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葬母——《孟子·公孙丑章句下4.7》

我国古人对待生死的态度是“乐生送死”,讲究“生有所养,死有所葬”,非常重视丧者的后事处理,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丧葬礼仪,尤其是周公制定周礼后,我国的丧葬制度基本定型。

孔子以复周礼为己任,自然对周公的丧葬制度推崇备至。孔子认为人活着和死后都应该同样的以礼相待,他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做为孔子思想的继承人,孟子比孔子更加重视丧葬,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强调厚葬

厚葬是孟子丧葬思想的核心,在本章中他的弟子充虞认为孟子安葬母亲的棺木有点奢侈。他回答说:“君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在父母身上省钱。棺椁的厚度尺寸以及用料是周礼中规定了的,而且从天子到百姓,讲究棺木的质量不是为了美观,是孝心的表现。因此,在制度和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要竭尽所能厚葬亲人,而不是‘俭其亲’。”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孟子在安葬父母的事情上出现了“后丧逾前丧”(安葬母亲的标准超过了安葬父亲的标准)的差别,事实上孟子并没有违背当时的等级制度要求,只是社会地位(前以士,后以大夫)和经济条件不同而已。

厚葬也不是孟子的独创,据记载,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有厚葬的习俗,《吕氏春秋·节葬篇》中写到:“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可见,孟子的厚葬思想是当时时代特色的反映。

(二)强调久丧

服丧时间在古代丧葬制度中同样有规定,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服丧期,据《仪礼·丧服》记载,服丧期一般在三个月——三年之间,一般三年之丧是针对至亲、至尊者的。孟子强调久丧,在《孟子》一书中多次出现三年之丧,对于诸侯,孟子也坚持施行三年之丧。比如,滕定公去世时,孟子便主张服三年之丧;对于齐宣王只服丧一年的做法,孟子表示非常不满;而对于某王子想为母亲守孝三年却因为礼制无法完成,自己主动要求增加几个月的做法表示肯定和赞赏。

孟子之所以如此重视丧葬,除了延续儒家强调的孝心外,是孟子认为,丧葬制度具有文化功能,真正做到了“养生丧死而无憾”,才是王道之始,让百姓“乐生送死”是称王称霸的基础。

不可否认安葬父母是孝心的体现,但我认为厚葬没有必要。

首先,如果真要谈孝心,应该是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善待之;去世之后你待他们如何他们是无法感知的。如果以是否厚葬父母做为评判孝心的标准,其实是一种“道德绑架”;另外,一味追求厚葬,最后就会流于形式,引发攀比之风。

其次,厚葬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即使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当代社会,也仍然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处于贫困线上。与其把大把的金钱花在毫无意义的丧葬上,不如把这些钱用在改善贫困地区生活,让社会共同进步上。“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真正对死者灵魂的告慰,是活着的人认真过好每一天。

最后,做为儒家创始人孔子虽然也注重丧葬,但是对厚葬也是持反对意见的。在《论语·八佾》中林放问礼之本的时候,孔子非常欣赏地回答:“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孔子的儿子孔鲤去世的时候,孔子并不穷,也没有对孔鲤给予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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