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复不忠的妻子,他带她去了霍乱肆虐的疫区

当下被提及次数最多的小说,当属加缪的《鼠疫》,以及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尤其是后者,几乎是文青们今日份的专属浪漫,但真正读过此书的人会发现除了书名,内容几乎跟霍乱没啥关系。马尔克斯在书中写尽了爱情的一切可能性:暗恋、失恋、殉情、偷情、露水姻缘、老少畸爱……每个人都能在书中读到自己的隐私,都能对号入座,都能找到自己对爱情的共鸣,或许也是告诉我们霍乱与爱情的共同之处就在于:无可幸免、无可救药。

▲ 马尔克斯名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当我们在读马尔克斯的时候,马尔克斯在读格雷厄姆·格林。这个被21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最终颗粒无收的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却是很多诺奖得主的偶像,被很多国际文坛大师都尊为“写作导师”,他的头号粉丝就是马尔克斯。1982年,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当时他就为偶像打抱不平:“虽然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了我,但也是间接地授给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读过格林的书,我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

▲ 马尔克斯(左)与格林(右)

格雷厄姆的偶像又是谁呢?是比他大30岁、同是英国人的毛姆,他曾说自己“读毛姆根本停不下来”。作为忠实铁粉,格雷厄姆如此概括毛姆一生的创作:“通奸在中国,谋杀在马来西亚,自杀在太平洋岛。”

▲ 格雷厄姆·格林

毛姆一生酷爱旅行,但是鲜为人知的是,他曾在100年前来到中国。1919年秋天,45岁的毛姆带着同性情人兼助手杰拉德・哈克斯顿第一次踏上中国疆土,他溯长江而上1500英里,周游天津、北京、上海和重庆后,1920年元月又去香港逗留了一段时间。根据这四个月的游历,毛姆之后在1922至1925年间,发表了三部以中国为背景的作品:剧作《苏伊士之东》(East of Suez)、游记《在中国屏风上》(On a Chinese Screen)、以及小说《面纱》(The Painted Veil)。“通奸在中国”指的就是《面纱》。顺便提一下,毛姆是英国现代文学史上首位以中国为题材的作家。

▲ 毛姆

《面纱》作于毛姆事业的巅峰,这个阅历深厚的50岁男人,正处于“我有一肚子故事,并且我超级会讲”的时期,小说开场就是刺激的人妻出轨,情节紧凑,画面感极强,不得不承认毛姆是“20世纪最会讲故事的人”。

因为小说畅销,好莱坞曾三度将其改编为电影,最早的版本是1934年由葛丽泰·嘉宝主演,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影片里对中国元素的运用是有些怪异的;第二次是在1957年,改名为《第七宗罪》,上映后如石沉大海,再无消息。

▲ 嘉宝主演的1934年版电影《面纱》

第三次是在2006年,男女主演都是颜值演技兼具的大咖,分别为爱德华·诺顿和娜奥米·沃茨。

因为是中国背景,片中也有不少知名中国演员,比如黄秋生、夏雨和吕燕等。

故事发生在1920年代,生于伦敦中产阶级家庭的凯蒂貌美而虚荣,一心想嫁入名门望族,却高不成低不就地蹉跎了岁月,为了避免自己变成一位老姑娘,她匆匆接受了细菌学家沃尔特的求婚,并跟随丈夫移居上海(小说中是香港)。

沃尔特对凯蒂是一见钟情,而凯蒂却觉得沃尔特刻板无趣,就在她对婚姻生活越发厌倦之时,英俊潇洒的有妇之夫查理撩拨了她的心弦。

两人在凯蒂卧室偷情时,也发生了小说开头的一幕,转动的门把手惊心动魄,然而沃尔特最终没有进来。后来凯蒂问沃尔特为什么没破门而入,至少可以打奸夫一顿。沃尔特如此回答:“或许是源于一种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

爱情没有任何道理可讲,清高而自制的沃尔特偏偏就爱上了庸俗肤浅的凯蒂,他有一段著名的台词:“我知道你愚蠢、轻浮、头脑简单,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和理想,你势利又俗气,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

对于沃尔特发自肺腑的激愤告白,凯蒂是这么回应的:“如果一个男人无力博得一个女人的爱,那是他的错,而不是她的。”

爱之深,恨之切,沃尔特决定用奇特而可怕的方法报复红杏出墙的妻子,他要带她去正遭受霍乱肆虐的中国疫区——湄潭府,与其说要让凯蒂用死为背叛赎罪,不如说沃尔特带着同归于尽的决绝。凯蒂去找查理,想让他离婚娶自己,此时查理的虚伪暴露无遗,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一场露水情缘,幻灭的凯蒂只好随沃尔特前往那个凶险之地。

电影里,湄潭府的取景地选择在广西贺州昭平县东北部的黄姚古镇。

这是个隐秘的千年古镇,如一块璞玉,未经雕琢、古朴典雅,完整地保存着300多座明清建筑。江水环绕、亭台楼阁,青石街巷、楹联处处,大有与世无争的风骨。

小说中如此描写:巍然拱立的贞节牌坊;安静宁谧的大街小巷;在明媚的晨曦中延绵不绝的原野;整整齐齐、一望无际的稻田……这些都是毛姆亲身领略的风光。他在书中赞叹:中国景致色彩明艳,宛如一张异常华丽的花毯!

然而这个世外桃源却被霍乱侵袭,每天都有人死去,几乎是遍地尸首,沃尔特深感疫情严峻,立刻投身于救治前线。

偶然中凯蒂来到当地一家由法国修女住持的修道院,很多修女都被霍乱掳走生命,但只要尚存一口气,她们依然无怨无悔地在此照顾病人和孤儿,被这种虔诚和无私所感召,凯蒂也留下来做义工。

在沃尔特的协助下,当地疫情渐渐受到了控制,他在民众心中如同救世主一般,凯蒂也发现古板沉闷的丈夫居然如此受人爱戴和敬仰,但她说:“女人不会因为男人品德高尚就爱上他”。

然而人在乱世之中如同浮萍,谁都脆弱得想要一个依靠,两颗心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慢慢靠近,在英雄救美的桥段之后,凯蒂几乎是完全接纳了沃尔特。

即便知道凯蒂怀了情人的孩子,沃尔特还是决定原谅她。如果不是瘟疫横行,两人在山水间的画面简直如同神仙眷侣一般令人羡慕。

最后,挽救无数生命的沃尔特自己不幸染上瘟疫死去,亲历了生离死别的凯蒂终于觉醒,揭开虚伪华丽的生活面纱,踏上了不悔的精神成长之路。

这几乎是完美的打动人心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实际上只是电影为了迎合大众口味的改编,小说写的却是完全不同的立意和结局,因为毛姆毕竟是毛姆,他深知人性错综复杂,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恨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同一颗人类的心灵的。

小说里凯蒂虽然感受到沃尔特灵魂的闪光点,但并没有爱上他,“她不得不承认他的身上有出众的优点,甚至有那么一点不易被人察觉的伟大之处。而她竟然不爱他,却爱了一个她现在觉得不值一物的男人,这真是怪事。”哪怕沃尔特要死了,凯蒂还是没有爱上他。也可以说她始终忠于自己的内心,如果她最终爱上了他,爱上的不过是他的高尚品德、他的伟大人格,而不是这个人。

而沃尔特直至到死也未能原谅妻子,临终遗言只有一句:“死的却是狗”。

这句话出自18世纪爱尔兰作家奥利弗·哥尔德斯密斯《挽歌:哀悼一只疯狗之死》,讲述一个善良的人救了一只流浪狗,一开始他们和睦相处,可是有一天狗却咬伤了人。大家都谴责狗疯了,并预料被咬的人会不治而亡,但是最后人活了下来,死的却是狗。

沃尔特本以为自己是善人,凯蒂是狗,但是带她去疫区的初衷就是想让她死,自己似乎变成了折磨凯蒂的疯狗,最终搭上性命却只报复了自己,这一句“死的却是狗”道尽其中悲凉与无奈。

而凯蒂呢,看到沃尔特的干瘪样子,死得像个停转的机器,她只感到释怀和自由。她以为自己可以重新做人,以为可以不再受低贱的欲望诱惑,而是像悠闲掠过稻田的白鹭一般洁净单纯、自由自在,没想到面对查理的勾引,她又做了一次令自己作呕的荡妇。

真正揭开面纱的是毛姆,他将人的内心剖析得不留余地,准确得如医生的手术刀一般,剥皮削骨,客观冷静。或许是童年失去双亲、寄人篱下遭受的隐痛,又或许和他早年学医、看尽疾苦有着某种关联,回顾他的人生经历,其实不难理解毛姆为何总是像一个犀利又超然的旁观者。

1874年,毛姆生于巴黎的英国大使馆,他的父亲是一名律师,负责英国驻巴黎大使馆的法律事务。毛姆幼年时家里条件优渥,温柔美丽又爱好艺术的母亲给予了他一生中最温暖的记忆,但在他8岁生日过后第六天,母亲因肺结核去世了。不到两年,父亲又因癌症去世,一夜之间毛姆从锦衣玉食的少爷沦落为父母双亡的孤儿,他被送往伦敦由叔叔抚养。生活的巨大落差和变故导致孩童时期的毛姆痛苦自闭,由此患上了口吃,这与身高一起,成了令他一生自卑的两个郁结。

这里说一个有趣的巧合,和毛姆同年出生的丘吉尔小时候也有口吃的毛病,两人后来交情不浅,做了50多年的朋友。据说口才征服全英国的丘吉尔也不敌毛姆的毒舌,只能认怂和他立下君子协定:“以后你不要取笑我,我也永不取笑你。”

▲ 1945年,丘吉尔与毛姆的合影

1892年,18岁的毛姆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的是妇产科,在做助产士的工作期间,他共接生63次,亲眼目睹了底层人民的悲惨与辛酸。1897年9月,他完成了生平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同年10月毛姆从医学院毕业,他决定弃医从文。

毛姆在23岁时写出自传体小说《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借主角之口他说出自己复杂人格的形成密码——“小时候得到的爱太少,以至于后来被爱都会令他感到尴尬……人们赞美他时,他不知道如何回应,表露情感时又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对于一个从小就缺乏情感安全的人来说,财务安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替代品。毛姆凭借会讲故事的天赋受到读者热捧,他的122篇短篇小说让他赢得了“英国莫泊桑”的美名,就算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出版业不景气,他的财富与声望仍是不断增长,当时如果有福布斯作家财富榜,毛姆一定是名列榜首。对他来说,成功带来的最大意义就是不为钱发愁,而且可以让他说走就走,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毛姆的一生与乏味无缘,他的情史更是比他写过的任何一部小说都精彩,他曾说自己:“我几乎不停地恋爱,从15岁到50岁。”

这个精力旺盛的男人自然不安于室,他狂热地爱上旅行,足迹遍布全球,不止到达了中国、马来西亚和南太平洋,还去过北非、俄国以及拉丁美洲等地,在一个并非和平开放的年代实属不易。

作为一个敏锐的旅行家,毛姆对旅途中遇到的人表现出异常的耐性。而任何一个和毛姆交谈过的人都是危险的,因为很可能就会成为他小说中一个愚蠢又难堪的角色。正如英裔美国作家克里斯托弗·衣修伍德所说,毛姆让他想到贴满标签的旅行箱,只有上帝才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

因为金钱无忧,毛姆的品味日益挑剔,他算得上是个奢华酒店控,即使家就在伦敦,几乎也住遍了城内好酒店,最有名的当属伦敦朗廷酒店(Langham Hotel London)。

在伦敦,寻找朗廷酒店并不是什么难事,路人会指向一片繁华地带告诉你它的位置——著名的波特兰花园和丽晶街,伦敦朗廷酒店已经在那里屹立了155年。

作为欧洲首家奢华酒店,威尔士亲王爱德华七世在1865年曾专程为它主持了揭幕仪式,而1936年,威尔士王子也就是爱德华八世在即位数月后,选择在这里向沃利斯·辛普森夫人求婚。

这家酒店是很多文人墨客聚会的首选,毛姆、王尔德以及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爵士,都曾频繁出入于此。

世界上第一份下午茶也是诞生在这里的廷廊。可以说伦敦朗廷酒店开创了英式下午茶服务的先河,一个多世纪过去,这里下午茶的水准然如同教科书一般,吸引着来自全世界的宾客。

迎着特有的姜花香氛,穿过精致的手工艺铁门,水晶吊灯在迷人的镜面墙壁上投射下星光点点,你可以在柔美的钢琴乐声中,细品银光闪闪的考究茶具,以及百年经典的维多利亚茗茶与点心。

建于1886年的新加坡莱佛士酒店(Raffles Hotel Singapore)堪称是全亚洲最传奇的酒店,毛姆曾在1921年、1926年与1960年,三度入住于此,还住在同一个套房。

据说毛姆在入住期间,每天早晨在棕榈阁的赤素馨树下潜心写作,把他在晚宴派对上听到的一些流言蜚语和丑闻融入到他的奇趣故事之中。

▲ 毛姆和助手杰拉德在莱佛士酒店

毛姆对酒店氛围钟情有加,他曾盛赞:“莱佛士酒店代表着异域东方的所有寓言。”如今的莱佛士酒店还设有毛姆套房,房内珍藏着毛姆写的一封私人信件。

1923年,毛姆再次展开远东之旅,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疟疾,让他有机会在曼谷住了下来。而他入住的就是曼谷文华东方酒店(Mandarin Oriental Bangkok),当时的名字还是“东方酒店”(Oriental Hotel),自1876年开业后,就成为了达官贵人的专属俱乐部。

毛姆的房间有个靠近江边的露台,养病期间,他经常趴在自己这个秘密小天堂,望着湄公河发呆,这段时间也成就了一册妙趣横生的旅行记——《客厅里的绅士》。

1960年,毛姆在曼谷文华东方庆祝自己的85岁生日。当时他在众人面前回忆自己的第一次拜访:“我当时身患严重的疟疾,几乎被酒店撵出去,因为经理不想让我死在这里,毁了他们的生意。”酒店之后为了弥补,同时也为了向踏足此地的世界知名作家们致敬,特别设了四间以作家命名的套房,其中自然就有毛姆。

1976年,酒店还建了作家酒廊(Author's Lounge),最初是一座带有池塘的露天花园,池塘旁立有一块“请勿饲喂乌龟”的招牌,如今配有玻璃屋顶,陈列着过去三个世纪中在酒店住宿过的许多知名作家的全新照片。

这里从建立初衷到装饰风格、菜单设计都体现着酒店与传奇作家之间深厚的渊源,也已经成为曼谷乃至泰国最负盛名的下午茶场所。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