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住——屡见不鲜。最近,钰龙天下综合1栋因“公寓变办公”被投诉,业主表示没有精装修许可就公开卖给我们不合法更不合格的精修住宅,所售房子也不是住宅或公寓性质,而是办公性质,我们业主要求退房。
钰龙天下相关介绍
美好长沙小编查询钰龙天下大致位于岳麓区金星大道与佑母塘路交汇处,开发商是湖南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定位为高档生态住宅,建设内容包括独花园洋房、住宅、商务公寓楼、5A级写字楼、会所以及与之配套的综合性服务设施。
对长沙了解的人,周边学校有两个硬核学校,分别是麓山国际小学、长郡双语中学。
所以一定意义上地段极佳,配套齐全。
另外,美好长沙小编查询钰龙天下公众号,发现其中有不少soho公寓宣传。
业主主要说法
据业主描述:发布虚假精装公寓房广告,开发商营销介绍时包含“精装房” 、“附近要建地铁”、 “学区黄金地”等宣传营销手段来误导消费者,其实购房后发现不但学位是享受不到的,户口也上不了正常户口,最重要的是政府部分回复性质是办公性质,并且强调钰龙天下综合1栋从未办理过精装修许可,所以出售精装修商业住宅属欺诈行为。
从综合2至综合4是炒作学位公寓房的。尤其是今年周围的中介公司开始大批量的甩卖综合2至综合4的公寓房100万三套。钰龙天下开发商早已卖完房子,学位也都用完了,现在属于断崖式的撤离。而我们综1栋即没有学位,购房价格是综合2至综合4的4倍左右。又不能上户,而且各项收费都不是我们普通老姓可以承受的,和卖房售前讲的完全不一致。
销售前并没有向我们业主说明高额费用的收取和房子的真实性质,知道这些事实的话我们绝不会买。所以很多细节可以看到开发商售前欺诈绝对是既定的事实。
湖南湘江新区相关部门回复:
钰龙天下,精装修末办施工许可,毛坯主体交房。2018年6月19日主体工程己经五方责仼单位验收合格。精装修工程是业主与建设、施工单位三方协议。建议应当首先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根据最后审定的规划报建图,钰龙天下综合楼1#栋共40层,其中1、2层为商业性质,3层至40层(避难层除外)为办公性质,我局未办理涉及综合楼1#栋使用性质变更的规划审批手续。
岳麓区市监局:关于虚假宣传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到钰龙天下营销中心进行调查了解,现场未发现“学区房”、“包上户口”等宣传,营销公司表示从未承诺过学区、户口等。根据投诉人提供的材料,现无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
公寓与办公性质有何区别
实际上,现在市场上确实存在部分商品房,原本是办公性质,却以公寓之名在市场售卖,很多买公寓的购房者无法分辨清楚,也不注意合同上的房屋性质和属性,结果被忽悠。
比如在项目宣传的媒体及销售渠道上,都是在说“公寓”,并且只强调了公寓,根本没说是“办公”!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商品房应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销售,不得擅自更改用途,将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对外出售,涉嫌虚假宣传。如果开发商在前期售房过程中宣传的所谓公寓根本就是不存在的,那么开发商在前期销售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主要有三点:
1.同为40年产权,均为商业性质。不同于住宅的70年产权,大部分商务公寓和办公,土地性质都为商业性质,为40年产权,并且首付均为50%。但《物权法》对产权有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可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续期。正因为上述情况,购房者很难区分什么是公寓,什么办公。但之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公寓”“办公”的定义,两者还是有明显差别的。
由于公寓有一定的居住属性,所以可以合法合规的拥有独立下水和管道排烟、商用水电可以申请民用,也可以接入天然气;
办公则为商用水电,很难改成民用,而且电也不能像民用一样可以分户入户,而是从总电路分户,公摊电费更大,且不具有居住属性。
对于规划核实后擅自在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相关职能部门很可能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设计要求有规定。国家规定,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同时,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办公、工业、科技研发等建筑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分割销售。
3、办公楼公摊面积更大。由于规划不同,公寓与办公结构设计上也有着差别,办公楼的回字形走道设计,导致办公公摊更大,总价相同,面积更小,花了大钱买个小饼。
综上所述,购房在选择办公还是公寓时,一定在清楚自己需求的前提下,注意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属性。切勿被开发商的宣传单页和样板间所误导。
另外市民们对协议文件条款有争议或对继续履行协议存在分歧,建议市民朋友可先行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请人民法院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美好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