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特雷斯向“中国人民”表达感激
世俗的智慧告诉人们,
从声誉角度讲, 墨守陈规的失败
比不守成规的成功要好。
——凯恩斯
今天的内容,不是批评。
这是一个探讨,是对一种现象的探寻,学术性的。起因是我与一个医生朋友打了个电话。
作为一线的医生,他很纳闷:抗疫又忙又危险,为何还要集中学习? 还需要签字打卡?还需要合影留存?还需要各种视频打卡?
为何还是如此形式主义?中央不是已经再三批评了这种“填表式抗疫”的形式主义吗?
我们或许可以从制度上(法律上)反思:为何他们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而热衷于留痕作业?
从新华社的批评开始
对形式主义的批评都很严厉
01
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一套行为规范,但本质上呢,也是一套激励机制。认清本质很重要。
如果你只能理解是行为规范,就会想方设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塑造别人的行为。
比如说,疫情来了,直接规定不准口罩不准加价,否则重罚!
这就是行为规范,不准你加价。大家觉得这样的规范很好,都在鼓掌。结果呢?你买不到口罩。
制定规则的人,往往会忘记,法律本身也是一套激励机制。
人们可以遵守你的这个规则,但同时他们也会改变自己的行为策略。
法律会带来人们行为的改变。比如这个口罩的例子,他不能涨价,但是呢?他可以选择不卖了!
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可以买到正常价格的口罩,但是结果呢?却是人人都买不到口罩。
所以,此刻我们看到的结果是什么呢?药店里没有,而朋友圈很多,于是各路妖魔鬼怪都来了,口罩反而炒得很离谱。
我们要问:靠打击奸商,就能让我们买到口罩?恐怕不能吧。 (当然,在有些人喷之前,我们要说明一些,并非意味着无限涨价,而是有一个合理的限度) 。
好心办坏事,说的其实是很多法律。只讲规范,而看不见激励,这是非常危险的。
涨价15%即可被处罚
欧洲的口罩已经涨价超过了10倍
02
失职或者被批评
法律逻辑是什么?是人们会判断这个法律给自己带来的后果,并根据这个后果决定自己的行为。
说到形式主义的流行,为何?也是这个法律后果会产生行为诱导的后果。
说到我医生朋友的例子。
我们假设,最坏的结果,就是可能疫情失控。那他的领导面临两个选择:
一个保护好医生 的时间,让大家自由选择最快的时间学习治疗方案,完成规定动作,让大家全力投入到抗疫之中。然后疫情失控,他无法举证自己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承担失职之罪。
一个是制定防疫 的政策,处处留痕,让大家填表,让大家合影留存,让大家视频打卡。然后疫情失控,他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努力了,然后 最多就被批评一顿形式主义。
如果你是领导,你会如何选择?
是承担失职之罪,还是宁愿被批评一下?如果你作出了选择,你将如何分配你的时间精力?
03
选择因何发生?
我们不能假定人类所有的选择,都出于爱与奉献。我们必须承认绝大部分的选择,都是因为某种激励而产生的。
法律之下,皆是有着瑕疵,充满着各种矛盾的凡人。 我们如果不考虑法律激励下所产生的行为改变,我们就无法达到我们的目的。
就像这次疫情一样,我们一面隔着屏幕去愤怒去生气,又有一些人不断劝我们理解被人的难处,看到别人的努力。
这都没错。但是,如果一个社会,大家的行为都是为了避免犯错,处处留痕,那我们这个社会还是值得期望的社会?
为何一方面要求那些第一线的医护人员,在医疗物资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去冒险犯难?
一方面又对那些物资分配、下达指令的人充满了理解?认为他们只是做到了自己该做的?
而且,你看,处处都有证据,辛勤的证据 。
留痕的后果
浪费了10几套防护服
我们是不是应该更多地思考法律的意义?以及在法律的制定上,做一些严肃的量化分析?
甚至,我们是不是该反思,我们的管理制度,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改变?从激励人们留存证据,到激励人们勇于承担责任?
这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