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 律师 公众号:刘律聊法
国内拍摄的一部律政剧《精英律师》最近在网站播出了,出于职业习惯吧,我也找到这部剧看了看,虽然我不是什么网站会员,现在只看到了前面几集,但是这部《精英律师》确实又陷入了以往国产律政剧的俗套,就是硬件过于高大上,法律过于随意化。
国内拍摄的律政剧本来就是较少的,我们最早接触律政剧基本上都是港台或者欧美的一些片子。例如《律政新人王》、《怒火街头》、《风骚律师》、《傲骨贤妻》、《波士顿法律》等。这些剧都是口碑好评,做工细腻,收视率当然也很不错。
相比而言国内的律政剧起步较晚,比如近年的《离婚律师》、《金牌律师》等等。其实这类律政剧都是来自生活发源于社会万象,应该很好看,很有趣才对。但是这类题材涉及专业领域,一些编剧在很多专业领域是一知半解的。有时又困于过审压力,也难免避重就轻,名字是律政剧,其实最后拍来拍去都是感情戏了,没拍几个从头到尾的案子,多半时间都是男女恩恩爱爱,或者秀各类家长里短。很多案件你无法拍,没法拍,拍了也白拍,导致再后来就是“专业不够,偶像来凑”,难免落到男主角耍帅、女主角耍美、秀大房子、豪车、美女了。
律政剧最基本的是真实,行业剧最需要的是对所拍摄行业的专业理解,否则容易贻笑大方,让人看着别扭。
就拿《精英律师》这部新鲜的律政剧来说吧,本剧的第一集还没看5分钟我认为就出现了法律错误。本剧第一集里,一开始就有一个外卖小哥哥向戴曦(蓝盈莹饰演,一个初入职场的律师)求助关于自己父亲的一个工伤法律问题。
外卖小哥说他的父亲是骑着摩托车上班途中自己摔倒了,导致受伤了。父亲任职的公司认为公司没有责任,不认为是工伤。外卖小哥想向戴曦求教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问题。
戴曦是这么解释的,她认为这就是工伤,自己骑摩托车摔的那也算是工伤,还说让外卖小哥查一下《工伤保险条例》,还说最高法院有个司法解释,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该算工伤等等。
好吧,我也算是一名执业律师,戴曦你这说法我不同意!《精英律师》戴曦你这剧中的人设,你说的话可是要负责任的。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律知识点错误,你这要去申请律师执业证,面试考官肯定不让你过。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并不是一定都能认定为工伤的,何况自己摔伤的情况下。我就拿剧中戴曦所说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讲,在条例的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大家注意,上下班途中必须是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才能认定工伤的。
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本剧第一集才5分钟不到,外卖小哥已经明确交代了他的父亲是上班途中自己摔伤,这就不可能满足第3个条件。自己不小心摔的何来“非主要责任”认定?完全是自己的驾驶操作失误造成的啦,这要是认定成了工伤,企业还不得哭死。
外卖小哥还问:“能赢吗?”《精英律师》戴曦说:“能”。
如果是剧中交代的案情,这要是能赢才奇怪了。
国内律政剧本来就很少,拍一个很不容易,数量少不要紧,少而精也不错。但是这第一集才开始5分钟就出现这样的法律错误,还广而告之的播出去,我怕这《精英律师》非但没有起到普法作用,还反倒会误导了一些观影者。此类涉及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剧,还是全程找个靠谱的法律专业人士把把关为好。按理说这制作法也不缺钱啊,怎么没想到最后把全剧的法律知识点再梳理一下呢?
难道这是导演有意在第一集故意卖一个破绽?埋了一个引爆后期剧情的一个雷?导演,我是越来越猜不透你了。我倒是非常希望这是埋的剧情雷,而不是法律知识点考虑不周的法律硬伤。为了查明真相,你这剧我还是再忍忍吧。《精英律师》要是后期不把这雷处理了,我就太失望了,毕竟这是一个低级错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