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而亡?笑话,人家明明传国七百年!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六国,志得意满之余,召集群臣“议帝号”,认为自己“功过三皇,德盖五帝”,应该号曰“皇帝”。

同时还申明:“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以至万代,传之无穷。”

无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仅仅不到十五年,刘邦的军队就攻下了秦都咸阳,后世所言秦二世而亡,盖因与此。

但这个说法不太严谨。因为秦始皇一统六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他是站在列祖列宗几百年的基业上,“奋六世之余烈”,才能“振长策而御宇内”。二世而亡的那个“秦”,同时也是战国七雄之一的那个“秦”,他们由同一个家族统治,政治上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公元前905年,秦始皇的先祖秦非子被周孝王封为子爵位的附庸。从这一年起算,到秦朝灭亡,历七百年。

前770年,秦襄公因为护驾有功,被周平王正式列为诸侯。从这一年起算,到秦朝灭亡,也已享国563年。

之所以出现两种说法,一个说“二世而亡”,一个说“传国七百年”,是因为对象不同。前者说的是“秦朝”,后者说的是“秦国”。

熟悉中国历史的朋友都知道,古人对一个政权的称呼是很讲究的。当称呼一个政权国号为“朝”的时候,相当于承认了这个政权的正统性,在古代也代表了统治天下的合法性。而称呼一个政权国号为“国”,则说明那只是一个地方割据政权,正当性和合法性都不足。

比如,大一统时期的政权,我们称为汉朝、唐朝、明朝等;而分裂时期的割据政权,则以三国、七国、五胡十六国等呼之。这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分裂时期,各方都在争正统,说法就比较折衷:有时对两方的正统性都予承认,比如“南朝”、“北朝”;有时又明显偏向一方,比如称北方为“五代”,南方为“十国”,这里就明显认为当时北方政权正统性更充分些。

对于秦国,则是以秦始皇称帝为标志,之前称为“秦国”,那时秦国只是众多诸侯国之一;之后称为“秦朝”,相当于承认了他大一统王朝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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