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是开工前收到发包方支付的资金,而“工程进度款 ”是开工后收到发包方支付的资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第五条第(十)项规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自2017年7月1日之后,建筑企业收到业主的预收账款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涉及到一定的财税风险,为了规避财税风险,文以建筑企业实际出发,从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预缴增值税的财税处理、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开发票给业主或发包方的税务风险及控制策略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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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预收账款的财税处理
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或发包方预付工程款及预缴增值税及附加时的账务处理要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而发包方强行要求开具发票情况下的财务处理;
二是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而未开具发票的财务处理。
账务处理分别处理如下:
1、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而开具发票给业主或发包方的财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情况下,收到预收款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付款/(1+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业主预收款/(1+9%)×9%]
(2)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情况下,收到预收款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付款/(1+3%)]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收到业主预收款/(1+3%)×3%]
(3)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通过建筑企业自身银行账户或通过项目经理一现金支付的形式向国税局划转预交增值税及附加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9%)×2%;简易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3%)×3%]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而未开具发票给业主或发包方的财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无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还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收到预收款的会计处理 。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税务局通过建筑企业自身银行账户向国税局划转预交增值税及附加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9%)×2%;简易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3%)×3%]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3)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及相关城建税附加的两种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建筑企业在工程施工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及相关城建税附加,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临时银行结算户,在预交增值税及附加时,往往通过项目部的主管会计,向总公司总部申请税款数额,审批后,总公司把税款转让主管会计个人卡,然后主管会计通过个人银行卡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纳税大厅刷卡,缴纳税款。
第二种是:建筑挂靠行为中的预缴增值税及附加。一般是挂靠人先垫资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缴纳税款及附加,然后,挂靠人凭缴税凭证回被挂靠方进行报销。
通过以上分析,如果出现第一种情况,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内部往来——项目部预缴增值税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9%)×2%;
简易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3%)×3%]
贷:内部往来——项目部预缴增值税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内部往来——项目部预缴增值税及附加如果出现
第二种情况,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9%)×2%;
简易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3%)×3%]
贷:内部往来——项目负责人(实质上是挂靠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内部往来——项目负责人(实质上是挂靠人)
项目负责人(实质上是挂靠人)凭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缴税凭证回被挂靠方财务报销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内部往来——项目负责人(实质上是挂靠人)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