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附名单)

2019年12月31日,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上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大会接受张云生辞去冠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李怀国为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相春贵为冠县司法局局长;

左华为冠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崔兆强为冠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李增宪为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颜冰的冠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相春贵的冠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徐玉敬、王泽鲁的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吉峰、张群力、冯双成、陈涛、郭子路、曹书旺、钱胜斌、施德生、李金福、许有军、李凤龙、石星、刘海滨、王新、张辉、何清、王延波、王辉、薄海松的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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