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卢武铉为什么自杀,原因地球人都知道,那就是涉嫌贪腐。为什么说涉嫌,因为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没有通过审判的案件都不能跟任何人定罪,只能说是犯罪嫌疑人。卢武铉自杀后,检方宣布中止调查和起诉,此案不了了之,不能说卢武铉总统有罪,但说他是清白的也无从谈起。按照检方已经坐实的事实,卢武铉先生涉嫌贪腐是铁定的。
对于卢武铉自杀的原因,主要观点就是卢武铉是受不了不白之冤才自杀的,卢武铉是因为政治迫害才自杀的。

他们的理由有如下几个:一、卢武铉出身贫寒、学习刻苦。二、卢武铉没有当选的时候是个好律师,当选后是个好总统,政绩卓越。三、卢武铉是自杀,如果不是含冤怎么会自杀?
乍一看,上述观点可谓是义正辞严、非常有道理,但与纯粹是强词夺理,一点都经不起推敲。
一、出身不是定罪的依据,更不是无罪的理由。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是法制原则和法制精神。如果唯出身论,就不用检察官了。
再说历史上出身贫寒而卑微的大人物大有人在,沦为罪犯和坏人的也数不胜数。
希特勒出身贫寒,萨达姆是个苦孩子,墨索里尼出生在一个铁匠家庭。
落马贪官好多人都是出身贫寒,在2014年落马的蠹虫有56名发表了自己的忏悔录,其中有39名声称自己来自农村,是"农民的儿子",胡某某说自己的四岁就丧父,五岁丧母,爷爷奶奶早逝,自己是个捡破烂的孤儿。小时候吃的百家饭,长大上学都是乡亲们一块、一毛集资。在学校去垃圾桶里捡过剩菜。
可是这家伙当某市市长后,两年不到贪污了七千多万。
在法庭上,那些农民的儿子们无不可怜巴巴,声泪俱下,请求法官慈悲为怀、宽大处理。
二、政绩不是抵罪的筹码。
说到政绩和功劳,谁都比不上津巴布韦总统穆加贝,他早年投身革命,曾经三次被投进大牢,度过13年铁窗生涯,为了革命失去了两个儿子,一个儿子走失。但穆加贝把一个有钻石之都、黄金之都之称的津巴布韦折腾成一个人间地狱,人民不是照样要他下台吗?
支持论卢武铉的人说卢武铉是个好律师,曾经为了韩国的人权做出了巨大贡献。卢武铉为穷人免费打官司,欠下巨额债务。
卢武铉击败多次竞选对手,高票当选总统。
卢武铉跟美国唱反调,收回美国的半岛军事指挥权。跟北方会晤,为追求半岛和平做了很多工作,做出巨大贡献。
卢武铉在任对日本强硬,反对日本高官参拜靖国神社。
这些人的观点很荒唐,好像反美就是无罪的标签,反日就是清白的证明,做好事、有政绩就是一个好官。
这一点其实很好反驳,因为案例和榜样就发生在身边,比比皆是,很多落马蠹虫,工作能力都非常优秀。
卢粉们说卢武铉无罪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卢武铉的支持率是韩国历史上最高的,这理由更站不住脚,非常幼稚。支持率不过是一个总统特定时期的民意认可制度的体现,能因为支持率对总统进行豁免吗?
三、自杀不是无罪的根据。
说卢武铉无罪的人都是出于同情,他们的观点其实就是中国传统观点的体现,中国有句老话说,死有理。一死就是冤枉的,千古艰难惟一死,要不是冤枉的,谁会选择自杀。
这样似乎有一点道理,可是别忘了,卢武铉总统身处的时代不是中国的宋朝,不是秦桧当权的莫须有式的人治时代,韩国也不是普京统治下的俄罗斯。
作为一国总统,应该相信韩国的法制。清者自清,如果你是清白的,那就一步步走法律程序。
律师出身的卢武铉更应该相信法律,依法为自己辩护,怎么能一死了之?你让韩国民众怎么看韩国的法律,怎么相信韩国法制的公平?
如果作为国民表率的总统都不相信法律,韩国的法律都会让总统蒙冤,韩国民众岂不是没有活路了吗?
觉得蒙冤了就自杀,这是一个几岁儿童或者是文盲、法盲的表现,而卢武铉是律师,是总统,做出这样的选择合乎常理吗?
卢武铉遗书中说自己是清白的,但卢武铉卷入受贿丑闻案是铁的事实。
检察部门认为泰光实业会长朴渊次2007年6月送给卢武铉方面的100万美元与他收购农协子公司和推进收购友利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庆南银行有关联,朴渊次给前青瓦台总务秘书官郑相文送去3亿韩元,郑相文从总统特殊活动费中贪污12.5亿韩元。卢武铉自己在接受检方讯问时也亲口承认:郑相文受自己家人(即权良淑)委托,从朴渊次手中收钱,用于清偿未还清的债务。
卢武铉60大寿时,曾经接受过朴渊次赠送的两块瑞士钻石手表,价值超过两亿韩元。
卢武铉自杀的原因,还用多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