学的时候,还不知法律为何物。
1953年出生的何家弘,还未成年便响应国家号召到了北大荒,1977年“返城”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在爱情的推动下考取了大学,选择法学可以说是分数不高的无奈之举。
但当他真正进入法学的世界,便从未离开。何家弘说:“当时坚持学习法学,不一定有多么喜欢,但我们那代人,经历过无序的时代,有一种使命感,越学越觉得中国需要法律。”
198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毕业后,何家弘的许多同学都选择到政府机关去工作。懵懵懂懂入了法学门的何家弘则选择继续在中国人民大学读法学硕士,成为了国家第一批犯罪侦查学的硕士研究生。
此后,他到公安部工作、在学校担任行政职务,面临过各种各样的选择……“有人做官做的很好,但我不适合。”做个教书匠,是何家弘进入法学门后的理想。
1992年8月,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的何家弘来到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西北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当时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至少需要3年时间,何家弘仅用了1年零10天就顺利毕业。
博士毕业那年,何家弘正好40岁,他为自己立下了一个学术目标——着手研究中国刑事证据问题,填补中国证据法学研究的空白。2000年,他受司法部委托,统编出版了教材《新编证据法学》,让证据法学成为了一门显学。
文学家的梦想 法学家的责任
讲坛上孜孜不倦的法学教授,同时也是文学界成果颇丰的小说作家。
作家和法学家,看似并不搭界的两种身份却在何家弘身上完美呈现,他是法学教授中第一位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何家弘创作了《洪律师探案集》系列小说,该小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
犯罪小说一般都以警察或检察官为主角,但身为法学家,何家弘笔下的主人公是一名律师。
当时的中国,律师并非受人信任和尊敬的工作,那个时候对于律师的定位也并不清晰。在美国学习时,何家弘就决定写一个以律师为主角的系列故事。“中国需要优秀的律师,律师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幸运的是,随着国家法治环境、律师制度的完善,人民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律师业务也已深入到各个领域。当时看来过于理想化的律师故事也慢慢成为现实。
法学家和文学家,何家弘更喜欢文学家的身份,但是对他来说,更重要的却是法学家的责任。正如何家弘所说的,“法律人应该努力让这个社会、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经过我这些年的学习,包括到处走、看、交流,我觉得中国应该走法治的道路。我有这么一种信念,我们国家要真正达到稳定和谐的发展,法治应该是最好的道路。”
在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辞时,何家弘提醒即将走出校门的学子们,人生既要有大梦想,也要有小目标。
他的大梦想是要看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成为真正民主法治的国家。而小目标则是:打球打到70岁,跑步跑到80岁,游泳游到90岁,唱歌唱到100岁!
66岁的何家弘,还在为了伟大的梦想、幸福的小目标继续着他的多面人生。
策编划 | 《法治周末》“70年70人”策划组
执编行 | 《法治周末》“70年70人”采编组
监编制 | 真东 宋学鹏 孙继斌
总策划 | 台建林
总监制 | 李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