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后,全国各地的路面交警查扣超标车现象非常普遍,只要交警发现驾驶人所骑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或者无牌无证,就可以当场实施查扣没收,有的甚至连个纸面手续都没有。
而这些被查扣的电动车大部分无法被“赎回”,直接进了电动车销毁“坟场”,即便是能拿回来也需要驾驶人费时费钱费力,大部分人都选择放弃!
据法律人士表示,这其实是一种对公民合法财产的非法剥夺,首先就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因为电动车是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私人物品,如果因为是不符合新国标的不合格电动车,那也是商家和企业的问题,消费者也是受害者。
但是此处我们无权探讨国家法律的合理与否,交警同样也是照章办事,不过,现在的规章制度对交警查扣电动车的流程做出了更加符合法定程序的规定,至少从执行层面,多了一些人性化。
2019年6月1日,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开始施行。
规定明确要求各地交管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如果需要扣押,必须提前上报,提交书面申请。也就说国家已经明确下达命令,要求各地交警不得随意查扣电动车!
如果驾驶人因所骑电动车触犯了法律法规被交警扣押时,一定要向他们索取有上级部门盖章签字的相关书面通知,如果没有驾驶人有权拒绝!
另外,驾驶超标车或者有牌照的电摩的消费者还需要知道的一件事,就是一定要事先到车管所了解当地的电摩驾照考取政策, 因为很多地方对电摩考驾照还未做出明确规定,而自4月15日新国标实施以来,我国工信部加强了对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的生产厂家和产品公告速度,实现了电摩合法化,因此,公安部明确规定要简化其操作流程,对没有规定考取电摩驾照的地区,依然可以按部就班的出行。
如果交警因无照驾驶对驾驶人的电摩作出罚款查扣,驾驶人也不能就此吃了哑巴亏!
现在电动车的政策实施都在变化,各个地方的管理办法也各不相同,消费者一定要多关注这方面的本地消息,在不触犯法律的同时也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