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燕南:《说历史编纂学:一个中西史学文化比较的立场》

向燕南先生 中国古代史学 说历史编纂学:一个中西史学文化比较的立场 向燕南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

向燕南先生

中国古代史学

说历史编纂学:一个中西史学文化比较的立场

向燕南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19年第3期】

摘 要:言及“历史编纂学”,人们总会联想到与之对应的英文“historiography”。一般也是如此对应翻译。但这种以主要意谓“史学”或“史学史”的“historiography”,去界定和理解中国语境下历史“编纂”之学存在很大问题。语义分析表明,中文“编纂”所指的是单纯的文本编织组织,而没有“historiography”的意指。中文所谓“编纂”,是对国家职掌管理、整理档案文献职能的史官组织历史文本行为的描述。这种“编纂”的性质,决定了中国传统史学文本的以连缀组织已有文献为主的生产方式,而史官的官僚性,也决定了文本组织的立场和视角的国家性,决定了反映内容的社会性和整体性,决定了其对于政治实体的治乱兴衰,以及为容纳多重内容而追求的文本组织形式的多样性。与此不同的西方史学,由于相当长的时期属于个人行为,没有被纳入到国家的职能之中,所专注的焦点多局限于个人或亲历或传闻的诸如战争等重大事件,关注的是人性的善与恶,导致在组织文本时,不太考虑社会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和整体性,更注意表现事件的线性过程和事件的情节。因而,在西方史学中,与历史(history)一起组合使用来表示文本历史的,一般采用narrative或writing,如history narrative,或history writing等。“编纂”一词的分析,或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中西史学文化上所存在的差异。

关键词:historiography;编纂;中西史学差异

一、由“historiography”说起

什么是历史编纂学?历史编纂学的特点是什么?历史编纂学的规定性,或使用的界限究竟在哪里?在论述中国历史编纂学之前,我们确实有必要先追问一下这些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也是我们展开反思或研究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历史、理论和方法诸问题的前提或逻辑支点。按照海德格尔的观点,“一门科学的所有专题对象都以事质领域为其基础,而基本概念就是这一事质领域借以事先得到领会(这一领会引导着一切实证探索)的那些规定。所以,只有相应地先行对事质领域本身作出一番透彻研究,这些基本概念才能真正获得证明和‘根据’。”这也就是说,只有相对清晰地说明历史编纂学讨论的概念或范畴,才能使我们的论题本身,获得合理论述的途径。同时,任何概念的界定,无不含有主观成分,而影响主观成分形成的因素,则是文化,是嵌入于其中的特定的历史语义的场域,所以中西词义及其生成意义符码之因的辨析,也是深化认识和理解中西史学文化、史学观念及其差异一条途径。

言及“历史编纂学”,人们总会联想到与之对应的英文“historiography”。一般也是如此对应翻译的。然而这个翻译,在一些语境下很可能会出现理解的歧义。按照字元的构成,“historiography”是由“historio”——“历史”,加上表示分门别类的有系统之知识的“学”——“graphy”所构成。从“historiography”的构成,我们可以大致窥到,该词所具有的西方学术史视域下生成的基本语义。

关于“historiography”,《大不列颠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Britannica)的解释是:“the writing of history,especially the writing of history based on the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sources,the selection of particular details from the authentic materials in those sources,and the synthesis of those details into a narrative that stands the test of critical examination.The term historiography also refers to the theory and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Modern historians aim to reconstruct a record of human activities and to achieve a more profound understanding of them.This conception of their task is quite recent,dating from the development in the late 18th and early 19th centuries of ‘scientific’history…”《英语维基百科》(English Wikipedia)的解释稍有差别,它的释义是:“Historiography is the study of the methods of historians in developing history as an academic discipline,and by extension is any body of historical work on a particular subject.The historiography of a specific topic covers how historians have studied that topic using particular sources, techniques, and theoretical approaches.Scholars discuss historiography by topic – such as the ‘historiography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historiography of Canada’, ‘historiography of the British Empire’, the ‘historiography of early Islam’, the ‘historiography of China’– and different approaches and genres,such as political history and social history.”

由以上可见,在西文当中,Historiograph是一个学术内涵丰富的术语,其本义,实际相当于学科意义上的“历史学”或“史学”,也就是说,该术语既包括历史研究与写作的发展史,即史学史,也包括有关历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即史学理论。事实上,以上两大百科全书其词义下的叙述,也都是世界各地区古代至挽近史学发展的介绍,而中国社会科学院专门刊发史学理论与史学史论文的刊物《史学理论研究》的英译,采用“Historiography”,也颇能说明这个问题。这样一来,对于“Historiography”的使用,就有了视其论述语境而考虑该词的所指,究竟是历史学、史学史还是史学理论的问题。

“Historiography”词义的复杂性,实是源于“history”一词在英文中,既指事实上的客观历史,也指学科意义的历史学的二重性。然而不管如何说,就“Historiography”词源本义来说,其自身并不是单纯地包含明确的文本组织或史实叙述的意思,所以,无论是将这个英文翻译为中文的“历史编纂学”,或以这个词理解中文意义的“历史编纂学”,都是有些问题的。从这一点考虑,假若按照“Historiography”的本义而不作语义的限定的话,我们所设计的“中国历史编纂学的历史、理论与方法”的课题就将无法进行。因为那样我们所作的,很可能坠入的,将是对整个中国史学史或中国史学理论的讨论,而不是我们所要针对以单纯的历史文本组织结构及其与客观历史之关系为内容的“历史编纂”之学。因此,为避免因中文与西文、现代语义与传统语义的差异造成的认识混乱,我们就有必要回到中文的语境下探讨一下所谓历史编纂的含义,从而建立起本论题讨论的逻辑基点。

二、中文“历史编纂”的语义分析

应该说,在中国的古典时期,也一直没有“历史编纂”这样组合的专有词汇,更没有所谓“历史编纂学”这一学科。历史编纂以及以讨论历史之编纂的相关问题的学问,是直到20世纪以后,才频频见于之史学的讨论。“历史编纂”作为组合词汇在古代虽不常见,但是“编纂”一词,在中文中却早已使用了,而且还大多是与历史文本的编著有关。

从中文字源来考察,“编”字金文写作“█”(因排版限制,文中金文和甲骨文无法显示),《说文解字》称:“编,次简也,从糹,扁声”。按照段玉裁的注解,其义乃“以丝次第竹简而排列之曰编”。即所谓“编”,其本义乃是指用来穿联竹简(█)的皮条或绳子。此后,此字则又被引申为顺次排列、连接及交织编结等等义项。至于所谓“纂”字,虽然尚没有发现甲骨文和金文的写法,但是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纂,似组而赤,从糹,算声”的释义看,其本义应该是指赤色的丝带。其中“似组而赤”,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按‘组’之色不同,似组而赤者,则谓之‘纂’。《释诂》曰:纂,继也。此谓‘纂’即‘缵’之假借也,近人用为撰集之称。”其引申则亦有汇集、收集,以及编撰、编辑之意。如汉代的扬雄,即撰有《训纂编》一书,其内容就是对文字的纂辑。唐韩愈《进学解》,亦有“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钩其玄”之说。

从以上分析的编、纂二字的本义来看,两者的词义相当的接近,且后来皆引申有汇集、编辑的意思。亦惟因如此,后世往往将二字联用,专指文本的编写纂辑,即“用为撰集之称”,其例在文献中可谓俯拾皆是,其中尤以言之历史著作为多。如唐白居易《河南元公墓志铭》有“观其述作编纂之旨,岂止于文章刀笔哉”句 。宋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五有“梁修撰周翰……为史馆修撰,上疏:‘自今崇德、长春二殿,皇帝之言、侍臣论列之事,望令中书修为《时政记》。其枢密院事涉机密,亦令本院编纂,至月终送史馆”的记载。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英宗治平二年”载:“知制诰张瓌奏:‘伏见差官编校开国以来礼书,窃恐事出一时不合经制者,著之方册,无以示后。欲乞审择有学术方正大臣,与礼官精议是非,厘正紬绎,然后成书,则垂之永久,无损圣德。’(苏)洵等议:‘修书本意,但欲编纂故事,使后世无忘之,非制为典则,使后世遵行之也……’”又“九月辛酉,提举编纂礼书、参知政事欧阳修奏已编纂礼书成百卷,诏以太常因革礼为名。”同书卷 四百九十七“哲宗元符元年”记载“国史编修官周穜言:‘本院昨于王安石家取到安石手记,载熙宁初,君臣遇合,相与论议天下之事。然称当时臣寮,多只一字以记其姓名,深恐异时难为晓解。请降付国史院重看详,编纂成书,庶几进御,易于观览。’”《明史》记载:“凡日朝,六科轮一人立殿左右,珥笔记旨。凡题奏,日附科籍,五日一送内阁,备编纂。”“直为人方面修髯……在翰林二十余年,稽古代言编纂纪注之事,多出其手。”清梁章鉅《称谓录》有:“《(清)会典》:天聪三年,始设文馆于盛京。十年,改文馆为内三院:一曰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纂史书及撰拟表章之属”句。清俞樾《茶香室丛钞序》有“遇罕见罕闻之事,必以小纸录出之。积岁余,得千有余事,不忍焚弃,编纂成书”之说。《清史稿》更有“清起东陲,太宗设文馆,命达海等翻译经史。复改国史、秘书、弘文三院,编纂国史,收藏书籍,文敎始兴”……

显然,从“编”和“纂”的中文字源和后来使用的情况看,中文语境下的“编纂”一词,从一开始就与本文组织,尤其是历史文本的组织,有着密切的联系。此外,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按照《说文解字》对“纂”字“似组而赤”的解释中“组”字的本义分析,许慎所谓“组,绶属也”之说,遭到段玉裁的异议,段玉裁认为:“‘属’当作‘织’,浅人所改也。”进而解释说:“组,可以为绶,组非绶类也。绶织犹冠织,织成之帻梁谓之纚,织成之绶材谓之组。”并举《玉藻》“绶必连组”、《礼记·内则》“织纫组紃”、《周礼》“典丝掌组”和《诗经》“执辔如组”为证。其中《诗经》还引《毛传》详释之曰:“组,织组也。‘执辔如组’,御众有文章,言能制众,动于近成于远也。按《诗》意非为如组之柔,谓如织组之经纬成文,御众缕而不乱,自始至终秩然,能御众者如之也。”意谓良御执辔,如工女织组,经纬成文,御众有文章,因而引申为组织构成义。这也说明,所谓“纂”并不是随意无序地杂攒,而是如“组”一样,是一种有结构、有秩序的组织编排。

上述对中文“编纂”一词的词源分析,表明“编纂”所指,也就是一种组织编排文字文本的活动,而所谓“历史编纂”,则实际上是对“历史”的编纂,确切说,是通过对一些文献文本的批判性选择和想象性推理后,以文本组织的形式完成的对于史实的叙述。这也就是说,“历史编纂学”是围绕着对历史遗留下的各种文献的“编纂”而形成的一门学问。它在中文语境下的使用,应该要比“historiography”的内涵和范围更为明确,即基本上是在文本编织组织的范围之内。尽管它也属于史学史的范畴,但就总的意义指向来说,其所讨论的,基本上不直接包括有关客观历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即历史理论的问题,也不包括整个史学史及史学理论的问题,而是仅仅局限在对于历史的文本组织编织,以及围绕着这种文本编织组织而形成的实践与理论。当然,一旦涉及文本组织,其中也就难免存在史料的采择、组织和叙述的问题,或对所涉及的事实说什么和怎么说的问题,即历史知识论或历史认识论的史学理论问题,以及对于所涉历史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等等史学理论的问题。但总的来说,“historiography”或史学是个大概念,中文意义的“历史编纂”则应当属于“historiography”包含意义之下的种概念。

三、“历史编纂”理解差异背后之中西史学文化蠡测

当然,本论文所要讨论的,除了要辨析西文“historiography”与中文“历史编纂学”二者的语义差别,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二者语源学的辨析,揭示出二者背后所反映的中西史学文化生成和发育的差异,以及在两种不同史学文化支配下的对于“史”之理解的差异。

应该说,任何概念的生成,无不是人的感性经验的体现,即属于人的认识的范畴。从历史认识论或知识论的角度分析,由于完全意义的客观历史,因时间维度的一度性而具有不可复原性,这样,在划定出对于主体对历史认识界限的同时,也使得人们所获得的历史知识,天然地带有被“编纂”的性质。其中诸如经过受不同心理的影响下的对于原始经验记忆的筛选,不同情境影响下的对于已发生事实点之间的记忆连缀,记忆空白、事件前后的因果逻辑关联的想象与推断,以及事后对于事件陈述的语言组织与修辞等等所谓准“史学”活动,从本质上说,都多少带有“编纂”的性质。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在录像技术发明并用之于现场直接录制使用之前,任何事件,哪怕是直接的现场场景的呈现,也都无不是通过包括记忆/回忆的过滤后形成的一番历经主观“编纂”的结果,即经过主体自觉或不自觉对客观事实筛选和组织的结果。因而,历史的呈现,其本质上亦无不属于主体认识活动的结果。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无论是西文之“history”,还是中文的“史”或“故事”,其意蕴,皆兼具有指人类客观活动的过程,和人类对自身客观活动过程有选择的记录和解释两个方面。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人类,在经历了各种不同的客观限定和各自无数的偶然之后,也逐渐形塑形了各自的文化传统。在保持人的同一性的同时,其各地的文化则逐渐从一走向了多。从发生学来看,就世界两大史学传统来说,中西史学的发生,虽然皆可以追溯到非文字记忆与口头传递的阶段,但是在中国史学文化逐渐形成的过程中,国家行政体系中的官僚——史官——国家文件的起草者、记录者和档案的管理者(中文字源上,“史”、“事”、“吏”为一字),曾经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文心雕龙·史传》篇所谓:“开辟草昧,岁纪绵邈,居今识古,其载籍乎?轩辕之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曲礼》曰:‘史载笔。’[左右]史者,使也;执笔左右,使之记也。古者,左史记[事者]言,右史[记言者]书事。”说明在古代中国,史书的著述因史官制度的设置,很早就与国家的“典”、“册”等档案类文本的保存和整理形成天然联系。按现存最早传世文献《尚书·多士》的记载,周公就曾经说过:“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关于“册”,《说文解字》的释义是:“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者。象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册”的甲骨文字写作“█”或“█”,即像是用皮绳(█)串连起来的大量竹片或木片(█)。说明“册”字的本义,就是用竹片或木片编串成的书简。关于“典”,《说文解字》的释义是:“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古文‘典’,从竹。”“典”的甲骨文,是在“册”之下加两只手作“█”。表明“典”是较之“册”更重要的文献,所以要双手捧奉,庋置于阁。我们说,上古时代的《尚书》《诗经》等文献,正是当时记录、整理、编纂为典、为册之后,方得以流传至今,并且成为后世组织历史文本的基本材料。

完善的史官制度的存在,说明中国的史学传统在逐渐形成的历程中,国家所扮演的极其重要角色。其中记录、保管国家行政过程中留下的种种文本——无论是王朝、诸侯的编年纪,还是王朝、诸侯的文件档案,几乎始终是属于国家管理职能的范围之内的国家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各种先在于主体叙述存在的,以国家档案为基础的成文文本的再组织性的“编纂”,自然也就成了表述历史所依据的基本材料,或者说成了组织、编织和连缀历史文本的基本活动。这种政府行政文本整理的编纂行为,也因与史书的文本构成直接的关联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情况下,“编纂历史”或“历史编纂”,乃至“编修”、“修纂”、“编撰”等与组织历史文本有关的词汇,也就因这些实践而成为了中国史学中很自然的直观的表述。

除了以“编纂”官方文献为主组织、连缀历史文本外,作为历史编纂的主体,身为国家相应职能官僚的史官,也主导了其对于文本材料组织的“编纂”立场与视域,其中国家的始终“在场”,必然地直接影响并支配到历史的文本构成。以国家为中心,努力反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色人物等历史多方面内容的复杂性,努力追求从社会的整体,从历史的全局出发,表现出历史事物纵向和横向之间的相互联系,探求历史兴衰的之因,并因这些追求,进而转向对历史文本组织形式的实践与理论上的探索,创制出较之其他史学传统更丰富的文本组织形式或编纂体裁,制定尽可能完善的表述体例,也就很自然地成为了中国史学的重要传统和特点。这种传统影响所及,即使是司马迁这样的私人著史者,其史官世家的出身和他本人担任过太史令等职务的经历,对于他编纂《史记》,无论是材料的来源,还是组织文本的立场、视野,亦无不有深刻的影响。

与中国发生学意义上的“史”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西文的“history”。按西文中的“history”源自于希腊文historia(拉丁文对拼),意即通过调查研究得到的知识、信息。“之所以原生意义如此,是因为古希腊史学诞生之时,整个社会还非常缺乏文字史料,所以最初的史家只好依靠社会调查来获取一次性过去的客观历史的信息。”这些来自于调查研究的知识,因多以口头叙述记录的形式呈现,一开始就带着鲜明的情节化,且在时间上则呈现明显线性顺序的“现场目击”形态的 “当代故事”。其实只要注意一下就会发现,英语中与“编纂”、“编辑”有关的词汇很多,如edit、adapt、compile、redact、revise、rewrite等等,然而这些词汇无一例外,却都很少与history联合构成复合词汇,或者说很少用于与历史文本组织相关的情况。也就是说,这些带有“编纂”义属的词汇,大多没有与历史文本的编纂活动产生事实上的关联关系。英文中,与历史(history)一起组合使用来表示文本历史的,一般采用narrative或writing,如history narrative,或history writing等。西语中上述这个构词特点,是否间接地说明,从观念到实践,中西方在对史学的表现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这差异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我们认为很可能缘自于中西史学最初发展的不同途径。

不同于中国史官制度下,由国家相应机构的职能官僚,通过对文本性档案,来选择组织编辑而完成的历史文本形态,西方早期史学文本,如希罗多德、修昔底德等人的作品,多是由个人独立完成。因而在立场和视野上,更多的是集中于个人所关心、所亲历的历史上的特殊的独立性的事件,如战争和重大政治事件,以及英雄人物等,其旨在于探求人性的善恶与历史之关系,以致这些内容明显地占据着历史表述内容的中心。而在表述的追求上,相对来说,更关注表现事件连贯的线性过程,基本遵从统一的、以时间为序的叙事原则去推进情节的叙述。同时,可能是受到演讲雄辩术或诡辩术传统的影响,对于事件发生的因果顺序以及情节构成上,也表现出了较强的诉求。于是,在这样语境下生成的史学文化及观念,也就很自然地表现出以展现情节为要务的“narrative”或“writing”,而较少注意如何借助文本组织的外部形态以突破历史叙事的线性局限,努力通过多种材料的组织去“编纂”为反映“整体历史”的文本,展现历史的丰富性,而非仅仅叙述单一事件展开的情节构成。

了解到西方史学文化强调“叙事”情节的传统,也就使我们从发生学层面,理解了当代西方后现代史学理论,之所以会出现将历史比拟文学,肯定其中情节虚构存在之合理性的由来。同时,也使我们进一步理解了中国古代史学,之所以会出现突破单线时间的局限,重视以多层次的文本结构,去努力反映社会整体的“编纂”诉求。

尽管就整体“编纂”下的各个事件及其情节,依然离不开叙述。当然,这样一来,人们或许就会诘问,所谓中国学术语境下的,以组织官方档案为主的历史编纂,其最终呈现的不还是某种形式的叙事吗?历史的呈现不都是要通过“叙事”吗?那么中国史学所说的“历史编纂”究竟与西方所说的历史叙事(history narrative)有什么区别呢?

按从语义上分析,英文中的narrative一词在英语中具有多义性。当它作为名词时,意为叙述的故事、叙述的行为;当它作为形容词是,则意为叙事的、叙事体的、故事形式的。narrative的这种多义性,使得它在西方历史哲学的讨论中存在着从强调历史故事的“历史叙事”,即“historical narrative”,以及强调叙述历史行为的“历史叙述”二种意义。此外,按照哲学意义的解释,叙事作为“一种话语模式,旨在于不同事件中建立序列或逻辑关系,将其按照顺序排列。这种顺序不仅是指事件按照发生的年月顺序排列,而且还提供一种完形的理解力,藉此使得记叙文中所发生的每一事件构成有意义的整体得组成部分”。而叙事作为人的一种普遍性的行为,甚至是作为某种意义的人的存在方式,必然会渗入到人们的历史编纂的行为当中,而且这些叙事当中也会必然地带有主体感性经验的批判。然而,我们认为,历史叙事固然是历史编纂研究中的重要内容,甚至可以说是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仍不能囊括所有的历史编纂所涉及的问题。这是因为一些历史编纂的作品具有情节性的叙事性质,一些历史编纂的作品则并不具有情节性的叙事,或不完全的情节性叙事性质。关于这一点,即使是将“叙事”一词的含义极度扩展,用以指代一切历史表现形式的海登·怀特(Hayden White)也承认,“大量的对历史实在的再现在形式上都是非叙事的”。从这种认识出发,所谓历史编纂并不完全等同于“historical narrative”,尽管唐代的史学理论家刘知幾的《史通》,也有过“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的说法。

海登·怀特:《元史学》,陈新译,译林出版社,2009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在中国史学语境下,所谓历史编纂,其所表述的意义,是指对于史实,特别是文本文献记载的各种有直接联系或无直接联系的史实,按照编纂者对历史的理解,按照一定的目的,大体依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编织组织而成的历史文本,且这些文本并不一定是情节性的历史内容,如典章制度、地理建置等,因此,它既不同于西方史学语境下的“historical narrative”,更不同于西方史学语境下的“historiography”。按照这样的理解,作为一门学科,中国史学语境下的历史编纂之学,实际涉及的是研究历史编纂的理论、体裁体例与方法的学科。这也就是说,历史编纂学主要是以历史典籍为对象,主要任务是揭示典籍内容与形式的辨证关系,说明一定历史文本的组织形态之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因素和学术因素,描述不同历史文本组织形态的特点以及在发展进程中相互影响和渗透,研究和评价不同编纂学说或历史文本组织形态,即史著体裁思想的产生、演变和学术价值。

当然,从上述有关中文语境下对“编纂”一词的分析,表明所谓“编纂”很早就被视为与史学有着直接关系的学术活动,但是,如果就特指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而言之“学”来说,历史编纂之为“学”的提出,则属于相当挽近的事了。在古代中国,“学”作为学科或某一门系统的知识,虽早已有如小学、经学、史学等等,却始终没有“历史编纂”之学。也许,在古人的学术概念中,史或史学已包括了作为其种概念之下的历史编纂之学了吧。惟因如是,当唐代的著述《史通》讨论史学问题时,其涉及的主要内容,显然属于如何组织编制历史文本的“史法”,即历史编纂之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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