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3000万“杀妻骗保”案无期徒刑

1,判了!无期徒刑!

大家还记得去年10月底的普吉岛“杀妻骗保”案吧?天津男子张某为妻子投保近3000万保险,骗妻子去普吉岛旅游,后杀妻骗保。

此事一出,全国震惊,很多人感叹,世间竟有如此蛇蝎心肠之人?

世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就在昨天,天津男子普吉岛“杀妻骗保”案终于判了,被告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可能有人还不熟悉,我再做个梳理:

2018年10月27日,天津男子张某与妻子及一岁多的女儿去泰国普吉岛游玩。

2018年10月29日,张某在酒店里将妻子杀害。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对张某涉嫌保险诈骗立案侦查。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张凡涉嫌保险诈骗案(涉案保单)”明细目录显示:

张某曾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在11家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大额保单,投保额274649元,保险额总价值2676万元,被保人显示均为受害人,而受益人均指向张某本人。

在泰国法庭上,多次庭审的焦点围绕张某是否蓄意杀害其妻子。受害人家属曾表示,如果被告没有被判死刑将选择上诉。

2,血淋林的教训

记得去年这件事爆出以后,很多人都在质疑保险公司,甚至有人将保险公司看作是恶人的帮凶。

这在保险行业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国内保险公司展开了一次全行业的风控排查。

果不其然,排查中发现了很多问题。

今年2月份,一家寿险公司的核保负责人将李明(化名)列入了投保关注名单,同时列入关注名单的还有李明的妻子。

1969年出生的李明,自2018年12月底起,短短2个月在26家保险公司连续投保超26份保险,除了少数几份定期寿险,其余多为高额意外险、驾乘险,单人累计保额超6000万元。

李明的投保行为被多家保险公司发现,李明夫妻合计意外险保额约1亿元。

投保人短期在多家保险公司突击投保如此高额意外险相当罕见,具有逆选择倾向,收到行业关注,上了关注名单之后,李明开始被一些公司拒保。

随着互联网网保险的普及,杀妻骗保这种谋财害命的行为在保险理赔的幌子下变得更加容易。

虽然根据《保险法》,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视为无效。

但在投保操作中,互联网保险很容易绕开这些限制。

所以,血淋淋的案例比比皆是:

2018年9月,江西南昌,一名男子将妻子推下高楼,目的就是为了骗取185万元的保险金,在为妻子投保的6份保单中,最早的一份已经7年!

2016年7月,安徽宣城,一名男子深夜驾车,连同妻儿一起冲进事先踩好点的路边水塘,然后活活的将妻子摁在水下溺亡,只是为了骗取400万意外保险金!

2013年5月,江苏常州,一名男子先杀妻后抛尸,就是为了骗取合计450万元的保险金,而距离他们结婚仅仅过了2个月零5天!

2009年,江苏徐州,一名男子用一根钢钉残忍地插进妻子的太阳穴,制造意外摔倒的假象,仅仅是为了骗取30万的保险金!

。。。

3,保险不是骗子的帮凶

发生普吉岛杀妻骗保案后,有人开玩笑说:

“每个保单受益人写老公的女人,都要感谢老公的不杀之恩!”

想想蛮好笑,一个男人的名字能出现在一个女人保单的受益人一栏,可想而知,这个女人是有多爱这个男人?

如果发生不幸,这个女人将以生命的代价,给这个男人留一笔钱!可惜,有些人的恶,是我们普通人难以理解的。

但是要说感谢老公的“不杀之恩”,说法有点过了,毕竟想那样的“畜生”总是极少极少的,大多数的人都还是善良的。

发生很多的杀妻骗保的案例后,有人对保险公司提出质疑,为什么不在投保的时候进行审核?投保不是应该有被保人签字吗?

凡事都要两面性,在互联网保险给我们投保带来便捷的同时,因为缺乏严格的审核机制,也有很多负面的问题。

为此保险公司都在做改进,比如,很多寿险要求投被保险人必须是同一个人,有的要求被保险人要视频验证等等。

行业的发展其实和人是一样的,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从来都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

不能因为出现杀妻骗保这样的小概率事件,以后就不买保险了,这不就成了现实版的因噎废食嘛了吗?

当然了,这个事情除了保险公司努力完善制度的同时,我们自己也要有所防备,比如,查下自己名下有哪些保单?看看自己有没有“被投保”?

在这里,越越跟大家郑重推荐保险行业协会的官方微信:中国保险完事通

它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注册运营,消费者关注并注册认证,就可以查到自己名下的所有保单了。

虽然有时候善良之花会结出罪恶之果,但我们仍然要相信世界是美好的!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