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根据2019年第54号缔约方通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ITES CoP18)对附录I、II、III物种保护级别的修订决议将于11月26日正式生效。作为CITES CoP18观察员,绿会在保护野生动物领域采取积极举措,深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现将通知原文摘译如下,以飨读者。
译/岩青 审/雪儿 编/Angel
缔约方通知
No.2019/055
2019年10月16日,日内瓦
新附录将于2019年11月26日起正式生效
1. 为了便于缔约方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2019年,日内瓦)修订附录后对本国法律条文加以修订,秘书处修正案以缔约方通知附件形式公布。修订后的附录将于2019年11月26日起生效。
2. 秘书处将于2019年11月26日在官网上更新最新附录信息。
附录I、II和III
自2019年11月26日生效
说明
1. 三个附录所列物种是指:
a)按名称所示物种;或
b)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含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物种。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他种以上的分类级别仅供信息或资料参考用。学名后面的通用名仅供参考。它们是表明该科有物种被列入。在大多数情况下,该科并不是所有物种全部被收入附录。
4. 下列缩写用于植物种以下的分类单元:
a)缩写“ssp”指亚种;
b)缩写“var(s)”指变种。
5. 由于未对附录I中所列植物种或更高等级的分类单元进行注释,其杂交种应根据《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说明来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一个或多个的人工培育杂交种如附有人工繁殖证明时可进行贸易,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和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相关条款的约束。
6. 附录III中所列物种名称后括号内的国家是提议将该物种纳入附录的缔约方。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附录时,即包含了该物种的所有部分,包括活体和标本。此外,对于列入附录III的动物物种和列入附录II或附录III的植物物种,该物种的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有注释说明只包括特定部分或衍生物。附录II或附录III中物种或更高等级的分类单元旁的符号#和相应数字是脚注,是说明动植物种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且受《公约》第一条b款(ii)或(iii)项规定管制。
8. 下列在附录注释中出现的术语和表述定义如下:
提取物
指不论制造过程如何,任何借由物理或化学手段直接取自植物材料的物质。提取物可以是固体(如晶体、松香、细的或粗的颗粒)、半固体(如树胶、蜡状物)或液体(如溶液、酊剂、油类和精油)
成品乐器
(参考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第92章对于乐器和其零部件的定义)指可随时演奏,或安装些许零部件即可演奏的乐器。该术语包含古董乐器(参考《协调制度》编号97.05和97.06对艺术品、收藏品和古董的定义)。
成品乐器配件
(参考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第92章对于乐器和其零部件的定义)指可拆卸,且经过特定设计或造型专门配合乐器使用的配件,无需对其进行二次修改。
成品乐器零件
(参考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第92章对于乐器和其零部件的定义)指可随时安装,经过特定设计或造型专门结合乐器使用,用于演奏的零件。
经包装且随时可供零售的制成品
指不需要为了最终使用或零售贸易而进一步加工、包装、贴签的产品,不论单独运输或大批运输,适合向大众出售或为大众使用。
粉末
指以细颗粒或粗颗粒状态存在的干燥、固体物质
货运
指一张提货单或空运单包含的运输货物,与集装箱或包裹数量无关;以及穿戴、携带在私人行李中的物品。
单次货运量10千克
“10千克”应解释为在一批货物里,由《公约》管制的木材制成的每件物品各部分的重量上限,即对每件货运物品中包含黄檀属(Dalbergia)或古夷苏木属(Guibourtia)的各部分木材重量为10千克,而非针对运输总重量的评估。
变形木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编号44.09定义,变形木是指沿任何边缘、端部或面(包括未组装的镶木地板条、饰边)连续成型(舌形、槽形、V型接合、珠状等)的木材,不论是否经过刨平、打磨或端接。
木片
指被切成小块的木材。
图: 第55号缔约方通知原文(图源/CI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