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网上追逃嫌疑人黄春发被批准逮捕

新京报讯(记者 卢通)昨日(11月28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当事人及多个信源处证实,三次网上追逃仍当选政协委员的福建籍商人黄春发,于11月6日被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当事人出具的回复函。 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3年,黄春发由江西警方上网追逃。2005年,黄春发在河南落网,后被判刑三年。

数年后,黄春发成为河南省洛阳市多个土地开发项目的操盘人。至2013年,黄春发成为政协第十一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九届孟津县委员会常委。

2015年,黄春发因涉嫌行贿,再次被网上追逃,后其行贿情节未被法院认定。2018年11月,因在河南省孟津县土地开发中被原合作伙伴举报称涉嫌合同诈骗,黄春发被江西省警方立案追逃,这是其第三次被追逃。2019年7月初,黄春发已不在河南省政协委员行列,但仍为孟津县政协常委。

新京报报道刊出后,孟津县委高度重视,于今年7月4日召开研判会,针对报道中提及的黄春发被追逃后依然在政协任职等问题,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黄春发县政协委员资格于7月中旬被撤销。9月10日,黄春发在北京市朝阳区被警方控制。

多个信源向新京报记者证实,黄春发落网后,上饶市警方按程序向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10月25日,上饶检方作出不批捕决定,并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同日,黄春发在办理取保后被释放。此后,上饶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检方要求复议。11月6日,上饶检方做出批捕决定。

新京报记者 卢通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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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原市委书记余小平自杀的“重要涉案人”黄春发第3次被追逃

2003年8月26日,时任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在家中自缢身亡。《检察风云》2004年第10期《市委书记余小平自缢调查》一文,曾披露余小平自杀前后的细节及其与黄春发的交往。

2004年7月5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余小平被双开的消息,其中一条违纪事实与黄春发相关。通报称,2002年夏天某晚,黄春发曾介绍一失足妇女与余小平发生性关系。上述文章披露,在余小平出事前一天,黄春发就携款外逃。江西省纪委通报称,对余小平的调查“因重要涉案人黄春发尚未归案,待黄春发归案后再作深入调查”。

黄春发在江西的发迹史,与余小平的任职轨迹基本吻合。黄春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外出经商闯荡,先是在湖南做煤炭生意,后转至江西宜春做石料生意,与时任樟树市副市长余小平结识。此后,黄春发在大京九加油城项目上发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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