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兼职”微信介绍卖淫

近期,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联安派出所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网络介绍卖淫的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6名。

网约车驾驶员陈某、张某、黄某斌等七十余人加入该微信聊天群,并在群中发布招嫖信息,以“介绍嫖客发生性交易成功后,支付50~100元不等的介绍费”为诱饵,以此利诱网约车司机招揽嫖客。

那么这6名嫌疑人又是如何套路“寂寞男子”的呢?

2019年初,中山公安网警大队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本地部分QQ和微信聊天群中出现疑似招嫖的信息。

经查,犯罪嫌疑人廖某为非法获利,自2019年5月份以来,通过微信和QQ发布招嫖信息,在与嫖客达成交易协议后,发信息指引嫖客到指定酒店或公寓房间,再安排失足妇女前往卖淫。

为了广招客户,扩大违法范围,2019年9月,陈某、廖某建立了微信群,并在群里以“发红包”的方式通过自行添加和相互介绍两种方式拉取 城区网约车驾驶员陈某、张某、黄某斌等七十余人加入该微信聊天群,并在群中发布招嫖信息,以“介绍嫖客发生性交易成功后,支付50~100元不等的介绍费”为诱饵,以此利诱网约车司机招揽嫖客, 将嫖客送往窝点门口的公交站台处。由陈某、廖某二人负责接送嫖客前往事先商量好的地方进行交易。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已被依法逮捕,违法人员陈某、张某、黄某斌等28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经审讯得知,嫌疑人廖某是网约车司机,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的人多,于是就与女朋友陈某开通多个微信介绍卖淫,从中抽取提成。目前,陈某、廖某2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4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另外提醒司机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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