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3则市管干部任免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
蹇忠玉同志任道真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市人民政府决定:
颜建禾同志不再担任遵义灌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义洪同志任遵义市人民政府驻广州(深圳)办事处副主任;
付小波同志任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顶鑫同志任遵义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波同志任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邹毅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职务;
李梅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大剧院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洋同志任遵义交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周余耕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廖朝林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超同志不再担任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市人民政府决定:
何可同志任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局长(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谢国红同志任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局长(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