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4名干部任前公示

领 导 干 部 任 前 公 示

(2020)第1号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区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86966085、86966088。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0日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1.叶 健,男,1973年3月出生,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苏泰兴人,现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区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拟任区直单位正科职干部。

2.王 䶮,男,1980年2月出生,200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江苏泰州人,现任区城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高港大队大队长兼教导员,拟任区直单位正科职干部。

3.贾瑞林,男,1977年12月出生,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江苏泰州人,现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拟任区直单位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4.唐庆亚,男,1985年8月出生,201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江苏泰州人,现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拟任区直单位副科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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