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再出发,为广告再次正名!

​1979年1月14日,《文汇报》发表了丁允朋前辈的文章《为广告正名》,这篇短短的千字文章,为媒体吹响了恢复广告的号角。从此,中国广告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

回首中国广告四十年,披荆斩棘,成就卓越。

不管是广告实践,还是广告理论,中国广告四十年注定是不平凡的四十年。

从1979年上海电视台播出的第一条电视广告——参桂补酒到如今广告如同空气渗透到人类的生活中,改变的不仅是广告的规模,更是适应永不止境的人类需求。

从1983年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设立广告专业到如今广告学专业全国遍地开花,改变的既是广告学专业和相关学院的数量,更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对广告人才不断增长的需求。

从主要引入国外经典大师的知名理论到如今思考广告理论的本土化,改变的不仅是广告理论的具体内容,更是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告理论学术体系的自觉性和自信心的体现。

从排名落后的广告市场国家发展到如今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告大国,改变的既是广告市场的份额,更是彰显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巨大活力。

中国广告四十年,都是在批评中前进的。

1979年,是中国广告元年。当《为广告正名》发表时,终于解放了人们关于“广告是资本主义的尾巴”的思想,让我国的广告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随后一段时期内,广告内容一度存在广告道德层面的指责。广告画面中为博人眼球大量使用性元素,广告画面中危险镜头没有通过技术处理直接播放导致他人模仿造成新的伤害。

还有就是广告制作层面一些标准的指责。广告夸张手法和广告虚假宣传的边界到底是在哪里,广告重复的次数和时长到底多少更合适,狂轰乱炸的广告是在销售逻辑主导下强化用户记忆,还是轻视人性的视觉垃圾信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广告涉及引人误解、误导消费者、不正当竞争、名人代言、食品药品、烟草广告等。

以上的凡此种种,都是广告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国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1995年开始施行的广告法,到2015年重新修订,再到2019年新广告法禁用词的颁布,都是在解决广告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中国广告的未来,依然需要重新正名!

此次正名不同以往,它不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正名,而是对于广告地位和广告作用的重新认识。

曼朗认为,中国广告的未来,前景广阔,任重道远。

作为广告主,须正确认识广告的地位和作用,广告既不是营销的神话,也不是可有可无的扫帚。广告解决不了营销的一切问题,但可以解决局部并与其他发挥协同作用。

作为广告代理商,须准确摆正姿态,不断提升广告服务能力,坚持正确导向,为品牌主服务,善于创新,打造广告精品。

作为广告监管部门,不仅要擅于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更要从监管者向服务者转变,引导广告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告强国而努力奋斗!

上海曼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曼朗”)2003年成立于上海,聚焦企业级服务市场, 以100人的专业团队,依托大数据,AI技术及数据监测等“数字营销技术”、整合运营服务能力”以及对策略、创意、媒介整合和行业发展的深度洞察,为企业锁定核心目标,提供精准有效的营销策略及定制化解决方案,减少风险,降低运营成本并努力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让数字营销为增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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