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烈士,是对邓世平最好的告慰

大快人心。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锤杀邓世平的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杜少平有关的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8年不等有期徒刑。

虽然判决并未生效,但已让所有人感到公平正义的来临。杜少平的余生,将或在上诉中度过,直至被执行死刑、肉体覆灭。

杜少平,不仅仅是杀害邓世平的主要凶手,还是当地的涉黑团伙头目。杜少平团伙赫赫有名,是一个“长期盘踞在新晃县境内的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包括杜少平(绰号“少爷”)、姚才林(绰号“草上飞”)、宋峙霖(绰号“毛猪”)等人。这些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放高利贷、暴力催债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如今,该团伙覆灭,还新晃郎朗乾坤,全县人民应该弹冠相庆。

只是,在欣慰之余,我们还要告慰被埋26年的邓世平老师。

邓老师是位正直的人,在看到杜少平、罗光忠所做的工程质量有问题后,很不满,为此,激怒了杜少平。后者认为是邓老师挡了他的财路,才有了后面的迷醉、蒙面、锤杀、埋尸等行为。虽然未挽救国有财产的损失,但邓老师的行为却值得所有人敬仰。

作为任何有良知的公民,看到有人故意致国有资产损失,应该怎么做?应该像邓老师那样,站出来,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哪怕不成功,也要尽一份绵薄之力。

这是时代的召唤,这是良知的驱使。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牺牲的公民,评定为烈士。

邓世平老师,一身正气、刚正不阿、铮铮铁骨,不屈服于黑恶势力,因负责监督的工程不达标拒绝不签字而惨遭毒手。犯罪分子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残忍,从反面衬托了其牺牲之壮烈。

邓世平用生命捍卫学校工程质量、保护国家财产,理应评为烈士。

目前,杜少平涉黑涉恶案已经宣判完毕,邓世平壮烈牺牲的基本事实和情节已经明晰,新晃一中和县民政局、县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尽快启动其烈士申报工作。

新晃一中,也就是埋尸的地方,也应该建立纪念馆,以此纪念邓世平老师对这所学校做出的贡献。特别是,邓世平的品格与事迹,应该知道全校师生学习。邓老师也是在以另外的方式,为所钟爱的教育事业奉献力量。

追授烈士,也是对社会风气的净化。曾几何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成为流行,最红的结果是,没了正义的监督,黑恶分子更加有恃无恐。

追授烈士,既是对邓世平老师的告慰,也是对其遗属的告慰。自其遇害后,邓家陷入了漫长的寻找和悲伤之中,直至所有人员离开当地,离开那个令人悲伤的地方。这种伤痛,外人难以体会。

愿这个社会,多一些如邓老师那样有风骨的人,也愿这个社会,能够集中全力剿灭如杜少平之类的黑恶人员。一个被我们永远怀念,一个被我们永远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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