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要密切工作联系、加强工作协同,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步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7月2日,栗战书在同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交流座谈时也强调,要密切全国人大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我国各级人大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该区域选民意志,对该区域选民负责,受该区域选民监督。各级人大在法律上相对独立,地位平等,各自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上下级人大之间不存在像党委、政府那样的上下级领导关系,但存在法律上的监督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关系。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职权。这是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上下级人大之间监督关系中的重点监督事项。上级人大的各项工作要落到实处,离不开下一级人大的协作、支持和配合,上下级人大联系互动,有利于上下配合、协调一致地完成共同目标任务,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決定的正确有效实施。上级人大通过指导、座谈、交流和总结等形式,保持与下级人大的联系沟通,有利于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一般地说,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的监督,其内容和方式由宪法法律所规定,而指导、联系内容和方式需要各级人大的实践探索。但一直以来,在人大系统,上下级人大之间,除换届选举是统一组织、加强法律指导外,其他工作基本上是各自为战,有的上级机关不领导就不指导,不把指导当成本职工作来对待,对下级人大很少指导联系,如果说有指导联系,那主要是下级人大负责人列席上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委托组织闭会期间本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活动等方面。工作互动不够,工作合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人大制度整体功效的发挥。今年3月底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人大系统内发起声势浩大的总动员,除了深入8个省份进行实地检査外,还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自查,并首次听取受委托地方汇报自査情况,以此实现上下联动,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做法,激活了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激发了各级人大与代表的履职热情,是一次拓展上下指导联系的有益尝试,对下级人大常委会也作出了很好示范。
推进上下级人大联动成为常态,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和制度。目前,上下级人大之间的监督、指导和联系,除监督关系外,大多尚无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惯例、实践经验和上级人大的示范。为此,要规范和明确上下级人大的联系办法和内容,将现行的召开座谈会、邀请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下联动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等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列席会议、常委会领导分片挂钩等指导联系制度。上级人大要充分发挥信息、人才等优势,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提供指导意见,推介先进典型。对那些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一些下级人大普遍反映又不能解决的人大建设方面问题,要运用上下联动的力量来推动解决。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强上下级人大联动,推动县乡人大机构设置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受到基层人大的欢迎。实践证明,加强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有益探索,是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
上下级人大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人大要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近日,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再次要求增强工作整体实效。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我们树立上下“一盘棋”理念,不断增强人大系统意识和整体效能意识,形成互联互通、协调配合的合力效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法学在线·北大法律信息网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