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何对有的国家取消“反步兵地雷”政策“完全不可接受”
时评/三杉 图/来自网络
欧盟4日对美国放松反步兵地雷使用限制予以谴责,表示美国政府取消禁止美军在朝鲜半岛以外地区使用反步兵地雷的政策破坏全球共识,“完全不可接受”。
美国1月31日宣布,特朗普总统取消了奥巴马政府限制使用反步兵地雷的政策。根据白宫发表的一份声明,美国国防部认为奥巴马政府时期制定的有关政策可能会使美军在与敌方冲突时处于“严重不利”局面。
欧盟认为,地雷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儿童,国际上反对使用反步兵地雷的共识在过去20年里拯救了成千上万的生命。美国政府最新决定与国际扫雷活动格格不入,对相关国际规则产生负面影响。
反步兵地雷又称防步兵地雷或杀伤人员地雷,是指设计成在人员出现、接近或接触时爆炸而使一名以上人员丧失能力、受伤或死亡的地雷。设计成在车辆而不是人员出现、接近或接触时引爆,并且装有防排装置的地雷,不视为杀伤人员地雷。
地雷是一种滥杀无辜型武器,无论是友军还是敌人,士兵还是平民,只要触发就会受到伤害。在地球上,平均每个月有800人死于地雷,估计有1亿颗反步兵地雷仍被埋在70多个国家的地下,另有1亿颗库存,国际红十字会估计,按目前排雷的态势,如果不再新埋地雷,需要330亿美元使地球摆脱地雷。
中国并非渥太华公约缔结国,但中国官方表示,"中方认同公约的宗旨和目标,赞赏公约体现的人道主义精神。近年来,中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公约历次缔约国会议和相关活动,并自2005年起对联大'《渥太华禁雷公约》的执行'决议案投赞成票,体现了中国对公约的积极态度。"
《常规武器公约》(第二议定书)
该公约于1981年4月开放签署,并于1983年12月2日开始生效。到2002年12月已有90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常规武器公约》第二议定书主要针对地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陆上使用,其中包括为封锁水滩、水道渡口或河流渡口而布设的地雷,但不适用于海洋或内陆水道中反舰船雷的使用。
中国政府1981年9月14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该公约,1982年4月7日交存批准书,1983年12月2日对中国生效。
但同时指出:公约没有规定对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这影响了公约的约束力;有关《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水雷)饵雷或其他装置的议定书》并未体现既能严格限制侵 略国在他国领土上使用此类武器,同时又充分保障被侵略国采取必要的自卫手段的权利;
美国借口2个方面的考虑而没有在渥太华公约上签字。一方面是认为禁止使用反步兵地雷以后,无法满足其在朝鲜非军事区所驻美军的部队防御要求,二是美军刚装备不久并具有自毁性能的反坦克与反步兵地雷混合使用的先进布雷系统将会遭受很大的损失。
奥巴马政府于2014年6月宣布不再生产或寻求获得反步兵地雷,不再寻求替换过期的地雷库存,但在同年9月宣布该政策不适用于朝鲜半岛。
而特朗普取消了奥巴马政府限制使用反步兵地雷的政策。
美国认为,如禁用反步兵地雷,将会在技术上出现问题并将造成大约1.8亿美元的浪费,因此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军队司令官给参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主席写信,极力推动保留使用自毁反步兵地雷。在美国还没有找到替代反步兵地雷作用的办法之前,是不会轻易地禁用反步兵地雷的。
特朗普此举,引起了欧盟的强烈反应!
美国总是以“美国优先”的思维考虑问题,根本不考虑其他国家的利和平民百姓的安全。这毫不奇怪,因为,这就是美国“霸权主义”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