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富国强民最有效果的方式之一,在数千年的历史上,我国一直都有重视教育的传统。
随着清王朝的灭亡,各种思潮不断涌入,其中就有现代教育理念。特别是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侵略下,有识之士认识到,教育才是促使国人走向强盛的良药。因此,民国时期,越来越多的人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创办了新式的学堂,政府还“强迫”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新式教育。
民国时期,因为国力薄弱,出现了多个军阀割据一方的局面,这些军阀主观上为了提升自身的软实力,比较重视教育,客观上也促进了当地教育的发展。
现在的义务教育是九年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全部修完,义务教育才算完成。其实,民国也有义务教育。不过,最初不叫义务教育,叫“强迫教育”,意思是政府逼着家长把孩子往学校里送。国民政府成立的前后几年里,“义务教育”的说法才渐渐取代“强迫教育”。
民国时,义务教育的年限要求比现在低:小学一毕业,义务教育就算完成了,至于念不念中学,政府不强求。
民国时期,小学由“初小”和“高小”组成。国民小学又叫“初等小学”,简称“初小”,指的是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有的初小还包括四年级);高等小学简称“高小”,指的是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有的高小不包括四年级)。在某些省份,例如北洋时期的江苏,政府强令小孩一直念完高小;而在另一些省份,例如北洋时期的山西,念完初小就行了,高小并不在义务教育的范围之内。
虽说是义务教育,但学费没能全免。如江苏省立第三师范附属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有,其中念初小的学生每人每年要交学费银元2.2元,念高小的学生每人每年要交学费银元4.4元,学生如果住校,每年还得加收银元1.5元的住宿费。再比如广东公立第二十四国民学校,只有一、二、三年级,完全属于义务教育,学生每人每年得交6元的学费。
在当时,如果学校有困难,政府还有财政补贴。当时管这笔补贴叫做“栽培费”。一个150名学生左右的小学,当地政府(一般是省政府,中央政府在北洋时代势力微弱,南京政府的教育拨款只拨付教育部,由于教育部下发各省政府)补贴全年三千余元(包括教师工资、伙食、校舍维护等),也就是一个学生补贴20元左右,折成人民币约16万元。
即使学费如此便宜,也有大批百姓的孩子上不起学,那么怎么办呢,在当时还有三种办法:
第一,上私塾,在近代广大农村中,私塾的比例非常高,私塾教师一般也就是前清的举人、秀才,或者立志从事教育的当时的大学生或者中学生,这样的私塾每年学费非常低,大约是只有半个银元或者100枚铜圆,而且教学时间灵活,有时间孩子就可以去,没功夫孩子干农夫,老师也不拦着,甚至几升小米就可以读私塾,这个在广大近代农村非常多。
第二,选择教会学校,即使基督教与天主教在近代开设的小学或者中学,这些教会学校中有一部分是不收取学费的,当然,教学过程中也要学习圣经,学习西方的生活习惯和语言,这个在大城市比例不低。
第三那就是近代的希望小学了,不少近代叱咤风雨的政治人物为了“衣锦归故里”,都在自己家乡创办了“希望小学”,比如抗战期间大汉奸齐燮元曾经在南京创办过一贫儿院,专收家庭困难、没条件读书的孩子。规模有430个男生,320个女生,规模比当时南京最大的国民小学都要大。这些学生不用交学费,不用交住宿费,学校还发给他们衣服和零花钱。
当然,如果有的省份比较有优势,比如模范省山西,或者东北三省,当时阎锡山和张作霖对于教育非常重视,山西的义务教育率达到80% 以上,在山西,上小学基本不用花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