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公布了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正式征求公众意见。本次规划范围东起达道路,西至均益路,北接庙前直街、寺贝通津和广州铁路局用地,南临东华东路、新河浦涌和东湖公园,总面积为62.55公顷,包含不可移动文物11处、历史建筑25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266处。规划指出,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建筑高度须控制在12米以下。
保护范围内有302处历史文化遗产
本次保护利用规划分为物质性保护要素和非物质性保护要素两类。其中物质性要素有历史文化遗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11处、历史建筑25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266处;古树名本与公园开敞空间;推荐特色街巷及东华东路推荐骑楼街的尺度、走向;街区整体风貌和节点要素。非物质保护要素包括保护太虚拳的传承和发展,保护街区内传统老字号、宗教活动、街巷故事和广州老城区传统生活生产商业习俗,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基础。
保护利用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图面积为46.92公顷,东起均益路,西至达道路,北接寺贝新街,南临合群二马路,包含了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及周边保存良好的红砖小洋楼核心区;启明社区、松岗社区、新河浦等以低层院落式红砖小洋楼为主的居住区;培正小学、培正中学、广州市第七中学为主的教育集中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5.63公顷,包括位于街区东部,达道路以西、保安前街以北范图;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南校区周边区域;东山浸信会旧址西侧区域。
核心保护范围新建建筑限高12米,建设控制地带新建建筑限高18米
规划提出,在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建设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另外,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原址重建的骑楼建筑,其层数和檐口高度应与相邻骑楼建筑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和扩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8米以下,在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不得增加具有合法产权的原有房屋的建筑高度,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原址重建的骑楼建筑,其层数和檐口高度应与相邻骑楼建筑相协调。
采写:南都记者 李鑫 实习生 张艳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