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幼女泯灭人性,做不了好人也不能堕为衣冠禽兽

文/宾语

还记得因强奸幼女被双双判刑的邵阳市正县级干部谢建军、龚小冰吗?

还记得“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的祁阳县(隶属湖南省永州市)“12岁妈妈”思思(化名)吗?

还记得11岁幼女被逼卖淫百余次的永州幼女乐乐(化名)吗?

“12岁妈妈”思思是祁阳人,祁阳因地处祁山之南而得名。

祁山之东的祁东县(衡阳市辖县),再一次因为幼女被公职人员强奸事件而让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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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17:01,17:02,17:07,祁东县一位未满12周岁的女孩的父亲泣血发帖:当大家看到这个朋友圈的时候,我已走投无路了,跪求大家转发。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女孩周某婕的父亲周先生说,周某婕生于2007年12月24日,如今还不满12周岁,现在祁东县洪桥镇一中读书。

因为家境贫穷,他和妻子长期外出务工,无力在家照看孩子,由爷爷奶奶帮助照看。

2019年9月28日17时左右,放学回家的周某婕被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王某茜以一起做作业为由,从家中骗出去。

当晚周某婕没有回家,爷爷奶奶以为孙女在同学家做作业后睡在同学家里了,就没有去找。

到了第三天,爷爷奶奶感觉不对劲,就到王某茜家里去找,两个人都没在家,于是就报了案。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调取了辖区酒店的监控。

10月6日上午,民警在祁东某酒店将周某婕找到。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周先生震惊地发现,女儿不止一次被人要么抬着、要么背着、要么搀着进入酒店房间里。

女儿找到后,周先生渐渐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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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傍晚,放学回家的女儿被人从家中骗出去后,被张某怡、陈某升(外号“陈姐”)、周某云(外号“蛤蟆”)等人控制。“陈姐”和“蛤蟆”长期在祁东县金樽KTV控制多名女孩,为他们在祁东各大歌厅和宾馆陪酒,陪唱,卖淫赚钱。

按照周先生的说法,张某怡、“陈姐”、“蛤蟆”对他女儿进行控制,恐吓、威胁,要他慌报年龄,为异性陪酒陪唱,他女儿心智未熟,因害怕被打,只得任由摆布,为他们赢利赚钱。

周先生说,从9月28日到10月6日的这九天时间,在张某怡、“陈姐”、“蛤蟆”、周某明等人的协助下,多名男子以灌酒、威逼利诱、强迫等方式对他女儿实施了强奸。

“目前情况,我女儿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在长沙某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诊断为创伤后精神障碍。”周先生说,“事发后,我妻子带着孩子多次想跳楼自杀,被家人及时发现救下。我自己头发也全白了。”

接到报案后,祁东县公安局迅速立案并展开了调查,大部分犯罪分子也被抓获归案了,周先生一家人“一直配合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任何调查,克制冷静等待上级的公正处理”。然而,等来的是祁东县检察院以他女儿的年龄存疑,犯罪事实不清等理由,一些有权有势有钱的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周先生说,我向关心我的好心人声明,我的孩子就是十一岁九个月。如果有一天我的孩子年龄与我所说的不符,那一定是幕后黑手伪造证据替检察院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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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周先生了解到的情况,对他女儿实施了强奸的嫌疑人有4个人

邹某,祁东县某局干部。当时周先生的女儿是被人灌酒,最后意识不清,让他人扶进宾馆房间被其强奸的,有视频为证。周先生寻找女儿时,在宾馆监控里看到的。

王某,祁东县农商行太和堂职工。

刘某翔。

蒋某兵,在歌厅走廊强行拉和背周先生女儿到宾馆实施强奸,有视频为证。周先生寻找女儿时在歌厅监控内看到的。

周先生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性质十分恶劣,行为令人发指。他恳请上级能下来查实,将该犯罪团伙以及他们的保护伞一网打尽,绳之以法,净化社会风气,不要让更多的幼女受到残害,不要让更多的家庭受到伤害。

11月18日下午,祁东官方人士称,在接到报案后,祁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警方没有发布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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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数5年,2014年10月8日,邵阳市某中学两名在校初中女学生离家出走后因受金钱诱骗,与谢建军、龚小冰分别“开房”,其中一人未遂。经受害人家长报案后,谢建军与龚小冰同时被邵阳市公安局以涉强奸幼女罪刑事拘留。

这两人,谢建军是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交通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龚小冰是新邵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都是正县级干部。

谢建军、龚小冰采用金钱、手机、旅游等方式引诱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分,被双清区人民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判处谢建军有期徒刑六年,龚小冰有期徒刑七年。

此前,尽管谢建军“13岁参加工作”的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邵阳市有关部门回应造成这一情况系组织部填错了这名干部的出生日期,学历为函授本科法学学士的谢建军还是因为明明懂法却故意犯罪而身败名裂,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牢饭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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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建军、龚小冰与幼女“开房”事件之前,“祁阳11岁幼女遭强奸,生下孩子当证据”事件曾轰动全国。

2013年1月18日,小学六年级女生思思(化名)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祁阳县计生服务站。经检查,值班医生发现思思怀孕了,而思思年仅11岁,属于幼女怀孕,于是向祁阳县公安局报警。

思思12岁产下一女,为公开所见国内遭性侵产子年龄最小的母亲。思思被发现怀孕后,当地警方展开调查,经DNA鉴定确认,一名74岁的老人是此案元凶。但受害幼女的家长认为老人是“替罪羊”,真凶是幼女就读学校的3名老师。女孩父母希望对女儿生下的婴儿重新鉴定DNA,找出“真凶”。

“真凶”尚未找到,2015年8月,14岁的思思又产一女,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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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思之前,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此前永州市中院的再审判决:乐乐(受害幼女,化名)被逼卖淫案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2014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周军辉、秦星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经过三次一审、三次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不核准死刑裁定后,又回到二审法院,历时八年才了结。

2006年10月1日下午,不满11岁的乐乐在离家不远的溜冰场遇到周军辉,周以带她去歌舞厅唱歌为由在歌舞厅强奸了她。两天后,周军辉将乐乐卖到了秦星等人经营的休闲屋卖淫,3个月内接客100多次,地点遍及零陵数十家大小宾馆、酒店,并在当年12月的一天里,惨遭4人轮奸。

案发后,警方在被告人秦星的一个账本上发现了乐乐接100多名嫖客的记录。

医学鉴定显示,这期间,乐乐染上了性病并出现严重的应激性精神障碍。

7名被判刑,这只是嫖宿乐乐的100多名嫖客中的少数人,众多对幼女乐乐实施性侵害的“嫖客”未被提起公诉,而涉嫌协助本案主要被告伪造立功材料的当地看守所民警,也未被追究刑责。

在乐乐的母亲唐慧为女儿讨说法过程中,永州市劳教委以“严重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极坏社会影响”为由,对唐慧劳教1年零6个月。

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一审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湖南高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41.15元,但法院不予支持唐慧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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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邓玉娇案吗?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公室主任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寻欢,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邓玉娇两次欲离开房间,均被邓贵大拦住并被推坐在身后的单人沙发上。当邓贵大再次逼近邓玉娇时,被邓玉娇用水果刀刺死,黄德智所受伤情经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当地警方曾下发过三次“案情通报”。

5月13日的案情通报是这样的: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在休息室的沙发上。邓玉娇欲起身,再次被按住。在邓玉娇第二次被按倒在沙发上时,她随手拿起一把刀猛刺……

5月18日的通报中,原来通报中的“按倒”变成了“推坐”: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

“按倒”也好,“推坐”也罢,邓贵大终究是死了,最终邓玉娇被免除处罚,结局还是大快人心的。

祁东县周先生的女儿不是邓玉娇,小周才12岁,还没有防卫能力,能为她遮风挡雨的,只能是她的父母亲人,能让她的家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只能是法律这道作为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

让人稍感欣慰的是,媒体11月19日晚间报道,周先生网上发帖反映其女儿被骗并受到极大伤害之事,经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及近期补充侦查,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已先后逮捕周某名、刘某翔、王某、邹某、蒋某兵、周某云六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王某系祁东农商行太和堂支行职工,邹某系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职工

调查发现,周某婕离家后,跟随张某怡在周某云和陈某升的KTV做陪唱服务,并在周某云、陈某升和周某名的介绍下,先后与刘某翔、邹某、王某、蒋某兵等人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刑事拘留了涉案七人。其中,刘某翔涉嫌强奸,周某名涉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已于10月21日、11月13日被依法批准逮捕。陈某升涉嫌介绍卖淫,因其怀孕已办理取保候审。

作恶者已经归案,仍有太多的疑问待解:当地是否存在输送幼女的病态利益链?这些嫌疑人有无性侵女童前科?需要深挖深究,顶格惩处。

本文就要结束时,宾语观世想起了贵州习水公职人员性侵幼女案:习水县职业高中教师冯支洋习水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习水县人大代表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个体驾驶员冯勇、习水县移民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守明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黄永亮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土管所副所长陈孟然等7人,因嫖宿幼女,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年、12年、10年和7年。

作为公职人员,也许做不了一个好官,但不能堕为衣冠禽兽。(文/宾语)

宾语观世微信公众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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